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肥料产品抽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10539
二、合同名称:肥料产品抽检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0539
四、项目名称:肥料产品抽检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
联系方式:15105192702
供应商(乙方):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方式: 187519732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肥料产品抽检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0539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项目预算: ¥265000.0
项目地点: 鼓楼区凤凰西街277号
采购单位: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
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
联系电话: 15105192702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65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14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9 10:46
服务合同 盖章扫描版-江苏省2025年肥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pdf

【江苏省2025年肥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季辉]项目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025-86263136]受托方(乙方):[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5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邹洁]项目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18013956778]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行政许可后续监管(肥料登记证证后监管)]项目(下面简称“项目”)进行现场进行肥料样品采集,开展肥料样品抽检]专项技术咨询与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及等价有偿原则,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1.1服务的目标:[对登记备案肥料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抽取相应肥料样品数量为100-120个]。1.2服务的内容:[①样品从生产企业仓库自检合格、附有合格证的成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小于1吨;具体抽样方法、数量依据相关标准确定:②抽样人员抽样时向受检方出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肥料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通知和相关证件,并介绍本次监测的性质等。抽样人员依据《有机肥料》(NY/T525-2021)、《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18877-2020)、《复合肥料》(GB/T15063-2020)《掺混肥料》(GB/T21633-2020)、含氨基酸水溶肥(NY1429-2010)、含腐植酸水溶肥(NY1106-2010)等标准进行抽样:③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本次风险监测执行标准进行判定。检验结束后,乙方承检单位及时将产品检验结果以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产品包装上标明的生产企业,企业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确认。被抽查单位或包装标称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乙方承检单位应在复检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结果反馈至申请复检对象]。1.3服务的方式:[现场抽样、样品检测、结果判定]。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2.1服务地点:[江苏省13个设区市相关肥料生产企业,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根据肥料检测实际需要,服务期间需要延长,乙方按甲方要求履行,但是费用不予增加]。2.3服务进度:[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样品抽取:2025年12月下旬,完成样品检测。样品检测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交相关生产企业确认,并出具书面报告]。2.4服务质量要求:[具备省级以上CMA资质,抽检的肥料产品在乙方资质能力范围内,出具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报告]。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及工作条件。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小写[¥265000]元(参照去年中标单价2650元/个,按100个样品计算,以实际检测样品数量据实结算,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价265000元)。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营业税/其他]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并按以下第[2]种方式向乙方付款:(1)一次性支付:乙方完成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2)分期支付: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签订合同后20日内甲方付乙方合同费用总额的90%(238500元),乙方提交相关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乙方合同费用总额的10%(26500元)。如最终样品数不足100个,按实际样品数乘以单价(2650元/个)支付尾款;如样品数超过100个,按100个计,不得超过最高限额价265000元]。4.3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出具相应票据导致的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4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乙方应充分理解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和支付审核所需时间,不因此延迟交付成果和向甲方索赔任何额外费用及追究甲方责任。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4.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甲方信息如下: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南京市工商银行龙江支行]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户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户名:[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账号:[4301024109100026965]账号:[1259055172109020000005]行号:[102301001166]行号:[308301006199]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五条保密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5.2乙方仅有权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采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5.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7方披霞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54加7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7.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万造成的一切损失。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年内持续有效。第六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第七条侵权处理7.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7.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3)其它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第八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8.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8.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8.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本合同中涉及的内容与信息做任何形式的推广。第九条违约责任9.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27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岱款利率计付资金占用损失。如前述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产生的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主张乙方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9.3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未在甲方指定合理期限内整改或拒绝履行整改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参本合同第9.2条约定的解除后果承担违约责任。9.4乙方如违反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总费用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9.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可能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有关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履约责任人素他一验收责任人张丽。甲方指定[张丽]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王伟]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1.1发生不可抗力。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90所右国本A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万发对份冏加里双云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万均可回中万所任地有官控的民院起诉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放二务双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木诺,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01不可拉五”,地雪台风、水灾、火灭、战争以及其它本台同谷万个并日甘发出和后果不能防正或不能且不可兄服谷况。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代亡经早一方同音不得向件何第二万坊本合同的登X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10EA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编规定的事村田为1区N高池大人同作山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田万登于开干位八音成A同去用音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问与具允合同取个元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1人同抉业前双方所有关干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节面汇文、田心录、合同和协议。14.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附件《2025年江苏省登记肥料监督抽查工作方案》为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的的甲方:[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张[20年[10]月[30]日7方:[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郎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2025]年[10]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肥料产品抽检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