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养老体检配套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83-FW2025-00056
二、合同名称:2025年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养老体检配套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83-FW2025-00056
四、项目名称:2025年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养老体检配套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联系方式:17351610321
供应商(乙方): 泰兴市红色记忆老兵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187610357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养老体检配套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1283-FW2025-00056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
项目预算: ¥105050.0
项目地点: 文昌中路30号
采购单位: 泰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联系人姓名: 泰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联系电话: 17351610321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985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6 14:23
98500_采购合同.pdf
第二章合同条款2025年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养老体检配套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一、通用合同条款部分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方、见证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所有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其他所有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4)“买方"系指购买服务的泰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泰兴市光荣院)。(5)“卖方系指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6)“见证方"系指招标人。(7)“采购人"系指购买服务的泰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泰兴市光荣院)。2、技术规范卖方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业务要求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及版权中标单位对买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卖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卖方负全部责任。4、付款方式14.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4.2付款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5、伴随服务5.1卖方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5.2除本章第5.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服务的现场质量管理与监督;(2)提供服务和维护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服务实施运行监督、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5.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6、质量保证6.1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必须遵守各种国家和部颁标准及有关规定。6.2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6.3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达不到招标规定的服务标准,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7、不可抗力7.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7.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7.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并提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有效文件。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3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的合同,买方也可以和卖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8、税费8.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10、仲裁210.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10.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10.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1.2在买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破产中止合同12.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3、转让13.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4、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应在买方、卖方、见证方签字,并在卖方向见证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4.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贰份卖方、见证方、各执壹份。14.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买方、卖方、见证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4.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专用合同条款部分3甲方:泰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泰兴市光荣院)乙方:泰兴市红色记忆老兵服务中心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养老体检配套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第一条服务基本情况(详见招标文件)免费体检项目:每月协助开展上门免费体检工作,需安排不少于2名辅助人员负责体检人员信息登记、器械搬运、体检前后的场所搭建、现场整理等工作。第二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更正公告;1.2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变更材料等;1.3资格证明文件;1.4中标通知书;1.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第三条服务时间1年(整个项目须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合同内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对乙方实施处罚,直至终止合同。3、甲方对乙方使用不符合用工要求的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换,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不合格人员的相关费用。4、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本合同。对于乙方的财物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5、乙方有权督促甲方按规定的期限和额度支付服务费用。第五条服务费用标准1、按乙方的投标报价中的品名总价结算。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40%,从第二个季度开始,每季度支付合同价的20%。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范围内的财产、物资发生毁损被盗的,乙方应按照有权部门的处理意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如果发生责任事故,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的或者因乙方工作不力,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4须赔偿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相应损失;乙方须与所有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无论是在服务单位还是来去途中发生人身伤亡,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经办人:经办人:Jm202年1月10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养老体检配套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