镇江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92-FW2025-01118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镇江经开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92-FW2025-01118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镇江经开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方式:13906108406
供应商(乙方): 江苏安地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7616004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度镇江经开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1192-FW2025-01118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250000.0
项目地点: 管控科
采购单位: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姓名: 陈娟
联系电话: 13906108406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45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6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5 10:39
2025年度经开永农储备区更新合同.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度镇江经开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项目委托方(甲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受托方(乙方):江苏安地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江苏安地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2025年度镇江经开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项目工作(以下简称“本委托业务”),并支付相应的报酬。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诚信、互利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一条甲方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资料收集工作,并作为与乙方之间的联系人。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及时免费提供本委托业务所需的相关资料。第三条对乙方项目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第四条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五条甲方应在乙方提供项目规划方案后7日内向乙方反馈意见。第六条甲方有权阐述对项目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第七条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乙方有到项目现场勘察并要求甲方提供便利条件的权利。第九条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乙方有权对有关的资料进行核对或查问,或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要求甲方作出书面答复。第十条乙方应按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编制相关报告及图件。第十一条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提交的成果为纸质文挡1和电子文挡,成果份数按市局和分局要求确定。第十二条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委托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酬金及支付方式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项目酬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第十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项目成果并通过省级审查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酬金。(具体以财政下达预算资金时间为准)。鉴于乙方在甲方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为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提高项目工作效率,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在镇江的分支机构(即:江苏安地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代为开票、收取费用。乙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单位名称:江苏安地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开户银行:南京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帐号:1206280000003494免责条件第十五条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本委托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2酬金,甲、乙双方应就此签定补充协议。第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提前7日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违约责任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二十一条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本委托业务的成果,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减收甲方酬金总额的1%的作为补偿,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第二十二条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酬金,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酬金的10%。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因甲方故意提供虚假资料导致乙方工作错误,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有疑问时,应及时书面提出,若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提出异议而继续工作的,应视为其已接受该资料,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二十四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他第二十五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苏安地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12月2日日期:2025年12月2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