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专项审计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7-STZQ-C2025-0002002
二、合同名称:相城区属国企2025年度专项审计相城区属国企2025年度专项审计标段二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07-STZQ-C2025-0002
四、项目名称:相城区属国企2025年度专项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相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11号楼2楼
联系方式:15962177885
供应商(乙方):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216号东创科技园E幢A4118室
联系方式:137730620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苏州市相城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生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招商(集团)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财务报表审计,对上述企业(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书;2.高质量考核专项审计,对上述企业(集团)2025年度高质量考核有关财务指标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书;3.工资总额管理专项审计,对上述企业(集团)2025年度企业人员工资总额管理情况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书。
联系方式:1377306202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0000.00元
合同金额:4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1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16 14:0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pdf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相城区属国企2025年度专项审计项目编号:JSZC-320507-STZQ-C2025-0002甲方: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11号楼2楼电话:0512-85181231传真:乙方: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路216号东创科技园E幢A4118室电话:13773062027传真:0512-651653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城区属国企2025年度专项审计(标段二)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款是指根据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合同项目及期限12.1乙方负责相城区属国企2025年度专项审计(标段:二)的服务工作。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完全结束之日止。2.3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资料费、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政策性条款例外)。其他均不再另行计费。四、付款方式1.付款步骤:采购合同签订完成9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2025年度财务报表专项审计、高质量考核专项审计、工资总额管理专项审计并出具正式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在全部完成合同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40支付。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取消预付款。具体实施要求按苏财购【2020】52号:一、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款制度的相关规定。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3.账户信息乙方开户名称: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苏州滨湖支行银行账号:32250110073000000849五、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1.2依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1.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2.乙方责任:2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总价款的5%。2.乙方的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2.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七、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3八、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九、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响应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一、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4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L—同转和分包,本项目小得计勿巴。十=、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4亚中中或者商条谈时益定的条款租余件住业口。十四、合同生效1方饮的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衣。人件甘中的r有,来文、文业口X公学黄位左议购过中的木承语力A少口J成部分。本A同白用7双方签字章之目起生。L人八用7文方名份,代理机竞价,购可豆D,1T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E本A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进仃解柈。、人141用7方中面修产,不议,开成N台I百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代表(签字或盖章):金米签约日期:0216签约日期::2-25.12.16合同签定地:相城区国进办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项审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