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责险食责险 校园方责任险无责险食责险采购合同公告(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CFZCSSS-C-F-250115-1-HT-2522948
二、合同名称:2025年校责险食责险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FZCSSS-C-F-250115-1
四、项目名称:2025年校责险无责险食责险采购(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
地址:松山区广场路29号
联系方式:13500660550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 市新城区八家组团 临潢大街南、支七 路东毅刚房产综合 办公楼写字楼第3 层1-301号和第11 层1-1101号
联系方式:183476000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年校园方责任险无责险食责险
80,000(人)
¥3.58
¥286,400.00
【无】
合同金额: 286,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2025年校责险食责险采购合同.pdf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8日
保险采购合同甲方: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广场路29号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毅刚房产综合办公楼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年校方责任险无责险食责险项目(填写项目名称)CFZCSSS-C-F-250115-1(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校方责任险无责险食责险(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服务清单。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0日00:00:00起至2026年12月19日24:00:00止。(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如有):2025年12月20日前交付(三)服务地点:松山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陈彦超18347600034(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郝鑫13604768679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六、合同金额本合同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大写)286,400.00元(小写)。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实际结算时按乙方中标单价和实际投保学生人数计算,学生人数以学校服务保障中心提供的人数为准,2026年9月份新入学的学生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承保。七、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款(二)付款条件: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赤峰市站前支行银行账号:0605020309023100118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九、违约条款(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二)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三)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四)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七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松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叁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十三、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若学生数增加,双方依据原合同条款签订补充合同。2、乙方需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发生保险理赔案件时不得因甲方付款不及时而拒赔或延期赔付。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十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名称:(章)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乙方名称:(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025年12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责险食责险 校园方责任险无责险食责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