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宝兴县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SCHT-2025-416950

二、合同名称:宝兴县民政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512511827416902

四、项目名称:宝兴县民政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宝兴县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兴盛街6号
联系方式:18227582593
供应商(乙方):宝兴县美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两河街211号
联系方式:189816063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7,370.01
¥7,370.01
-

2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234.00
¥234.00
-

合同金额: 7,604.01元,大写(人民币):柒仟陆佰零肆元零壹分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7日
履约地点:宝兴县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宝兴县民政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宝兴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50425511827000001征集人:宝兴县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宝兴县美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宝兴县民政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416950甲方:宝兴县民政局乙方:宝兴县美华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7604.01人民币大写:柒仟陆佰零肆元零壹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维修工时费报价单价:234.00元数量:1服务价格:234.00元服务内容:1.依据《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基准工时单价为:36元/工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3;2.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企业系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3.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应当在0.01%-60%之间。4.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服务标准:1.依据《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基准工时单价为:36元/工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3;2.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企业系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3.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应当在0.01%-60%之间。-第1页-4.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1.依据《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基准工时单价为:36元/工时,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系数为1.3;2.供应商实际收取的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企业系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3.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应当在0.01%-60%之间。4.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2)服务名称:维修材料费报价单价:7370.01元数量:1服务价格:7370.01元服务内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所报材料费加价率)。供应商所报加价率应当小于或等于15%收取(费用结算时,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维修材料进货单、完税发票及合格证。修复配件无需提供合格证。)服务标准: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所报材料费加价率)。供应商所报加价率应当小于或等于15%收取(费用结算时,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维修材料进货单、完税发票及合格证。修复配件无需提供合格证。)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所报材料费加价率)。供应商所报加价率应当小于或等于15%收取(费用结算时,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维修材料进货单、完税发票及合格证。修复配件无需提供合格证。)(3)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宝兴县所有公务车辆(包括雅安市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宝兴县公务车辆维修,满足车辆大、中、小型维修及各级维护、保养,其他汽车专项修理及各级维护、保养服务,以及事故车辆修复等使用要求。服务标准:宝兴县所有公务车辆(包括雅安市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宝兴县公务车辆维-第2页-修,满足车辆大、中、小型维修及各级维护、保养,其他汽车专项修理及各级维护、保养服务,以及事故车辆修复等使用要求。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管理要求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应向采购人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明显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应急救援电话等。2.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3.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合理。4.维修工艺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5.人员着装整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6.有符合规定的竣工出厂质检工序。7.具备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服务标准:1.供应商的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服务承诺等内容应向采购人公开,在业务接待室的明显处公布企业的有关证照、质量保证规定、监督投诉电话、应急救援电话等。2.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3.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合理。4.维修工艺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5.人员着装整洁、佩带标牌、能够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6.有符合规定的竣工出厂质检工序。7.具备重要检测维修设备、操作规程实施有效,专人对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保证状态良好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服务质量要求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服务质量满足但不限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等相关要求;2.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第3页-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无偿将其返修;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负责相关后果(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服务标准:1.服务质量满足但不限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等相关要求;2.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3.在质量保证期内,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及时无偿将其返修;若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负责相关后果(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6)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服务要求满足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应建立联络制度,同时设置1至2名联络员,联络员相关信息若有变动,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3.供应商原则上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8天完成,全车大修不超过20天完成(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视情况顺延),若未能完成的,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延期,并重新约定完工时间;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公务用车报修单》(简称“报修单”),一一核查送修车辆拟维修保养的明细,核查时如有无需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不维修,并在报“修单中”注明原因;若核查时发现“报修单”中未提及但确需及时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第4页-书面同意后重新填写报修单,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5.依据相关标准和维修手册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确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方案,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维修方案因实际情况改变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6.供应商应在送修车辆竣工1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交接时向采购人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项目的品目(应与报修单保持一致)和与之对应的维修工时费原价和折扣后价格、材料费进价(所用到的材料需单独列出并出具进货单)、维修总金额等内容,采购人根据竣工送修车辆及其相关资料一一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维修清单上签字或盖章;7.供应商应保障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公务车私用,不得将公务车开出经营场所试车或作它用,确因诊断、调试等需要路试的,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试车,若发生交通违法违规、失火、被盗、意外事故及其它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8.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所用配件均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自行选择。换下的配件、总成交采购人自行处理(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9.具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提供24小时应急电话及在10分钟内做出响应服务,提供距维修服务点20公里内免费施救;如发生外出施救、拖车、背车的情形时,维修和保养供应商应与送修单位按报价标准结算费用,并出具正规完税发票;10.采购人拥有供应商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开展车辆年审服务;11.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12.所有送修车辆的维修资料按“一车一档”保存并建立台账。服务标准:1.服务要求满足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11(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应建立联络制度,同时设置1至2名联络员,联络员相关信息若有变动,供应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3.供应商原则上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8天完成,全车大修不超过20天完成(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视情况顺延),若未能完成的,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延期,并重新约定完工时间;4.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公务用车报修单》(简称“报修单”),一一核查送修车辆拟维修保养的明细,核查时如有无需维修保养的项-第5页-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不维修,并在报“修单中”注明原因;若核查时发现“报修单”中未提及但确需及时维修保养的项目,需及时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重新填写报修单,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5.依据相关标准和维修手册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确定切合实际的维修方案,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维修方案因实际情况改变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6.供应商应在送修车辆竣工1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交接时向采购人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项目的品目(应与报修单保持一致)和与之对应的维修工时费原价和折扣后价格、材料费进价(所用到的材料需单独列出并出具进货单)、维修总金额等内容,采购人根据竣工送修车辆及其相关资料一一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维修清单上签字或盖章;7.供应商应保障维修车辆在维修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公务车私用,不得将公务车开出经营场所试车或作它用,确因诊断、调试等需要路试的,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试车,若发生交通违法违规、失火、被盗、意外事故及其它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8.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所用配件均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自行选择。换下的配件、总成交采购人自行处理(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9.具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提供24小时应急电话及在10分钟内做出响应服务,提供距维修服务点20公里内免费施救;如发生外出施救、拖车、背车的情形时,维修和保养供应商应与送修单位按报价标准结算费用,并出具正规完税发票;10.采购人拥有供应商优先服务的权利,随到随修(包含节假日),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开展车辆年审服务;11.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若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12.所有送修车辆的维修资料按“一车一档”保存并建立台账。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7)服务名称:环保要求-第6页-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商应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2.供应商应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核查。(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对上述1-2要求逐条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应具有废油、废电池、废漆渣、活性炭等有害物质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回收处理合同或协议。(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服务标准:1.商应具有废油、废液、废气、废电池、废轮胎及垃圾等有害物质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害物质存储区域应界定清楚,必要时应有隔离、控制措施。2.供应商应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环保部门核查。(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对上述1-2要求逐条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应具有废油、废电池、废漆渣、活性炭等有害物质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回收处理合同或协议。(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8)服务名称:其它要求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及要求:入围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若征集成功,框架协议需在宝兴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合同期满(2025年5月7日)后签订。)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服务标准:1.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及要求:入围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若征集成功,框架协议需在宝兴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合同期满(2025年5月7日)后签订。)2.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与服-第7页-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采购人及服务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兴盛街6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12.24五、违约责任按合同履行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第8页-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第9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宝兴县民政局甲方联系人:宝兴县民政局联系电话:18227582593单位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兴盛街6号2025年12月17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赖华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兴县支行银行账号:22547101040018869乙方联系人:喻芬联系电话:18981606347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银行行号:1036778547182025年12月17日-第10页--第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