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497535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696445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从化区鳌头镇新城西路38号
联系方式:020-62161202
供应商(乙方): 广东金马波士德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四楼
联系方式:180223992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法律诉讼服务
1(项)
23,000.00
23,000.00

合同金额: 23,0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6日至2027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从化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委托代理合同25286(2025)粤金律字第号广州市从化区整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因与申请人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复议申请一案(复议号:从化府行复(2025)572号),委托广东金马波士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何缨、郑鑫智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行政复议阶段、行政诉讼一审、二审阶段,乙方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增派相应的实习人员、助手等辅助人员参与本案。二、乙方律师应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捍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中止代理,依法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四、乙方只收取甲方资料复印件,对甲方提交的资料不承担任何损坏或灭失的责任。五、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及所作陈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六、未经乙方确认的甲方与受委托律师之间的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七、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代理,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律师费不退回,未付的律师费仍应支付给乙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由于任一方撤诉的,或者各方达成调解的,均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八、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行政复议答复,提交证据、法律依据和其他资料,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九、律师费:(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天内向乙方支付行政复议阶段律师费人民币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二)甲方应在行政诉讼一审裁判/调解/撤诉等作出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审律师费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如发生行政诉讼一审);(三)甲方应在行政诉讼二审裁判/调解/撤诉等作出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支第1页共2页付二审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如发生行政诉讼二审);(四)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否则乙方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义务,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概不承担。律师费的收取账户资料为:开户名:广东金马波士德律师事务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光明路支行;账号:3602017009200189944。十、甲方委托乙方的权限以本合同及授权委托书所确定的权限为准,本合同与授权委托书的权限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如发生)裁判/调解作出且律师费结清之日止。十三、甲方接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为:送达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新城西路9号联系人:萧卫烽联系电话:17324069109十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其他约定:无。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乙方:广东金马波士德律师事务所签约代表:知经办律师:送达地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联系电话:华乐大厦南塔四楼[510060]日期:2025年12月15日日期:2025年12月15日第2页共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