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采购合同公告(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5)



一、合同编号: 4532800HT2025015400101
二、合同名称: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5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西双版纳)(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监测)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2800JH202501540
四、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5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西双版纳)(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监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地 址: 景洪市嘎兰北路3号
联系方式:0691-2121203
供应商(乙方):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71号
联系方式:0871-656371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监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开展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监测工作,详情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40000
合同金额: 94.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026年7月,地点为甲方指定位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监测合同.pdf

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监测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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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2025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西双版纳)(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监测)合同书签订地点:西双版纳景洪市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7日甲方: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乙方: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甲乙双方根据“虫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2025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西双版纳)(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监测)”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虫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资金2025年第二批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西双版纳)(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监测)。2.采购需求:①系统收集保护区近年历史科考报告、植被图、地形图、近期遥感影像、气象土壤资料,整合已有滇南新乌檀、百日青分布记录及周边地区相关研究文献,建立数字化资料库:②组建由植物分类专家、野外调查人员、数据管理员组成的专业队伍,并校准相关调查器材:③通过资料分析和实地踏查等相关监测方法,确定影响滇南新乌檀、百日青生存的关键威胁因子:④完成年度监测工作,完整记录各项监测指标数据:⑤基于监测数据,分析滇南新乌檀、百日青在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生存状况及受威胁程度,评估种群发展趋势,制定针对性保护管理对策;按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滇南新乌檀、百且青种群监测报告各1份:按要求提交滇南新乌檀、百日青保护行动方案。3.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026年7月。4.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报告的1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9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2.付款方式:分期支付。2.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签订价70%,即658000元。2.2乙方提供《监测报告》初稿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甲方确定,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0%,即282000元。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穿金路支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88号帐号:24011301040000712三、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违约责任1.乙方以生态的方法开展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生态保护,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采取环境友好型的工具、方式、手段实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假借项目实施名义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过度或超范围清理场地,2不得将不可降解的废弃物留在林区,不得将有损环境的液体等废弃物倾倒在林区内,不得将林业有害生物带入林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否则乙方按合同价款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人员及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到林区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做好安全措施保障人员和动植物资源的安全。否则乙方按合同价款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可向乙方追偿。3.本项目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自行分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价款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工期延误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5.第三方责任界定:若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准确、审批延误或第三方于扰(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工期顺延。6.若乙方提供《监测报告》初稿未能得到甲方审核通过的,乙方负责修改至审核通过,甲方无需就修改费用另行支付费用:若修改3次,仍未能审核通过,甲方有权拒支付剩余款项。7.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逾期未退还的,按照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8乙方已充分了解项目资金因财政管理存在不能按时拨付的可能,乙方愿意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按时拨付到账而带来的风险:乙方同意财政资金到甲方账户后,再向甲方主张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款项。五、履约保证金3无六、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山文君,电话15887600033;项目负责人:赵明旭,电话15912455411。(以下无正文)甲方: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乙方: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住所1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住所:周北j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691-2121202电话:0871-6563716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州分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穿金路支行账号:135611873688账号:24011301040000712邮政编码:666100邮政编码:65003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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