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米面油 大米 粳米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汉江监狱2025)



一、合同编号: HZDD-2025-1031
二、合同名称: 米面油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HZDD-2025-1031
四、项目名称: 米面油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陕西省汉江监狱
地 址: 陕西省汉中市北郊十里村
联系方式:0916-8185273
供应商(乙方):陕西鑫惠隆禾粮油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
联系方式:151148706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米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588680.0000元
合同金额: 58.868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陕西省汉江监狱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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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2150251233陕西省汉江监狱大米采购合同甲方:陕西省汉江监狱乙方:陕西鑫惠隆禾粮油供应链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规格、厂家:产品名称规格技术指标生产厂家固定折扣率%)大米每袋25公斤一级粳米95.8%二、项目总预算本项目预算:588680元。三、项目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5月27日。具体根据甲方实际使用需求供货,乙方在接到供货通知后3日内送至指定地点。四、交货地点:陕西省汉江监狱五、付款方式及原则:1、付款实行按月结算。2、货到后甲方核对并验收合格,由乙方开具完税发票,甲方收到完税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3、货物的单价(含税)=基准价x“%(中标折扣率)”六、费用组成:乙方中标单价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所需货物及配套服务的相应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品费用、人力成本、管理费用、利润、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货品退换费用、加班费、采购费用等其他为完成此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调整。七、包装方式及运输:(一)包装:按每袋25公斤包装。(二)运输:乙方承担运费并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等一切风险自行负责。八、服务要求(一)总体服务要求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监狱大灶大米的生产加工及供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需具备稳定的生产及供应能力,在配送过程充分考虑天气、运输条件、节假日、限号、桥梁断裂、道路塌方以及不可预见的公共卫生事件等一切因素,在限定的期限内,确保供应充足同时保证按时交货,满足监狱需求。3、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履行自身的各项承诺,如果发生特殊情况,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有效响应,24小时内配送到位。(二)配送要求1、在向甲方配送过程中,须无条件满足监狱对于“空车出监”的要求。备注:空车出监指在配送货物时车辆只携带当批运输货物,在按照监狱要求卸货至指定地点后,运输车辆在出监时车辆中不得携带任何货物。2、首次供应时,应向各监狱提供企业自身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甲方要求的证照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此外,还应每三个月提供一次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针对供应给监狱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4.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至交货地点。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三)物资验收要求1、货物验收外观应清洁,外包装完整;严禁验收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货物。2、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监狱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监狱将该批次货物退货,乙方重新配送合格物资。3、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而入库后七天内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法证明因监狱保管、使用不善导致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该品种物资。(四)对乙方管理要求1、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监狱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有非法转包、分包行为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3)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4)因乙方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5)乙方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6)未按照“空车出监”管理要求的或者发现乙方的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7)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2、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外,乙方还需赔偿监狱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3、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监狱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4、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监狱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监狱有权退货。6、监狱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五)乙方工作人员进出监管区要求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监狱名义从事有损监狱形象的行为。2、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罪犯划清界限,防止被罪犯利用。3、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4、凡需进入监管区的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由乙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狱方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5、工作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监狱警察带领或监狱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6、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监狱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7外来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违禁品是指枪支弹药、通讯设备、现金、刀具、毒品、麻醉及精神药品、军警制服、便服、假发、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等物品;违规品是指含有酒精的饮品、火种及可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身份类证件、绳索及可用作绳索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绝缘物品、燃料炊具和电炊具等物品;危险品是指钝器、攀高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性等物品。8、乙方工作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监狱的下列规定:(1)不得擅自与服刑人员接触,与服刑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2)不得为服刑人员携带、保管任何物品;(3)不得为服刑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服刑人员打电话;(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6)不得与服刑人员交谈业务以外的内容;(7)不得散布不利于服刑人员改造的言论;(8)不得干涉、干扰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执法活动;(9)不得破坏监狱设施;(10)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监管区;(11)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监狱工作秘密,或从事其他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9、外来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监狱将责成乙方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严禁其再次进入监管区,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暂定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批次订单,乙方仍应支付前述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二)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要求退货、换货,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不合格货物金额20%的违约金。(三)若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所列的任何行为,均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四)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讼到汉台区人民法院解决。十、合同变更与解除经本合同双方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于战争或其他军事行动、地震、水灾、火灾、台风、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变更、延期和中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直接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之内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合理措施止损,如未及时通知或采取措施而造成的损失扩大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二、其他事宜:1、本合同壹式4份,甲方3份乙方1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协议。2、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乙方:陕西鑫惠隆禾粮油供甲方:陕西省汉江监狱应链有限公司1、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郊十里村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洋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2号楼11301-3室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1.014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行:农行陕西省汉中街心花园支行开户行:中国银行高新路支行。账号:102493679223账号:26650101040017245税是:916113MABoamLG5税号:11610000435940253T日期:225年12月1日日期:2025年12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米面油 大米 粳米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