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485267

二、合同名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690914

四、项目名称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东省_佛山市_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联系方式:83382236
供应商(乙方): 广东明科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大良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3号楼1304单元
联系方式:0757-22317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资产评估服务
1(项)
18,000.00
18,000.00

合同金额: 18,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10日
履约地点:佛山市市本级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6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485267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乙方:广东明科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8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北侧、古灶幼儿园西侧地块的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0020700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北侧、古灶幼儿园西侧地块的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采购预算金额为初拟,实际付款金额需根据1项人员要求:不低于3人18000.0000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18,000资产评估服务地块评估价格,依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收费标准起1年内。合计计算并按40%计收。¥18.000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商务需求:-第1页-序号商务需求一、受托方须在自本评估委托合同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估价报告(含技术报告)两份,若估价报告需修改,必须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2日内修改完毕并提交(并且只能修改一次)。受托方不能按时完成估价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报告者,需按竞得的评估费用二倍支付违约金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委托。二、土地评估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的40%进行计算,由委托方于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若委托方没有成功签完全响应。订出让合同,受托方自本评估委托合同书签订之日起1年内需无偿按照委托方要求重新评估一次,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再次不成功的,委托终止,委托方只支付50%的评估费。三、评估结果未经委托方确认前,受委托方不得告知除委托方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受托方需赔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采购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实际付款金额需根据乙方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后,依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收费标准的40%进行计算,由甲方于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一年;服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第2页-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3页-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甲方联系人:区卉联系电话:83382236人同发口期,202:12:10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2-1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12-10乙方(盖章):广东明科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顺德支行银行账号:393000100100356134乙方联系人:刘清虹联系电话:0757-22317119合同签订日期:202:12.16-第4页-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资产评估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485267甲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乙方:广东明科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8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北侧、古灶幼儿园西侧地块的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0020700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北侧、古灶幼儿园西侧地块的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采购预算金额为初拟,实际付款金额需根据1项人员要求:不低于3人18000.0000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18,000资产评估服务地块评估价格,依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收费标准起1年内。合计计算并按40%计收。¥18.000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商务需求:-第1页-序号商务需求一、受托方须在自本评估委托合同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估价报告(含技术报告)两份,若估价报告需修改,必须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2日内修改完毕并提交(并且只能修改一次)。受托方不能按时完成估价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报告者,需按竞得的评估费用二倍支付违约金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委托。二、土地评估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的40%进行计算,由委托方于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若委托方没有成功签完全响应。订出让合同,受托方自本评估委托合同书签订之日起1年内需无偿按照委托方要求重新评估一次,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再次不成功的,委托终止,委托方只支付50%的评估费。三、评估结果未经委托方确认前,受委托方不得告知除委托方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受托方需赔偿委托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采购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实际付款金额需根据乙方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后,依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收费标准的40%进行计算,由甲方于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一年;服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第2页-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3页-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甲方联系人:区卉联系电话:83382236人同发口期,202:12:10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2-1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12-10乙方(盖章):广东明科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顺德支行银行账号:393000100100356134乙方联系人:刘清虹联系电话:0757-22317119合同签订日期:202:12.16-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