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 给排水专项规划采购合同公告(湖北孝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孝昌县花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规划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921202506000284
四、项目名称:孝昌县花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孝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地址:湖北省孝昌县花园大道3号
3、联系方式:13260807335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5、地址:汉阳区隆祥街1号
6、联系方式:159720437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孝昌县花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13600元
5、合同金额:91.3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1日至2026年02月01日;履约地点:孝昌县开发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21-2025-0222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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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花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合同.pdf
规划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孝昌县花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卖工程地点:孝昌县合同编号:(由咨询方编填)咨询证书等级: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发包方:湖北孝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方: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日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方:湖北孝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方: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方委托咨询方承担孝昌县花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工程地点为孝昌县,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方给咨询方的委托书2.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咨询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和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往来文件、传真、会议纪要等(如有);专专3.2合同书;3.3甲方的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咨询内容名称:孝昌县花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阶段:规划编制1第五条发包方向咨询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国土空间规划12交通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3给排水专项规划1第六条咨询方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日期、地点有关事宜1规划方案文本6合同生效20日内同时需交付全套成果的电子版第七条费用经公开招标,本合同编制费为(小写)91.36万元,(大写)玖拾壹万叁仟陆佰圆整(人民币,下同)。第八条支付方式8.1咨询费支付:咨询方提交孝昌县花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初步成果,并通过县规委会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向发包方提交最终合格的规划成果并提供国家规范要求的正式发票后,发包方7日内一次性拨付全额规划编制费。8.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方责任9.1.1发包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咨询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咨询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咨询。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咨询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咨询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咨询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咨询文件的时间。9.1.2发包方变更委托咨询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2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咨询方咨询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咨询方所耗工作量向咨询方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咨询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咨询工作,发包方不支付相应咨询费。9.1.3发包方要求咨询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咨询文件时,须征得咨询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咨询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9.2咨询方责任9.2.1咨询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咨询,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咨询文件(出现9.1.1、9.1.2规定有关交付咨询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咨询文件的质量负责。9.2.2合同生效后,咨询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咨询方应返还发包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9.2.3咨询方交付咨询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咨询文件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咨询合同发生争议,发包方与咨询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可向孝昌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咨询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咨询文件审查通过并修改合格后为止。12.2发包方委托咨询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12.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发包方叁份,咨询方叁份。12.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方名称:湖北孝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A咨询方名称: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字)an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一斯住所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隆祥街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30051电话:电话:027-84877765传真传真:027-8487776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总行营业部户名户名: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001001201000360221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编制 给排水专项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