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堂食材 猪牛鸡鸭类食材 牛肉 畜禽肉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漳州市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ZWZC2025-242
二、合同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601]ETH[GK]2025016
四、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9号
联系方式:05962082014
供应商(乙方):中景(福建)餐饮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开发区丽峰路2-2号中景餐饮
联系方式:187604288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猪牛鸡鸭(含冻品)类食材
1(批)
¥6,600,000.0000
¥6,600,000.00
猪鲜生、福和达具体型号:等级:一级,质量:优;牛肉:朝牧人、福和达具体型号:等级:一级,质量:优;家禽类:俊之辉具体型号:等级:一级,质量:优;畜禽(含冻肉)类:鑫铭鑫具体型号:等级:一级,质量:优。
合同金额: 6,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2025年12月19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合同编号:ZWZC2025-242甲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乙方:中景(福建)餐饮有限公司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福建省漳州市医院乙方(全称):中景(福建)餐饮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350601]ETH[GK]2025016(2)采购计划编号:CGXM-2025-350601-01164[2025]01196(3)项目内容:单价(元):6,600,000.00数量:1.00单位:批,总金额(元):¥6,600,000.00品目编码A07060107品目名称畜禽肉采购标的猪牛鸡鸭(含冻品)类食材品牌猪鲜生、福和达、朝牧人、俊之辉、鑫铭鑫。产地类型国内国别(地区)中国产品属性无规格型号猪鲜生、福和达具体型号:等级:一级,质量:优;牛肉:朝牧人、福和达具体型号:等级:一级,质量:优;家禽类:俊之辉具体型号:等级:一级,质量:优;畜禽(含冻肉)类:鑫铭鑫具体型号:等级:一级,质量:优。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万元整(6,600,000.00)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猪牛鸡鸭(含冻品)类食材关键部件:,品牌:,型号:-第2页-(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第3页-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6,600,000.00大写:陆佰陆拾万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6,600,000.002026-12-31中景(福建)餐饮有限公司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2.乙方每月10日前与甲方进行上月供货核算,乙方汇总确认下单数量并提交至甲方,甲方确定无异议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经内部审签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01月01日,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2)履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330,000.00元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保险)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主体:福建省漳州市医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10.00%☐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_☐✓否-第4页-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每次到货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对于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和我公司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相关单据上记录并进行拍照并存档。3.保证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4.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清晰,包装食品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来源是受到地**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有合法的供应关系,不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验收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我公司保存以下资料备查:(1)我公司与我公司供货方的销售合同;(2)我公司供货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3)我公司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存根、销售发票存根。5.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6.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非采购人原因的质量问题,立即通知采购人验收人员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7.抽查发现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8.冻肉类货物重量验收: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5)履约验收的内容:甲方当批次下单货物(6)履约验收标准:1.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07-2016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2.所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漳州地区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供货时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冷冻肉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所供货物剩余保质期不少于该货物生产包装上标注保质期的2/3。3.所有货物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4.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5.冻肉类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不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没有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不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6.冻肉类食品包装符合国家规范。食品包装上使用原产地标识,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提供货物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1)首次供货时需提供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禽畜(含冻肉)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2)产品票证要求:①《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要求: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②《产品合格证》,要求: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通行。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第5页-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及时报告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每次采购的食品都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双方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融资支付约定8.1本合同可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医院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福建省漳州市医院(盖乙方(供应商)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中景(福建)餐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郭永林限公司(盖章)住 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9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张约真拥有者性别:女住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开发区丽峰路2-2号-第6页-中景餐饮联系人:黄工联系人:张约真联系电话:05962082014联系电话:18760428806通信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9号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云陵开发区丽峰路2-邮政编码:3630002号中景餐饮电子邮箱:fjszzsyycgb@163.com邮政编码:3630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60048956525X0电子邮箱:35272709@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2MA332PQ85A开户名称:中景(福建)餐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县支行银行账号:13630101040015467-第7页-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第8页-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第9页-,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第10页-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第11页-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第12页-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13页-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1.2(7)项其他术语解释若在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合同即终止。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验收后30日内二节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无二节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乙方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行为造成的影响,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向乙方追索权利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2.因乙方的原因未按时保质保量供货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甲方可自行采购,乙方承担采购差价、运费和人工等费用。3.经鉴定乙方所供货品确为伪劣物品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4.若因乙方提供的食品质量或乙方包装、仓储、运输等环节不卫生、不妥当引起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乙方除了承担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外,甲方将全额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按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应资格并报财政监管部门。5.如乙方出现供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以次充好、未按甲方订单数量供货、产品实际重量与包装标注重量不符(缺斤少两)等情况,经甲方口头规劝整改后仍出现相同或类似情况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含电子文件)整改通知,乙方在接到整改书面(含电子文件)通知后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含电子文件)回复并整改完毕。同时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一次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承担每批不符合要求货物价格金额5倍的违约金;第二次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每次承担每批不符合要求货物价格金额10倍的违约金;第三次出现上述情况,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违约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若经甲方催促后仍不予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6.乙方未出席询价会或未按照本项目要求进行市调采价工作,视为无条件认同甲方的定价。7.乙方出席询价会迟到累计三次以内的,给予口头纠正提醒;迟到累积达三次以后,每次迟到在10-30分钟罚100元,迟到30-60分钟罚200元,迟到60-90分钟罚400元。迟到超过90分钟视为我公司未出席,且无条件认同甲方的定价。8.若验收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保质期内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将问题产品做退换货处理,并按上述第5点执行。9.乙方擅自停止供货的,乙方按当批采购计划总额的5倍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若经甲方催促后仍不予供货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0.乙方销售给甲方的货物采购方可随时向权威部门送检,每季度送检一次,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随货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经查证系虚假的,视为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11.乙方在经营许可范围内经营,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2.乙方应付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和未付货款中予以扣除。6.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同时履行7.包装特殊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货物的包装均有良好的保鲜、干燥通风、防湿、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指定现场漳州市医院(芗城院区、龙文院区)食堂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间根据采购人需要,可能增加或减少配送院区或配送点。7.2运输特殊1.食品运输拥有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2.冷藏、冷冻食品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3.整个运输过程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4.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5.卸货要求(1)送货车辆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2)在本环节中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超过30分钟。7.3保险无8.2()项质量保证期肉类、家禽类等生鲜类产品的质保期为采购当天8.(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如乙方出现供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以次充好、未按甲方订单数量供货、产品实际重量与包装标注重量不符(缺斤少两)等情况,经甲方口头规劝整改后仍出现相同或类似情况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含电子文件)整改通知,乙方在接到整改书面(含电子文件)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含电子文件)回复并整改完毕。1.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乙方在服务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金额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2.合同价款支付时间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2.乙方每月10日之前与甲方进行上月供货核算,乙方汇总及确认下单数量并提交至甲方,甲方确定没有异议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经内部审签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有)作“不予退还”处理。3.3款履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若该保证金不足以赔付违约责任的,甲方可从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4.(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无4.(5)项货物回收的定无4.(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交货时间: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全年365天不间断供货,供货时间一般为每天上午八点前将当天物资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若有需要,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增加配送次数,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按时足额配送到位。2.交货地点:漳州市医院(芗城院区、龙文院区)食堂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间根据甲方需要,可能增加或减少配送院区或配送点。3.交货条件:按甲方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质量供货。在合同履行期内,采购无法预计和保证每天(每月)采购食材的数量以及金额,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食材配送任务,不以某次供货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拒绝提供供货。4.无条件接受并按甲方提供的货物采购方案(品种、规格及标准等)供货并提供配送服务,不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甲方同意,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5.供应配送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根据订货单要求送货至甲方医院食堂,且有不定时的提供配送服务,配合甲方要求时间配送。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6.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货物的包装均有良好的保鲜、干燥通风、防湿、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乙方有稳定的供应链保障货物供应,自有或租赁仓库,有一定的货物存储能力和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8.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制度规定,配合采购人的管理要求。9.在项目实施期间,如签订的合同内容与中央和省、市相关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要求有违背的,乙方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10.乙方不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1.如有卫生部门、市场监督部门或相关部门对甲方食堂或食材进行检查,乙方全力配合,不找任何借口推脱。12.乙方在服务期间不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金额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13.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乙方无条件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执行供货要求。5.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无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1.因乙方的原因未按时保质保量供货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甲方可自行采购,乙方应承担采购差价、运费和人工等费用。2.乙方擅自停止供货的,乙方应按当批采购计划总额的5倍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若经甲方催促后仍不予供货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的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总金额的10%。5.3逾期付款利息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的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总金额的10%5.4其他违约责任无9.2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_____________;(2)向甲方所在辖内人民法院起诉。23.其他专用条款中标后市调价格和供应价格的确定中标折扣系数=乙方报价/预算金额=6600000/11000000=0.6供应价格=市调价格×中标折扣系数1.原则上以甲方当地新华都、大润发、沃尔玛、永辉、中闽百汇等超市(由甲方选定4家进行市调),以市调当日销售的同种商品实时货架的价格(标签价)为实时市场参照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至各超市,乙方负责购买各超市同种市调产品并提供超市销售小票,以收银小票上体现的原价作为市调参照价格(亦可拍照作为价格佐证)。2.每种商品以各家超市的市调最低价格作为该种商品的市调价格。3.商品的特价、促销价不作为定价依据。4.以上途径均无的商品,则按市场价作为市调价格。5.供应价格的计算(本项目价格为配送到购买单位的包干价格(含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供应价格=市调价格×中标折扣系数供货价格周期的确定1.原则上供货价格每个月分三个周期、每10天确定一次。每个周期供货价格的调整应提前5天完成。2.乙方提供的价格依据(现场拍照或收银小票等)必须真实有效,甲方积极参与,认真履行监督、把关的职责。价格调整的成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是审计及财务付款的依据。3.价格确定周期内,如遇价格超过20%的波动等情况,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重新调整价格,包括缩短价格调整周期或部分商品价格调整。4.其他未尽事宜,以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及补充协议为依据。-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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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食堂食材 猪牛鸡鸭类食材 牛肉 畜禽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