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汉市财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SCHT-2025-417499
二、合同名称:广汉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512510681413180
四、项目名称:广汉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汉市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金雁街道银川路2号
联系方式:13608101368
供应商(乙方):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1栋1单元7楼 24号
联系方式:139080022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评审咨询服务
1(项)
¥2,400.00
¥2,400.00
提供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出具符合规范的评审报告。
合同金额: 2,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2月17日
履约地点:广汉市财政局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汉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广汉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1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206510681000001征集人:广汉市财政局入围供应商: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广汉市财政局评审咨询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417499甲方:广汉市财政局乙方: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2400.00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对委托的估算、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预算、竣工结算及其他类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评审基础单价:2400.00元报价优惠:折扣率100.00%报价单价:24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2400.00元服务内容:1、工作要求:供应商的工作应符合《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广府发[2021]6号)、《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广财规[2021]3号)、《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广府发[2021]5号)等文件规定。前述文件如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有关标准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地履行采购人委托咨询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按时完成评审任务,对不符合评审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洁纪律的,采购人按约定扣减相应服务费用或终止其协作评审资格。供应商接收评审任务后按财政评审投资系统设置的评审工作流程开展评审工作。采购人不保证供应商获得的具体业务量,均按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服务费。2、资料管理:采-第1页-购人向供应商移交项目评审资料,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供应商在接收评审资料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详细清理,若需补充评审资料的,应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报送采购人。供应商不得私自接收建设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移交的任何资料。评审结束后,供应商应及时退还送审资料,若遗失送审资料应赔偿相应损失。3、现场踏勘:供应商能够及时按要求进行现场踏勘,不得以路程较远、自然环境等客观原因推脱,供应商应对评审资料、评审内容主动向采购人进行沟通衔接,全面掌握评审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采购人根据评审项目,认为有必要提供现场踏勘方案的,供应商应在踏勘前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中提交现场踏勘方案供采购人参考。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现场踏勘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保护工具、测量、取证等工具,如实做好现场踏勘记录。4、量价核对: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场所进行核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指定办公场所以外核对。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评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评审工程师应及时向采购人说明并提出专业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由采购人组织被评审相关单位和供应商共同会商决定,供应商不得隐瞒和私自决定。5、评审报告: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模板编制正式报告,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告内容逻辑清晰、依据充分、事实清楚、签章完整。报告文本单册不超过5厘米,若超过5厘米,分册胶装,需提供规定套数(招标控制价和变更为3套、概算为4套、结算为3套)纸质报告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工作。同时,对于招标控制价评审的项目,按照相应工程类别的工程量清单相关标准及规范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6、财政评审管理系统:采购人已建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培训后供应商应熟练操作系统,对分配的账号和密码应妥善保管、独立知晓。评审过程中的送审资料、初稿、联系函、踏勘核对记录、征求意见稿、正式报告等电子资料,供应商均应在评审系统中操作。供应商应固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沟通协调评审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并负责接收系统短信通知。7、供应商在接受评审任务时,应将参审的专业人员名单报送采购人。供应商不得参与自己编制的基本建设估(概、预)算、控制价、结算项目的评审工作;其参审的专业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同时供应商及参审的审核人员需填写《中介审核机构及审核人员承诺书》并反馈采购人。8、实行机构主审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负责制。主审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是指具体评审项目的工程师。即负责办理项目资料接收、退还、现场勘测、工程量(价)核对以及其他评审事项并依法向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等相关事宜的工程师。具体项目评审无论参审工程师有几名,现场勘测、工程量(价)核对等关键环节主审工程师必须亲自参与和现场把关。无采购人审查合格认可的主审工程师现场把关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不支付评审费用。9、评审时限:按照《德阳市财政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注:①因业主补充资料、回复初稿征求意见稿等非中介机构原因占用的时间不计入评审时限;②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第2页-算、工程变更预算按上述预算评审时限执行;③相关部门对评审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④项目业主对评审时限有特殊需求的,以采购人通知为准。9、履约考核:单个评审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对供应商评审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附件一工程造价评审服务履约考核表。10、其他:供应商提交的初步评审结果经采购人进行复核后,相同口径下误差率超过《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090-2018),一年内次数在2次(含)以内的,每次每超过1个百分点,等比扣减评审费用的20%(例:误差在1.5%的,扣减评审费用为30%),直至扣完为止,未达到1%的不扣减。一年累计超过2次(不含)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完全响应并按“服务内容”要求执行。1、工作要求:供应商的工作应符合《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广府发[2021]6号)、《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广财规[2021]3号)、《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广府发[2021]5号)等文件规定。前述文件如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有关标准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地履行采购人委托咨询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按时完成评审任务,对不符合评审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洁纪律的,采购人按约定扣减相应服务费用或终止其协作评审资格。供应商接收评审任务后按财政评审投资系统设置的评审工作流程开展评审工作。采购人不保证供应商获得的具体业务量,均按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服务费。2、资料管理:采购人向供应商移交项目评审资料,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供应商在接收评审资料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详细清理,若需补充评审资料的,应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报送采购人。供应商不得私自接收建设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移交的任何资料。评审结束后,供应商应及时退还送审资料,若遗失送审资料应赔偿相应损失。3、现场踏勘:供应商能够及时按要求进行现场踏勘,不得以路程较远、自然环境等客观原因推脱,供应商应对评审资料、评审内容主动向采购人进行沟通衔接,全面掌握评审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采购人根据评审项目,认为有必要提供现场踏勘方案的,供应商应在踏勘前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中提交现场踏勘方案供采购人参考。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现场踏勘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保护工具、测量、取证等工具,如实做好现场踏勘记录。4、量价核对: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办公场所进行核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指定办公场所以外核对。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评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评审工程师应及时向采购人说明并提出专业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由采购人组织被评审相关单位和供应商共同会商决定,供应商不得隐瞒和私自决定。5、评审报告: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模板编制正式报告,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告内容逻辑清晰、依据充分、事实清楚、签章完整。报告文本单册不超过5厘米,若超过5厘米,分册胶装,需提供规定套数(招标控制价和变-第3页-更为3套、概算为4套、结算为3套)纸质报告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工作。同时,对于招标控制价评审的项目,按照相应工程类别的工程量清单相关标准及规范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6、财政评审管理系统:采购人已建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系统”,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系统操作培训,培训后供应商应熟练操作系统,对分配的账号和密码应妥善保管、独立知晓。评审过程中的送审资料、初稿、联系函、踏勘核对记录、征求意见稿、正式报告等电子资料,供应商均应在评审系统中操作。供应商应固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沟通协调评审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并负责接收系统短信通知。7、供应商在接受评审任务时,应将参审的专业人员名单报送采购人。供应商不得参与自己编制的基本建设估(概、预)算、控制价、结算项目的评审工作;其参审的专业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同时供应商及参审的审核人员需填写《中介审核机构及审核人员承诺书》并反馈采购人。8、实行机构主审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负责制。主审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是指具体评审项目的工程师。即负责办理项目资料接收、退还、现场勘测、工程量(价)核对以及其他评审事项并依法向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等相关事宜的工程师。具体项目评审无论参审工程师有几名,现场勘测、工程量(价)核对等关键环节主审工程师必须亲自参与和现场把关。无采购人审查合格认可的主审工程师现场把关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不支付评审费用。9、评审时限:按照《德阳市财政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注:①因业主补充资料、回复初稿征求意见稿等非中介机构原因占用的时间不计入评审时限;②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预算按上述预算评审时限执行;③相关部门对评审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④项目业主对评审时限有特殊需求的,以采购人通知为准。9、履约考核:单个评审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对供应商评审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附件一工程造价评审服务履约考核表。10、其他:供应商提交的初步评审结果经采购人进行复核后,相同口径下误差率超过《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标准》(DBJ51/T090-2018),一年内次数在2次(含)以内的,每次每超过1个百分点,等比扣减评审费用的20%(例:误差在1.5%的,扣减评审费用为30%),直至扣完为止,未达到1%的不扣减。一年累计超过2次(不含)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成兰铁路三星堆站站前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S422广汉市三星堆(中兴村至欢喜村)段大修工程(第二次变更)评审。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金雁街道银川路2号。-第4页-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其他支付方式根据框架协议相关约定支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12.19五、违约责任四川省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无-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广汉市财政局甲方联系人:范勇华联系电话:13608101368单位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金雁街道银川路2号2025年12月17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正信智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银行账号:280180806110001乙方联系人:舒冬冬联系电话:13908002272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银行行号:3086510200232025年12月17日-第6页--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审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