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屏幕采购合同公告(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 420702-2025-00205
二、合同名称: 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LED屏幕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420702-2025-00205
四、项目名称: LED屏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本级
地 址: 梁子湖区太和镇区综治中心
联系方式:13034453236
供应商(乙方):鄂州市虹曦办公设备商场
地 址: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福成路8-11号
联系方式:156086865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LED屏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台
主要标的单价:168000
合同金额: 16.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7日;履约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会议室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LED屏.pdf
LED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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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LED屏幕采购合同需方(甲方):(使用方)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供方(乙方):(经销商)鄂州市虹曦办公设备商场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采购设备安装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产品型号、数量、合同价格、金额以及安装时间:一、序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序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大华DH-OHSIA1.2-YSHLED屏幕1168000168000合计金额(元)168000合同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拾陆万捌仟元整送货时间:2005年12月17日二、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负担:由乙方承担。二、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负担:由乙方承担。三、结算方式及期限:转账。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所购的设备用于二次销售或转作它用,如造成市场混乱甲方将有责任赔偿乙方所提出的相应损失。伍、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八、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单位名称: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乙方单位名称:鄂州市虹曦办公设备商场(盖章)(盖章)P类委托人:委托人:027-6066019528联系电话:9放/0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5日合同签订日期:220年1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LED屏幕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