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亲新驿站设计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4-FW2025-07439
二、合同名称:亲新驿站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4-FW2025-07439
四、项目名称:亲新驿站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姜堰区组织部(本级)
联系方式:18252613688
供应商(乙方): 江苏泰州辰尹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776860596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亲新驿站设计
项目编号:JSZC-321204-FW2025-07439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1300.0
项目地点: 上海路1号
采购单位: 姜堰区组织部(本级)
联系人姓名: 姜堰区组织部(本级)
联系电话: 1825261368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3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9 10:47
亲新驿站设计.pdf
广告合同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承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江苏泰州辰尹广告设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项目亲新驿站设计第二条:宣传制作原则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设计与安装的服务;甲方全程跟踪指导;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设计稿,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意见和建议;3.设计理念、内容等由甲方根据需要提出具体要求:批准乙方指定的整体宣传策划,承担有关宜传推广、广告等费用:4.按合同约定于乙方结算节点费用。第四条:乙方的权益和义务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传制作费用;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供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3.对设计制作的内容,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提供给他人或用作其他用途。第五条:付款方式1.设计费用为1300元(壹仟叁佰元整):甲方需在开票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费用。2.乙方银行信息开户行: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街支行银行账号:3212840521010000015099第六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为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规定支付给乙方广告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4在合同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相关材料提供给第三方,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经济损失5.任何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一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终止合同或改变合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7.未尽事宜补充:第七条:附则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1价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日期205年12月1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亲新驿站设计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