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主流纸质媒体宣传服 主流纸质媒体宣传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5)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5-2026年度省级主流纸质媒体宣传服务合同公告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5-2026年度省级主流纸质媒体宣传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51112002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十楼
供应商(乙方): 湖南日报全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望麓园街道芙蓉中路一段442号新湖南大厦46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5-2026年度省级主流纸质媒体宣传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5-2026年度省级主流纸质媒体宣传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500000
合计金额小写: 50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编号:CSCG-202511120022 金额单位: 元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预算单价(元)
总价(元)
预算总价(元
开设宣传专栏
项
开辟《应急管理看长沙》专栏,转载甲方在湖南日报刊发的专题和湖南日报刊发有关应急管理的报道。对在湖南日报刊发的重要稿件和专题报道,通过精心选图,合理编辑进行优化后在长沙频道推送。
1
3000
3000
3000
3000
新闻宣传支持
项
1.紧跟长沙应急管理工作热点,及时生动做好日常报道。在湖南日报发稿不少于6篇。 2.挖掘优质新闻线索,合作策划1-2个深度宣传精品。 3.按照新闻稿件质量和传播规律要求,每月在长沙频道至少刊发4条稿件,全年发稿50条以上
1
480000
480000
480000
480000
特色宣传
项
在《湖南日报》开辟4个半版开展长沙应急管理专题宣传。开展视频创作、直播等特色宣传10次以上。
1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参与融媒体宣传
项
1.安排专业人员力量参与长沙应急安全融媒体中心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 2.配合融媒体中心的宣传部署安排,跟踪报道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和进行专题和重大活动采编、制作和发布; 3.安排专业人员力量参与矩阵建设和维护。
1
5000
5000
5000
5000
其他项目
项
1.配合开展好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的培训; 2.年底梳理评估宣传成效,报市应急管理局; 3.安排应急宣传值守。
1
2000
2000
2000
2000
合计报价
500000.00
湖南日报全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全媒体内容传播1.1新湖南客户端发稿:围绕长沙市应安委办年度工作重点采写发布50条以上动态稿件,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典型案例、隐患曝光等。重要稿件发布后同步推送至湖南日报微博、微信公众号,形成传播矩阵。 1.2在《湖南日报》开辟4个半版开展长沙应急管理专题宣传。1.3开展视频创作、直播等特色宣传10次以上。2.合作清单及经费预算
项 目
内容
开设宣传专栏
开辟《应急管理看长沙》专栏,转载甲方在湖南日报刊发的专题和湖南日报刊发有关应急管理的报道。对在湖南日报刊发的重要稿件和专题报道,通过精心选图,合理编辑进行优化后在长沙频道推送。
新闻宣传支持
1.紧跟长沙应急管理工作热点,及时生动做好日常报道。在湖南日报发稿不少于6篇。 2.挖掘优质新闻线索,合作策划1-2个深度宣传精品。 3.按照新闻稿件质量和传播规律要求,每月在长沙频道至少刊发4条稿件,全年发稿50条以上
特色宣传
在《湖南日报》开辟4个半版开展长沙应急管理专题宣传。开展视频创作、直播等特色宣传10次以上。
参与融媒体宣传
1.安排专业人员力量参与长沙应急安全融媒体中心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 2.配合融媒体中心的宣传部署安排,跟踪报道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和进行专题和重大活动采编、制作和发布; 3.安排专业人员力量参与矩阵建设和维护。
其他项目
1.配合开展好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的培训; 2.年底梳理评估宣传成效,报市应急管理局; 3.安排应急宣传值守。
合计
500000元
2.人员配置要求 1、采访人员王珊和周佳,编辑中级职称,分别有17年、12年工作经验。2、宣传策划人员张笛,编辑中级职称,12年从业经验;宣传策划人员柏润,15年从业经验,3、稿件编辑人员李典蔓有初级职称,工作经验7年。4、美术编辑冉明和陈琛均有工艺美术师中级职称,工作经验分别为20年和13年;彭婷具有工艺美术师初级职称,工作经验有14年。上述采编团队的配备,可以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如期推进。另外,作为湖南日报社旗下的专业公司,需要时可以调动报社其他专业力量进行协同作业。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提供采访设备。 4.其他要求 (一)服务质量监控与验收;甲方将依据本采购需求设定的服务要求、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乙方的服务成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最终验收。乙方需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发稿清单、链接、截图、原始素材等)(二)知识产权:乙方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稿件、图片、视频、音频、设计稿、报告等)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除署名权外,归甲、乙双方所有。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三)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四)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定额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松桂园支行(湖南日报全媒体发展有限公司:431899991010003851000)
3.预付款保函: 否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验收。
1、投标人在投标前,若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支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2-19 ——
2026-12-31
五、服务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验收。1、投标人在投标前,若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一、新湖南客户端发稿:围绕长沙市应安委办年度工作重点采写发布50条以上动态稿件,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典型案例、隐患曝光等。重要稿件发布后同步推送:公南日报微博、微信公众号,形成传播矩阵。二、在《湖南日报》开辟4个半版开展长沙应急管理专题宣传。三、开展视频创作、直播等特色宣传10次以上。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6)履约验收标准: 无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保证为甲方宣传的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及影像作品均为乙方独立创作或已购买相应版权。不存在剽窃、抄袭、拷贝或其他任何侵犯他人作品的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2)乙方所创作的相关文化产品,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对乙方出版内容具有指导权和决定权,甲方宣传部门与乙方共同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管理;(2)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获得对方商业秘密及软件、数据等信息内容要负责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进行转移、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以任何方式披露、允许、提供他人使用,或从事任何其他非本合同项目下的商业或经营活动。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乙方保证其为甲方开展宣传、报道提供的文字、图像及影音作品均为乙方独立创作或已经购买相应版权,不存在剽窃、抄袭、拷贝或其他任何侵犯他人作品的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亦不会使甲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并有权保留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2)乙方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提供服务,并做好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乙方或其他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宣传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上述作品无任何权利,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出售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对于甲方所提供的宣传素材,乙方在进行编辑加工后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未经准许发布视同违约,如因所发布的宣传内容引起不良社会影响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支付费用乙方应予退回,未支付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并要求乙方消除一切不良影响,且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2)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相应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则违约方一次性支付守约方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3)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一方都不得随意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总额30%的违约金;(4)乙方须对该合同项下合作内容所涉质量负责,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深度报道、相关稿件等在内的所有宣传服务的或提供的宣传服务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超过指定期限达10天仍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支付费用乙方应予以退回,未支付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且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吴平辉
法定代表人:
熊佳斌
委托代理人:
李湘平
委托代理人:
潘海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流纸质媒体宣传服 主流纸质媒体宣传服务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