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乐器及铜管乐器采购合同公告(国家大剧院2025)



一、合同编号: 11000025210200143535-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国家大剧院管弦乐团2025年打击乐器及铜管乐器购置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5210200143535-XM001
四、项目名称: 国家大剧院管弦乐团2025年打击乐器及铜管乐器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大剧院(本级)
地 址: 北京西长安街二号
联系方式: 66550522
供应商(乙方): 上海音亚美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国家大剧院管弦乐团2025年打击乐器及铜管乐器购置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68.2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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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剧院2025年扁键小号采购合同_已签署.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货物名称:扁键小号买方:国家大剧院卖方:上海音亚美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日期:合同书1、货物名称:本合同货物:扁键小号2、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682000.00元人民币(含税价)人民币大写金额为:陆拾捌万贰仟圆整本合同总价为603539.82元人民币(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金额为:陆拾万叁仟伍佰叁拾玖圆捌角贰分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付合同总额50%的履约保证金给买方后,买方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给卖方,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银行转账返还合同总额40%的履约保证金给卖方;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12个月后由卖方提出买方返还10%的履约保证金给卖方。支付方式可以为支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卖方于收款前先行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扁键小号,税率13%。4、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货地点:国家大剧院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买方:国家大剧院(印章)卖方:上海音亚文化传潘发展有限公司印章)授权代表(签字)投权代表签):郭晓晨日期:2e25年12月14日日期:2025年12月12日银行信息:地址:北京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329号云海大厦1402室邮政编码:100031邮政编码:200031电话:010-66550941电话:13248144535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帐号:01090520500120109121900帐号:1001294809200124552【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扁键小号奥博拉赫有限公司意大利Oberrauch(奥博拉赫)C调Firenze(弗洛伦萨)6400053200002扁键小号奥博拉赫有限公司意大利Oberrauch(奥博拉赫)降B调Firenze(弗洛伦萨)6400042560003扁键小号奥博拉赫有限公司意大利Oberrauch(奥博拉赫)降E/D调Neruda(奈鲁达)530002106000总价(元):陆拾捌万贰仟圆整682000注:供应商需提供配套乐器箱。供方:上海音亚美文化传招展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郭晓晨.1K办公电话:021-33566196移动电话:13811618735日期:205年12月12日34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国家大剧院。1.6“卖方”系指上海音亚美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国家大剧院。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国家大剧院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见外包装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通知买方。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8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付合同总额50%的履约保证金给买方后(人民币341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壹仟元整),买方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给卖方(人民币682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贰仟圆整),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银行转账返还合同总额40%的履约保证金给卖方(人民币2728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捌佰圆整):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12个月后由卖方提出买方返还10%的履约保证金给卖方(人民币682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捌仟贰佰圆整)。支付方式可以为支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卖方于收款前先行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扁键小号,税率13%。9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成交方应将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送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即提供。10质量保证10.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0.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0.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0.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1检验和验收11.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11.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1.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成交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2索赔12.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2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2.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3延迟交货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3.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违约赔偿14.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5不可抗力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12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6税费16.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7合同争议的解决17.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照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7.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7.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违约解除合同18.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8.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8.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8.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8.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9破产终止合同19.1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0转让和分包20.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0.2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21合同修改21.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3计量单位23.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适用法律2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5合同生效和其它25.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25.2本合同一式4份,以中文书写,买方2份,卖方2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打击乐器及铜管乐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