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务活动租车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FW2025-10730
二、合同名称:交警支队2025年度公务活动租车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10730
四、项目名称:交警支队2025年度公务活动租车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方式:18860984956
供应商(乙方): 常州假日外事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9061282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交警支队2025年度公务活动租车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10730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城市交通服务/出租车客运服务
项目预算: ¥8931.9
项目地点: 天宁区和平中路330号
采购单位: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姓名: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电话: 18860984956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8931.9
3.履行时间(期限): 24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6 11:17
合同.pdf

租车协议甲方(采购人):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供应商):常州假日外事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道路旅游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交警支队2025年度公务活动租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10730,,合同金额:¥8931.9元,大写:捌仟玖佰叁拾壹元玖角圆整服务范围:详见附件。第二条用车范围:,(1)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2)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紧急召集的会议和活动。(3)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接待和外事等活动。(4)执行经机要局认定的机要通信任务。(5)部门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活动。(6)干部职工因伤因病需紧急就医。(7)经部门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8)2人(含)以上的集体短途出差。(9)节假日(含周末)执行重要公务,参加重要会议、活动。(10)机关部门运送较多的文件资料、较重的后勤物资。第三条对资质与车辆配备的要求1、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包车客运或旅游客运。2、乙方提供车辆的数量及车型要求:乙方需按不低于投标文件中的车辆配置和数量进行配备,并提供用户方使用。第四条对用车的要求1、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公司自有车辆,无任何外包或变相外包情形;驾驶员、服务车辆需证照齐全有效,车辆牌照必须是常州地区牌照。2、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及时进行车辆维护和检验,并保证所有服务车辆装备、设备良好、配套齐全、安全性能可靠。车辆内,验,并保证所有服务车辆装备、设备良好、配套齐全、安全性能可靠。车辆内,外部保持卫生、整洁,供应商应额外为政府采购提供出租客运服务的车辆投保,投保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险(不低于50万/座位)等,保证合同签订前提供的车辆保险险种、限额达到上述要求。3、乙方需提供车况良好、外观整洁、车内清洁卫生的服务车辆。相关部门有权检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对于不符合招标要求的,相关部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车辆并酌情处罚,且乙方需承担在更换期间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4、九座及以下服务车辆车身必须去除供应商LOGO等明显标识,服务期间车窗前摆放“公务出行”标牌。第五条对驾驶人员的要求1、乙方提供的驾驶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驾龄3年以上,无不良嗜好,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对江苏省内道路熟悉,遵守职业道德,熟悉道路交通法规,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及相关上岗证书。(2)回场要求:服务结束后,供应商应规范、及时进行车辆回场操作。第六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由甲方与乙方定期按实结算,提供服务的价格不得超出乙方报价。2、除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司机餐宿费由用户支付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车辆的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油费、折旧,费、保险费、修理费、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利税和驾驶员工资、福利等费用)。3、车辆使用费支付方式为:用户方通过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用户方将款项支付至该账户,即表明甲方认可的用户已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该账户的一切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收取用户方款项前应向用户方提供正规的客运发票及相关用车明细汇总。5、增值税发票条款:乙方须按照税务局登记信息准确告知用户方纳税人资质,并对此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乙方必须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经济事项的正规客运发票。6、乙方未提前提供合格发票的,用户方有权延迟或拒绝付款;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的,或因乙方提供的发票瑕疵给甲方和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虚假发票的,或因乙方提供的发票瑕疵给甲方和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第七条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获得优先服务;2、甲方用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用户方调配,为保障安全行车,甲方应保证乙方司机的规定休息时间,合理安排使用车辆,不得强求乙方驾驶员疲劳驾驶;3、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合同期内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行使合同解除权;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当履行。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4、甲方要求查询乙方提供车辆以及驾驶员的相关证明,乙方应如实提供有4、甲方要求查询乙方提供车辆以及驾驶员的相关证明,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凭证;第八条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督促用车人按时结清费用;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公务出行客运服务以外的要求;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4、乙方对于拖欠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第九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2、乙方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驾驶人员的统一着装、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创,装、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创,新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3、乙方车辆在提供服务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乙方须及时调换备用服务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4、乙方提供给甲方和用户的驾驶员与甲方和用户无任何关系。乙方须建立健全专门的安全管理机制,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对每个驾驶员进行岗前素质培训,传达、学习有关安全、文明营运文件,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提出具体要求,消除事故隐患,开好安全车;5、服务车辆应严格依照《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供应商要建立车辆卫星定位和监控系统,对所有运营车辆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和监管,出现违规违纪或违反《常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等情况,即时提醒,做到“车辆一动,监督受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止”,以保障车辆运行的规范和安全,利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随时监控租赁服务车辆的去向动态及记录行驶轨迹;6、乙方在提供服务时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7、不得向甲方或经办人员以任何形式提供好处;8、按服务承诺兑现各项服务措施;8、按服务承诺兑现各项服务措施;9、不得拒绝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政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遇特殊原因需更换驾驶员、车辆必须提前告知相关调整信息;如未提前告知而更换车辆,每辆按500元罚款;如未提前告知而更换驾驶员,每人按500元罚款;上述罚款由甲方在出租费用中扣除;2、乙方车辆在甲方用车期间,车辆发生抛锚等非主观原因造成用车人损失,乙方应支付甲方乘车人员当天发生的交通费;3、乙方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应及时启用备用车辆并提前通知甲方,以确保甲方工作的正常使用,如临时大修(修理时间超过4小时)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提供备用正规车辆为甲方使用。并全额承担由于车辆原因导致用车人员利用社会资源外出的相关费用;4、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甲方计划规定的内容而造成甲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受损失;5、乙方接受甲方公务出行委托后,不得擅自转给其他单位,否则将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相关管理措施要求进行处理。甲方自行提出转单位要求,或,究相应责任并按相关管理措施要求进行处理。甲方自行提出转单位要求,或,因乙方人员、车辆等原因确实无法履约必须转单位的,承担单位亦应具有响相应资格。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本合同产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均由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凤凰路20号附件市交警支队用车清单序号用车日期团队行程车牌号车型基价超公里费用车费备注12025/4/27交警支队--新北二实小苏D-7203219座66566522025/7/2市交警支队和平中路330号--想园苏D-7597747座76076032025/7/3市交警支队和平中路330号--想园苏D-7597747座76076042025/7/16和平中路330号--想园苏D09678D33座66566552025/9/28交警支队(和平中路330号)----巡特警支队苏D-7599833座66566562025/10/18交警支队--经开区实验初级中学苏D-7597733座66566572025/11/21交警支队--金坛新浮山水库苏D-JD18337座95059*5.7=336.31286.382025/11/24和平中路330号--送殷村警官学校苏D-JG18647座76016*6.65=106.4866.492025/11/26接殷村警官学校--送市交警支队(和平中路)苏D-7597747座76016*6.65=106.4866.4102025/12/1和平中路330号--送殷村警官学校苏D-8132753座76016*6.65=106.4866.4112025/12/3殷村警官学校--送市交警支队苏D-8132753座76016*6.65=106.4866.4合计893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活动租车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