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 11N010373126202519201
二、合同名称: 喀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KSDQZFCG(JZ)2025-35
四、项目名称: 喀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喀什地区公安局
地 址: 深喀大道经二路喀什地区公安局
联系方式:1899966306
供应商(乙方):新疆保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17-17号
联系方式:182907188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项目不分包,主要是需要配备20名服务人员用于开展喀什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物业服务,其中:管理人员2名,保洁员15名,工程维修人员3名,要求管理人员为正式员工,维修人员有相应资质证书。详细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685580.00
合同金额: 68.558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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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