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场地一期租赁采购合同公告(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ZWK202507224784
二、合同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一期租赁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ZC2025050072
四、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一期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方式:020-85252178
供应商(乙方):广州市大灵山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61号
联系方式:020-380557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一期租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779.507964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三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 租赁 ZWK202507224784 中山三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一期租赁项目合同2025.8.2-2028.8.1.pdf

2 租赁 ZWK202507224784 中山三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一期租赁项目合同2025.8.2-202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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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中小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一期租赁项目合同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乙方:广州市大灵山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州市天河路600号签订日期:2025年7月日1【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合同使用指引一、本合同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议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或删去该条款。三、合同中约定的实施计划应尽可能细化,项目工作的推进、款项支付进度等应与实施计划相适应,以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四、若项目允许分包、转包,甲方应对乙方拟分包、转包的项目是否属于非主体事项等进行严格审核,方可作出书面同意。五、若对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避免过于主观的判断,同时书面告知对方违约事项。六、合同的审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必须符合《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七、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八、本合同经签约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后,需交合同原件一式一份至【院办】备案。2【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甲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法定代表人:戎利民项目联系人:孙菊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邮政编码:510630电话:020-85252178乙方:广州市大灵山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61号第23栋101房法定代表人:蔡博锐委托代理人:吴丹项目联系人:吴丹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61号第23栋(A栋一楼物业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10000电话:020-380557893【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项日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学研究中心实验场地一期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C2025050072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进第一条租赁内容:乙方同意将坐落在广州市大灵山路61号,TO+科创营E栋108/109/110/111/112/113/208/209/210/211/212/213单元(建筑面积为2817.2m)的场地出租给甲方。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为3年,即从2025年08月02日至2028年084月01日止。合同总租金(含税费及管理费)第三条TO+科创营E座108/109/110/111/112/113/208/209/210/211/212/213单元租金标准:租m。租金(含税)每年不递增,管理费(含税)每年不递增租赁期2025年08月02日至2028年08月0每平方租金月租金(含税)管理费管理费(含税)(元/m)(元/月)(元/m)(元/月)2025年08月02日至2028年08月0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554160457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600号电话号码020-8525312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支行开户行账号360200810900033498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企业名称:广州市大灵山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4【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6MA59C8KE3E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61号第23栋101房企业电话:020-3805578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大道中支行银行账号:3602115509100185013第四条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租金及管理费(含公共区域保安、消防、清洁、绿化、工程维修)、当月水电费(以单元内独立水表、电表实际计量数计算)以及当月应当分摊的公用水电费用(按乙方实际租赁夏、综单元建筑面积分摊),水电费:(用电计费:供电电合服务费日-(包含污水处理.1.费);水电公摊m/月。第五条甲方应于2025年08月02日前缴纳2025年8月份(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9月1日)的租金、管理费,2025年09月02日前缴纳2025年9月份(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1日)的租金、管理费,2025年10月02日前缴纳2025年10月份(2025年10月2日至2025年11月1日)的租金、管理费以及8、9月份的电费及相应分摊费用,以此类推。即从2025年8月2日起,即每个月2日前缴纳当月的租金、管理费,电费及相应分摊费用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即于第三个月的2号前支付上两个月的电费及分摊费用)。如甲方迟缓缴交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应缴之费用,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从迟交日起,按日加收所欠缴交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方在收到乙方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甲方逾期缴纳超15天,乙方有权停水停电;若超过30天且无正当理由,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甲方承租的单元。第六条为确保租户共同利益,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第七条甲方装修承租的单元,必须提前7天就有关装修之承包商、设计图纸、··5【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材料等提交乙方审核并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甲方在承租的单元安装空调等设备,均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接受乙方的指引和监督(甲方在承租的单元内安装空调须聘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甲方因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负责)。乙方场地装修改造若涉及到甲方承租场地使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若未经同意施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第八条因装修工程产生的垃圾清运及楼道清洁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九条乙方管理人员有权在预先发出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单元以检查甲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书之规定或违反管理规定,以及检查或维修该单元设施和设备。第十条单元内任何更改在合同期满前,经乙方同意,甲方须自行拆卸加于该单元内之装置及设备。第十一条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该单元所需要遵守的规章,如这些规章与本合同书有冲突时,以本4合同书为准。第十二条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承租单元作为抵押,也不得以承租场地内任何资产设备设定抵押担保。同时,乙方不得将甲方租用的土地和房产进行抵押,转让、馈赠、质押、外借等用途,否则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第十三条甲方不得用大灵山、TO+科创营或带有大灵山的名称经营自身的业务。第十四条在租赁期内若该单元任何门窗之玻璃如有破坏者(乙方管理不善、自然损坏等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概须自费更换。6【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第十五条该单元如遭受损坏,或该单元的水管、电线线路或电器设施、防火装置、窗户或其他出现故障及损坏,甲方必须立即向乙方报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故障及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进行维修,或由乙方维修后向甲方收取维修费。甲方须按消防部门相关要求在单元内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以策安全。第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乙方在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单位视察。第十七条乙方负责保持大厦建筑物设备及渠道良好及其有关维修保养。第十八条若涉及公共区域雨、污水管道改造更新,由乙方负责相关工程及费用。第十九条乙方负责大厦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防盗及水、电的供应,并保障甲方租赁场地附近的公共厕所干净,无明显异味。第二十条甲方租赁场地内部的水(如水压低、水量少等)、电维修(如跳闸、换灯管等)由乙方负责。第二十一条乙方提供2个专家固定停车位且免收停车费,免费停车位仅限车牌号备案车辆。甲方临时停车可免费停车1个小时,临时停车超过1小时第二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请求后,乙方应在3天之内提供及时、有效的维修保养服务。由于乙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处于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组织维修,甲方提供有效凭证,乙方应支付甲方维修费用。第二十三条甲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单元作任何违法或不道徳之用途。第二十四条甲方不得在该单元内储藏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在该单元内储存7【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任何危及大厦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第二十五条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该单元免受毁坏。第二十六条甲方不得破坏任何剪力墙、梁柱及该单元之所有结构性装置及设置在该单元内之渠道等有关设施。第二十七条甲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使用该单元作私住或留宿及煮食用途。办公场地严控噪音、声量,甲方有责任要办公人员控制单元内发出的声量(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值)保持安静的办公坏境,如因单元内经常性发出的声量过大导致其他租户投诉,乙方有权责今甲方整改,如一周内不能达到要求,乙方可方提前终止合同。第二十八条甲方不得在单元入口处、楼梯、平台或通道或电梯内留置或促使或容许他人留置任何家具、箱柜、货物、物品、垃圾或将上述地方阻塞。第二十九条甲方于该单元所立招牌之位置、式样、大小规格及用料应甲方统一规格自行负责制作。第三十条甲方不得在该单元外任何部分悬挂横幅等物品。第三十一条甲方搬运货品、物品一律使用公共楼梯,禁止使用载人电梯。第三十二条甲方所雇人员须在管理处备案。第三十三条甲方不得拖欠所雇人员的工资,如甲方拖欠所雇人员工资引发纠纷,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解决的通知发出七日内甲方未能解决的,甲方的行为构成违约。第三十四条甲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并按经营行业的相关要求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变更用途。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立即解约并收取6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8【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第三十五条甲方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工商行政管理费和有关税款,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第三十六条如没有合同规定之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不可抗力事件除外),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2个月的租金金额费用作为违约补偿金(提前半年告知情况除外)。若乙方违约,乙方须退回甲方提前所支付的租金及管理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甲方违约,甲方须支付乙方2个月租金违约,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空置损失、重新招商费用等)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甲方在合同期将结束时提前将物品搬出园区的,须向乙方交清承租单元所产生的费用后,方可向乙方申请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甲方不得将物品搬出园区。第三十八条乙方因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纠纷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正常使用场地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已收取的未使用的场地费,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费用给予赔偿。(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第三十九条租赁期满后甲方如需租用另行协商,同等同行条件下,甲方享有优租赁权。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后续事宜,若不可抗力事件使甲乙双方财产造成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因此而终止合同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9【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第四十一条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所在地(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二条因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除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因追索违约方相关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公告费等所有费用。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第四十四条合同期限:2025年08月02日至2028年08月01日。若甲方租赁场地期限有变动,提前半年告知乙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备注:租赁单元的面积分摊包括了通道、洗手间、电梯、电房、停车场、休闲广场、园林绿化地带。(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盖章):广州市大灵山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纪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2025.7.25日期:2025、7210【合同编号:ZWK202507224784】廉洁协议书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中山大学和我院有关规定,特签订如下协议:一、医院与甲方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中山大学和我院有关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合同。二、医院加强对甲方的管理和监督。三、严禁有关工作人员向甲方索贿或接受甲方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以及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乙方管理人员,违者需支付年租金10%作为违约金。四、甲方应严格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严禁向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各种名义、形式的回扣、提成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五、严禁有关工作人员与甲方串通、弄虚作假。给医院带来损失的,医院严厉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六、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反对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牟取私利,对于违法乱纪的,医院严厉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双方对上述条款均无异议,愿意共同遵守。甲方(盖章):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乙方(盖章):广州市大灵山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2026日期:年月25日日期年7月25日S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场地一期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