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饺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区张余商行二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81101000026203395
五、合同编号:11NMB1412015202542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冬至包饺子食材包30个 无品牌 冬至包饺子活动材料包30个/份 水饺/馄饨
无品牌冬至包饺子食材包30个
份
50.00
30
1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富伟
联系电话:17399006428
传真:
地址:南新路7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鑫辉社区1500元合同.pdf
网上超市合同合同编号:11NMB1412015202542001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办事处鑫辉社区居委会供货商(乙方):克拉玛依区张余商行二店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供应商征集通知-克拉玛依区张余商行二店克拉玛依市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冬至包饺子食材包30个无品牌冬至包饺子活动材料包30个/份水饺/馄饨无品牌冬至包饺子食材包30个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无品牌,型号:冬至包饺子食材包30个,净含量:材料包30个饺子/份50份30.00合同总价(元)1500.00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货款结算1、经双方协商一致,因本合同系政府采购类合同,即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自该资金拨付后,甲方依据政府采购计划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导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货款,不得视为甲方违约。支付该笔货款之前,乙方应当先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相关文件。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三、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3、交货方式: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交付,且不得另行向甲方收取(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装卸、搬运、保险等费用。4、收货人:牛娟;联系方式:177999002365、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街道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鑫辉花园社区纬二路160号四、安装与验收1、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五、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3个月,自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并签订货物验收单之日起,计算该批次货物的质保期限。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7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24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六、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如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责任。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当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克拉玛依区张余商行二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纬二路160号地址:南苑小区8-4号底商电话:17799900236电话:13899577146开户银行:工行克拉玛依旺角支行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区南新路支行账号:3003024529000038849账号:88202000075100000012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