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公告(科尔沁左翼中旗实验高级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KZZQZCS-G-H-250084-HT-2584741

二、合同名称: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KZZQZCS-G-H-250084

四、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科尔沁左翼中旗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保康镇
联系方式:13948580470
供应商(乙方):科尔沁左翼中旗味美佳食品批发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架玛吐镇前架玛吐村1幢01号
联系方式:158948795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米面粮油
1(批)
¥638,450.00
¥638,450.00
详见响应文件技术偏离表及佐证文件

合同金额: 638,45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月1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f98b6c97db64f8c892c62cc7ea27a75.pdf
2025年食堂大宗采购味美佳合同.pdf
科尔沁左翼中旗实验高级中学
2025年12月15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合同编号:KZZQZCS-G-H-250084-HT-2584741甲方:科尔沁左翼中旗实验高级中学乙方:科尔沁左翼中旗味美佳食品批发店(个体工商户)签订时间:2025年12月04日-第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2页-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科尔沁左翼中旗实验高级中学(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科尔沁左翼中旗味美佳食品批发店(个体工商户)(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KZZQZCS-G-H-250084(2)采购计划编号:150521[2025]00468(3)项目内容: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米面粮油详见响应文件技术偏离表及佐证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技术偏离表及佐证文件1¥638450¥638450.0000合计¥638450(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是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否(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不涉及(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第3页-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优先采购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638450大写:陆拾叁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分期付款付款期数:一期期数支付条件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按月结算2026-11-15100%638450元三、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11月16日,完成日期:2026年11月15日(2)履约地点:保康镇(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四、合同验收-第4页-(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采购单位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简易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采购需求(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采购单位要求(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5年11月10日生效。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04日合同订立地点:科尔沁左翼中旗第三中学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第5页-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科尔沁左翼中旗实验高级中学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科尔沁左翼中旗味美佳食品批发店(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矫显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刘志强拥有者性别男住所保康镇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架玛吐镇前架玛吐村1幢01号联系人白守城联系人刘志强联系电话13948580470联系电话15894879513通信地址保康镇通信地址保康镇邮政编码029399邮政编码029399电子邮箱13948580470@163.com电子邮箱15894879513@163.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0522MB0Q24452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521MADPBR2U5J开户名称科尔沁左翼中旗味美佳食品批发店(个体工商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孝庄文大街支行银行账号915054013000216066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八、定义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第6页-(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九、合同标的及金额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十、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十三、合同履行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十四、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第7页-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十五、质量标准和保证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十六、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七、知识产权保护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十八、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十九、合同价款支付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十、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第8页-二十一、售后服务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二十二、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二十三、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第9页-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十四、合同分包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二十五、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二十六、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二十七、政府采购政策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十八、法律适用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二十九、通知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三十、合同未尽事项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10页-联合体具体要求其他术语解释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运输特殊要求保险要求质量保证期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运行监督、维修期限货物回收的约定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迟延交货赔偿费逾期付款利息其他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向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其他专用条款无-第13页-科尔沁左翼中旗第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书甲方:科尔沁左翼中旗第三中学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乙方:科尔沁左翼中旗味美佳食品批发店(个体工商户)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食堂大宗食材项目中标结果(中标价为陆拾叁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638450.00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订立合同如下:招标金额为上一年度参考价格,实际采购金额需要根据我校食堂新一年度收费金额及实际就餐人数以及食谱的安排来决定食材的采购,以实际用量结算。一、供货范围及质量要求乙方向甲方供应大宗食材:大米、白面、杂粮、食用油等。具体质量要求见附页二、供货时间和方式1甲方每次提前1天通知乙方报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乙方按时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材料免费送到学校食堂,按要求摆放。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供货方不能按时将食材配送至学校,需提前告知学校并商议可行的应急方案。三、验收入库1、乙方所供甲方的原料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中标价格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运输工具整洁卫生,有必要的防护措施。2、每次供货,经甲方质检员或负责人按双方约定的品种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由库管员当场称量或检数入库。质检员、库管员在乙方的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应随货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验收标准及异议期限:甲方应在乙方送货当天当面对所供产品验收完毕。如有异议,双方当面协商解决。验收合格甲方入库后,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商品发霉、变质、破损等问题,由甲方负责。四、结算方式1、每月结算一次2、乙方提供合格的发票,甲方可付款。五、双方责权1、甲方收货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日结,乙方在接到入库单48小时(或供货次日与甲方采购部门核2对供货金额)发现异议,可持甲方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与库管员交涉更正事宜,过期按合格处理。2、乙方签订合同时要向甲方提供清晰有效的营业执照、工业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甲方要求的供货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章,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3、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所供原材料的品牌规格及价格等级等,同时甲方也不能频繁更换品牌。4、乙方每次供货时需提供正规的发货清单[一式三份,注明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单价以双方约定的为准)等]5、乙方保证送货入校人员持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心理健康,没有心理疾病或传染病,如果由此导致的所有问题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所有责任。6、如果发生就餐人员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并确认食材来源出乙方供应,经有关部门检验确定属乙方责任,乙方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一切经济责任。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进入甲方保障单位范围内,乙方要遵守相应的交通法规及校规,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六、因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3决。七、为保证学生食品安全,中标供应商如存在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产品及服务标准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等情况,我校有权与供应商解除合同并上报教育局及财政局有关主管部门,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八、若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双方有权诉诸于法律,由发生地的法律仲裁机关进行仲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合同文本一式六份,采购单位执3份、教育局执2份、供货商执一份。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2025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月15日。甲方:乙方:刘吉张、法人:法人2021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0日4附件:科尔沁左翼中旗第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货物质量要求一、食用油1、选用优质名品。2、色泽澄清透明、无杂质、浮渣、泡沫。3、无酸败异味。4、包装完整无破损,执行标准GB/T10464桶装,严禁分装。5、纯压榨葵花油,等级一级。二、米类1、颗粒饱满,均匀完整,颜色纯正,有光泽。2、干爽无杂质,无砂粒、无霉变、无异味,清洁。3、无虫尸鼠粪,无染色,表面无油污。4、包装完整,执行标准GB/T1354和SC编号。三、面粉1、粉质细腻干爽。2、颜色纯正,无异物。3、无霉变结块,无异味。4、不掺假,无虫,无鼠粪。5、包装完整,执行标准GB/T1355和SC编号。5货品明细表米面粮油类别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开单价金额规格标准粮食类大米袋2700120324000执行标准GB/T135425KG粮食类白面袋1000100100000执行标准GB/T135525KG粮食类黄豆斤6000318000质量合格,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无变质,无异味,不能有发霉,杂质。粮食类红花生米斤6000318000粮食类高粱米斤10001.51500粮食类小米斤3500414000粮食类小碴斤300039000粮食类荞面斤3001.5450粮食类玉米面斤200012000粮食类绿豆斤300026000粮食类大碴子斤5001500粮食类黑米斤30001.54500粮食类燕麦米斤50042000粮食类白花生米斤270038100粮食类八宝米斤2002400调料类葵花油件500260130000压榨葵花油,执行标准GB/T10464桶装严禁分装,质量等级一级,每件4桶/10升合计63845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