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运城市民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87057220251
二、合同名称:运城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监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8992025CCS00273
四、项目名称:运城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监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运城市民政局
地 址:河东东街248号
联系方式:0359-2660585
供应商(乙方):运城市壹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槐东南路808号办公楼南105室
联系方式:1773590787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运城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监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499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科学严谨的验收标准和流程,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效果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和质量要求。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服务时间: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验收与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2.合同金额(元):6499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运城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监理)服务合同(11N01287057220251).pdf
运城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监理)服务合同甲方(项目采购方):运城市民政局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乙方(服务供应商):运城市壹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槐东南路808号办公楼南105室根据运城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监理)服务(项目编号:1408992025CCS00273)的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运城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监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竞争性磋商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要求(一)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运城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提供验收(监理)服务,主要工作:1.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监理):对全市2239张家庭养老床位的适老化及智能化改造实施情况依据《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进行验收服务。2.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验收(监理):对3745名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核验。3.资料管理:收集项目实施情况的影像资料(带时间水印),并归档保存。4.报告编制与提交:定期编制工作报告,及时反馈项目进展、存在问题及整改建1议;项目结束后提交验收报告,为甲方最终验收提供依据。(二)服务要求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养老服务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确保验收(监理)结果客观公正、数据真实可靠。2.进度管理:乙方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的详细进度计划,定期核查实际进展,对延期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按甲方要求推进。3.问题处理:发现质量问题或服务不规范情况时,立即向甲方书面汇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跟踪整改过程,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4.影像与档案管理:所有影像资料、工作报告等档案需分类归档、加密存储,项目结束后按甲方要求完整移交。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小写:649980.00元)第三条服务期限管月分氏20262月底本合同服务期限自起至止。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权利1.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2.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报甲方;3.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报告及相关资料;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需在3个工作日内响应并整改。义务1.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采购需求、参考清单等基础资料;22.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各县(市、区)相关部门配合乙方开展工作;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报酬;4.为乙方开展现场验收(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二)乙方权利与义务权利1.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与资料;2.在服务过程中,对不符合规范的实施行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义务1.组建专业服务团队;2.严格遵守廉洁服务规定,不得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礼品、礼金、宴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项目敏感信息(如老人个人信息、工程技术资料、验收数据等);4.每两周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重大问题及时请示。第五条支付方式本合同服务价款分三期支付: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整(¥259992元),作为启动资金。2.第二期:乙方完成项目进度80%,向甲方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及佐证资料,甲方验收后,由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即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整(¥259992元)。3.第三期:乙方完成项目进度100%,由乙方通过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项目完成情况,提交项目资料,甲方验收后,由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玖佰玖拾陆元整(¥129996元)。3每次支付合同价款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第六条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项目敏感数据等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期限为永久。2.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老年人个人信息、项目实施单位的技术资料、验收数据等核心敏感信息,采取加密存储、限制访问等安全措施,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按合同总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验收标准与方式(一)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采购需求文件及乙方提交的验收报告等为核心验收依据,确保2239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验收(监理)全覆盖,符合适老化与智能化改造标·准;3745名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核验无遗漏,服务记录完整、合规;项目实施情况影像资料齐全且带有时间水印;报告内容详实、逻辑清晰,问题整改跟踪到位。(二)验收方式项目结束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结合乙方提交的总报告及相关资料,通过查阅档案、现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数据核验等方式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确认书;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10个工作日内整改,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验收合格。乙方出具的验收报告未在甲方验收后的情况下不具有外部法律效力,甲方保留另行组织抽查、委托审计或重新评估的权利。4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项目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限期要求乙方10个工作日内整改,乙方承担整改费用并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九条合同解除、终止与不可抗力(一)甲方单方解除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行政调查费、重新招标费用等),甲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1.擅自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2.提供虚假验收(监理)报告、数据或影像资料,骗取财政补贴;3.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经两次书面催告仍不整改,导致项目无法通过上级审计或考核;4.因乙方原因发生老年人个人信息泄露,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5.乙方被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吊销登记证书或进入破产清算;6.乙方拒绝配合审计、巡视、纪检监察检查,或销毁、隐匿项目资料;7.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5(二)解除程序1.甲方应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载明解除事由、依据及要求赔偿的金额:2.甲方解除决定生效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数据、工作成果的全部移交,并配合甲方完成替代供应商的过渡;3.乙方未按期移交或拒不配合的,甲方有权采取证据保全、申请先予执行等措施,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额外违约金。(三)合同终止条款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协商,考虑双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合理对已履行合同部分进行清算。(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五)未约定争议解决内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附件(《各县(市、区)任务分配表》《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本合同,并不得作为其他使用。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付款账户及开户银行名称:运城市壹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账号:1405011108460000075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银大道支行行号:105181000167甲方:运城市民政局乙方:运城市壹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盖章)长A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1林(盖章)签约日期:2025.1Q,1签约日期:2025.12.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