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除颤仪和输注泵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除颤仪和输注泵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TGPC-2025-A-0398)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发布来源: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77720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除颤仪和输注泵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TGPC-2025-A-0398

四、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除颤仪和输注泵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联 系 方 式 :022-60362767

供应商(乙方):上海昆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鹤国路599号6幢二层229室

联 系 方 式 :186228735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除颤仪和输注泵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BeneFusion zVP ex

主要标的数量:61

主要标的单价:0.34(万元)

合同金额: 30.7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保修5年,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上海昆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907380104008550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康桥开发区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E9NP9P63

企业办公电话:18526513687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合同.pdf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2025年12月15日

合同编号:合同一般条款供方:(中标方)上海昆瑜科技有限公司需方:(采购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供、需双方根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除颤仪和输注泵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TGPC-2025-A-0398)的要求,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一、货物名称:见附件1货物型号:见附件1生产厂家:见附件1货物原产地:见附件1货物数量:见附件1货物单价:见附件1货物总价款:人民币307800元(小写)大写:人民币叁拾万柒仟捌佰元整(大写)货物不含税金额为304752.48元(小写),(增值)税额为3047.52元(小写)。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3.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的保修及售后服务详见附件2。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1合同编号:交货地点:需方指定。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七、货款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函,此保函的递交、退还、罚没和有效期以合同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尾款不计利息。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桥开发区支行帐号:09073801040085501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3.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八、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的0.5%的违约金。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的0.5%的违约金。2合同编号: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十一、本合同具体执行由供需双方参照招标文件。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一份、需方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上海昆瑜科技有限公司需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鹤国路599号6幢二层229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622873598电话:时间:202年2月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除颤仪和输注泵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