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综合消险与扩容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11956
二、合同名称:常州监狱丫髻山分监狱综合消险与扩容改造项目匡算评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956
四、项目名称:常州监狱丫髻山分监狱综合消险与扩容改造项目匡算评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方式:13813845093
供应商(乙方): 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3651324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常州监狱丫髻山分监狱综合消险与扩容改造项目匡算评审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956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仅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预算: ¥30000.0
项目地点: 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
采购单位: 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 13813845093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88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6 14:30
协议书—常州监狱丫髻山分监狱综合消险与扩容改造项目评审.pdf

协议书甲方(聘请方):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乙方(被聘请方):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因财政投资评审需要,根据《省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31号),兹聘请乙方选派的王志倩、龚静春等2人(具体人数和专业需求按实际派遣)协助甲方评审人员对常州监狱丫髻山分监狱综合消险与扩容改造项目进行(回估算口概算口预算口结算口决算口专项核查口其他)评审工作,工作天数15天(具体天数按实结算,详见考勤表),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乙方选派的评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二)对乙方评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三)为乙方评审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指导和文件材料;(四)按评审协议书的规定及时向乙方足额支付评审费用。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评审人员在工作中服从甲方评审组长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二)所做的工作底稿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明确;(三)在实施评审过程中应遵守财政部门的有关工作规定和行为准则,严禁发生借评审之机为本单位拉客户等违法违规行为;(四)保证指派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业务能力,与被评审人无直接利害关系;(五)乙方指派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律由乙方负责。二、付费标准及方式(一)付费标准:按照《江苏省财政厅聘请外部人员费用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苏财办(2015〕24号)规定,在宁期间注册会计(造价工程)师1000元/天、其他人员800元/天,宁外期间注册会计(造价工程)师1400元/天、其他人员1200元/天。上述标准中包含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二)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评审人员完成工作后,按实际派遣人员情况及工作天数,符合检查质量标准的3个月内一次付清参审费用。三、协议签订后,乙方派遣的人员应当经得甲方同意,一旦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评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或扣减相关费用。四、甲方对乙方评审人员出具的工作底稿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评审人员有意隐瞒被评审单位的违纪事实,或根据乙方评审人员提供的事实作出错误的评审结论的,以及乙方评审人员不遵守《江苏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苏财评〔2019)25号)和廉政规定等问题,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扣减相关费用。同时取消乙方今后参加财政评审的资格。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规定事项完成后失效。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202924签订日期:20259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消险与扩容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