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督管控设施运维监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B1545344A2025800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兵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督管控设施运维监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C259H16W
四、项目名称:2025年兵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督管控设施运维监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兵团生态环境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
联系方式:0991-2890361
供应商(乙方):西安长天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万维众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
联系方式:18681861862,099151993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兵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督管控设施运维监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377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5年兵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督管控设施运维监管项目服务要求:本项目以全面提升兵团污染源监管能力与智慧监管平台运行效能为目标,在现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为基础,通过大数据异常行为分析+企业现场抽查,实现 “监管部门 - 第三方机构 - 排污企业” 全链条数字化管理,并达到提升执法精准度与监管效能,助力兵团环境质量改善的目的。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2.合同金额(元):1377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技术服务合同.pdf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兵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监管项目(2025年兵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督管控设施运维监管项目)委托方(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受托方(乙方):西安长天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万维众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10日签订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住所地: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吕春生项目联系人:李杰联系方式:135658472677la1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电话:0991-2890361传真:0991-2896752电子信箱:bthjjcc163.com受托方(乙方一):西安长天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新区丈八东路汇鑫IBCB座16层内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林宣雄项目联系人:何恒宇联系方式:029-82245879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新区丈八东路汇鑫IBCB座16层内电话:029-82245879传真:029-82245879-8888电子信箱:hehy@jointsky.com受托方(乙方二):新疆万维众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9991号领悦公寓16号楼2320室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张玉三项目联系人:穆耀然联系方式:17799938445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999号领悦公寓16号楼2320室电话:0991-5199392真0991-5199392电子信箱:442125879@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5年兵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监管项目(2025年兵团重点污染源自动监督管控设施运维监管项目)(项目编号:TC259H16W)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的技术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1.1非现场监管监督帮扶1.1.1重点污染源异常数据线索分析通过对兵团师市联网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进行持续且系统的数据分析,根据企业生产特征,查看各数据之间逻辑性是否符合正常情况。针对数据逻辑异常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结合自动监测数据、标记数据、排污许可数据分析污染排放异常情况,2包括恒值、陡升陡降、超标、超标后标记故障、虚假标记、停运期间数据异常、氧含量与其他参数矛盾、数据逻辑问题、有效传输率低等异常情况,形成包含线索数量、线索分布、线索详情以及针对性检查要点等丰富信息的重点污染源异常数据线索分析报告。1.1.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抽查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抽查,依托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结合非现场监管监督帮扶管理需求,完成不少于100家次企业的自动监控设施抽查工作,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协助执法人员了解现场检查流程与要点,并根据分析结果中的检查优先级,推荐对辖区内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进行系统性排查,配合兵团生态环境局开展企业现场工作。1.1.3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分析根据管理需求,提供月度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分析报告、现场及非现场抽查(不少于100家次企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网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传输有效率情况、数据标记情况等、即时有效传输率情况表、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污染源标记情况汇总表等。31.1.4培训服务根据管理需求,对兵团生态环境局机关处室、师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重点污染源企业、第三方运维单位等就国家最新的管理政策及污染源自动监测现场排查技术、手工监测方法等开展培训,配合兵团生态环境局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及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相关人员等就环保相关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等开展宣贯及培训,内容包括:提供环保相关规范要求培训、提供数据分析的思路和过程讲解培训、提供在线监测现场排查业务技能培训。培训次数根据需求确定(不少于6次)。1.1.5驻场服务开展驻场服务。根据管理需求,至少安排1名驻场人员,开展相关工作的统计、调度、分析等工作。排查兵团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自动监控生产排放情况;进行异常线索分析研判,不定期向各部门推送异常线索;根据兵团要求,编制并提交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分析报告;协助兵团完成其他日常交办工作。1.2数据质量提升服务将基于现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的基础上,提供第三方检测公司管理及运营商管理服务,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质量,为环境监管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持。1.2.1第三方环境检测信息管理服务提供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信息化管理服务,通过搭建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的基本信息管理、检测人员管理、检测模版配置管理、检测4项目与数据管理、检测情况统计、历史记录查看和权限管理等核心功能模块,实现对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全面高效的管理。1.2.2第三方单位管理服务利用PC端和移动端,实现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管理、数据监控、报警处理及第三方检测等功能数字化与智能化的服务。1.2.3工作参数备案补齐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服务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获取完整准确的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工作参数信息。1.2.4统计报表分析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数据统计针对性与实用性分析能力,包含但不限于自定义标签统计、不同区域及行业废气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同环比统计、标记统计及运维单位比对情况、根据需求自动生成月报。1.2.5配合完善第三方运维监管管理办法及评价体系根据兵团生态环境局相关法律法规及对第三方运维监管工作的7管理思路,配合完善第三方运维监管管理办法及评价体系。52.提交成果:2.1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督帮扶成果2.1.1不定期提供重点污染源异常数据线索分析报告:包括线索数量、线索分布、线索详情(线索研判过程)、检查要点(排查方向)等。2.1.2提供抽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服务总结报告(现场及非现场排查不少于100家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现场及非现场排查情况(排查整体情况、排查典型问题情况:如涉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在线设备长期故障未处理、在线设备参数设置错误导致不正常运行、在线数据虚假标记导致超标无效等)、在线监测排查问题汇总表。2.1.3提供12次月度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分析报告。2.1.4针对监测相关管理部门和重点污染源企业及第三方运维单位的提供培训服务及培训课件,培训次数根据需求确定,总次数不少于6次。2.2数据质量提升服务成果2.2.1第三方环境检测信息管理服务成果该模块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的全面高效管理,该模块包含七大核心功能:检测公司基本信息管理,支持公司在线注册、信息审核与动态更新,方便监管部门查询统计;>人员管理,由系统依据兵团要求审核从业人员资质,确保持证6合规;检测模版配置管理,可按不同检测需求配置涵盖采样方案、准/备、现场采样、样品运输保存等自查内容的模版,供检测时调取填报;检测项目与数据管理,检测公司录入相关项目及数据后,系统>审核保障数据准确;检测统计,对采样总数、上传采样方案数等关键内容进行统计;历史记录查看,支持按检测公司查看其所有历史检测记录;/>系统管理,按监管部门、检测单位等不同角色分配操作权限,定义用户角色与访问控制,保障数据安全与操作规范。2.2.2第三方单位管理服务成果该模块以PC端和移动端结合的方式,实现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管理、数据监控、报警处理等功能数字化与智能化的系统,旨在助力兵团生态环境局提升监管效能、保障环境质量,其功能按管理端与运维端、企业端划分:管理端(管理部门)可对运维单位注册信息审批统计、汇总展示辖区排污单位各类数据、查看运维单位及人员信息、维护运维方案模版、监控运维计划、实时监控运维超期与设备运行质量状态报警、查看电子台账及统计运维填报与任务完成情况;运维端(运维企业)能实现信息线上注册审核、运维要素申报2(支持同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信息)、基础数据比对修改、运维计划制定、任务全流程管理、“一点一码”(扫码查7看点位数据与任务)、数据实时监控与异常报警(触发突发任务推送)及各类统计报表生成,以此实现运维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企业端(排污单位)可关联维护各点位运维单位、查看运维单位制定的方案、查看运维内容,统计运维任务完成率与及时率,让企业清晰掌握运维情况,有效监督运维质量,助力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自身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合规。2.2.3工作参数备案补齐服务成果企业端现场端工作参数备案补齐模块,解决部分企业无法自动上报工作参数的问题而设立,通过手工填报与严格审核结合,助力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获取完整准确的现场端工作参数信息,以支撑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控工作。该模块包含三大核心功能:>企业端填报,提供操作便捷的界面,按参数类型设输入项并明确填写说明,设定数据校验规则,企业提交后系统自动记录填报人、时间并生成唯一标识便于追溯;>管理端审核,先批量剔除格式错误、数据异常的记录,再由专业人员结合企业生产工艺与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审核数据合理性、真实性,审核后锁定备案数据,企业设备更换调整需生态环境部门解锁方可修改重审;>查询统计,支持按检索条件查询补录情况,统计经常更改、未备案、备案不全的企业信息。82.2.4统计报表分析成果统计报表调整围绕优化报表功能、提升数据统计针对性与实用性展开,包含八项核心调整内容:>一是统计名单管理,支持勾选参与统计的企业名单并排序,将结果保存为名单标签,更新现有报表并增加该统计条件;>二是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环比同比统计,可设定参与统计企业名单,统计固定时段排放量环比同比情况并按企业名单顺序显示;>三是标记结束预警统计,检索系统标记数据,按标记已维护的结束时间预警查询,统计临期结束的标记记录及企业以提前提醒恢复生产;>四是月报内容调整,结合兵团管理要求与现有月报模版,新增排放量对比分析、浓度对比分析内容,并按新月报模版调整月报整体内容;06>五是行业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环比同比统计,按国民经济行业检索比对系统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数据并生成统计结果;>六是师市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环比同比统计,按师市维度检索比对系统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数据并生成统计结果;>七是污水处理厂相关统计,支持查询排向特定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及排放口列表,汇总统计流向该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排放量,统计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流量及出水口流量差异情况,筛选出差异较大统计结果。9>八是标记与运维单位比对情况,根据运维记录与自动监控系统中的人工标记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内容包括:有运维内容无标记情形、有标记无运维内容情形。2.2.5数据对接共享将第三方检测信息、第三方运维信息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共享给兵团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指挥平台。第三方检测信息:包括检测公司信息、人员信息、检测任务信息、检测项目及数据信息;第三方运维信息:包括第三方运维公司信息、运维人员信息、电子台账信息;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4.服务方式: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内容,完成技术支持,并提交报告、服务模块功能清单等材料,提交甲方验收。第二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的技术服务资料、数据,管理系统(包括源代码、部署文档、数据库结构等),视为乙方提交服务成果。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为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本合同。验收成果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内容、要求和方式,提交有关数据成果,完成相关线索收集、整理等工作,提交的相关报告和文档等资料需完整,为兵团重点10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监管提供技术支撑。3.技术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4.验收的时间:服务周期结束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同意后,提前7日通知乙方进行验收。5.验收的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5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1377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柒仟捌佰元整)。其中乙方一技术服务报酬为:¥785346.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伍仟叁佰肆拾陆元整),乙方二技术服务报酬为:¥592454.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贰仟肆佰伍拾肆元整)。2.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正规发票,甲方履行完成必要的审批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给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5112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壹仟壹佰贰拾元整)。(2)第二期:搭建完成第三方环境检测信息管理服务模块、第三方单位管理服务模块、工作参数备案补齐服务模块,并提交不少于3份的重点污染源异常数据线索分析报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分析报告后,经甲方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正规发票,11甲方履行完成必要的审批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额的40%,即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5112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壹仟壹佰贰拾元整)。(3)第三期:项目运维服务结束且通过验收后,乙方提交正规发票并附项目终验相关报告,甲方履行完成必要的审批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尾款20%,即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755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伍佰陆拾元整)。(4)里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在未向甲方提供发票时,甲方有权利拒绝付款并不构成违约。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乙方一开户银行名称、税号、地址和帐号为:单位名称:西安长天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税号:916101317101523160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新区丈八东路汇鑫IBCB座16层内财务电话:029-82245879-8320开户银行:工行西安锦业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2791011634帐号:37000847092000102224.乙方二开户银行名称、税号、地址和帐号为:名称:新疆万维众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税号:91650100MA78527T1K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12999号领悦公寓16号楼2320室电话:0991-519939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克西路支行银行账户:30004501040011317第四条三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甲乙双方对其在合同缔结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双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上述规定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秘密的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非因披露方过错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或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年,以较晚的时间为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的提供3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以及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任何检测数据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确需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应由乙方与其签订不低于本合同保密条款要求的保密协议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许可他人使用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以及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任何监测数据。在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终止13后乙方应当立即将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一切与合同履行有关的资料包括全部复制文件返还。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收到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未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或甲方工作部署要求如期提供技术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逾期损失费。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10天的逾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0.1%计算。逾期超过30天未能完成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若乙方存在违约情况,甲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在乙方一或者乙方二一方违约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二或者乙方一对另一方的违约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第七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14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双方确定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保证合同款按时到位,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如因财政结算周期、年度决算封账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款项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支付的,甲方不因此承担迟延履行后果。2.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质量控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内容。3.在合作期限内,所有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4.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用作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参加各种报奖活动、申报科研成果、评定职称的证明材料。第九条联系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杰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一指0定何恒宇为乙方一项目联系人,乙方二指定穆耀然为乙方二项目联系人。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各方确认以合同首部载明的信息作为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送达方式,一方以任一送达方式向另一方发送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要求等)及其他往来,在发出后第【3】日将被视作已送达,相应的发送记录将作为有效证明(甲方向乙方一或15乙方二其中一方发送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要求等)及其他往来,视为甲方履行了向乙方的送达义务)。第十条不可抵抗力1.签约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等形式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甲方执陆份,乙方一执贰份,乙方二执肆16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盖章)高(名)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李术(签名)702年12月10日乙方一:西安长天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委托代理(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lai202年12月10日乙方二:新疆万维众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1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202年年12月10日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污染源自动监督管控设施运维监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