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布尔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布尔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水之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布尔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61101000026509714
五、合同编号:11N10511402220257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环境影响评估服务(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土保持服务等)
详见附件

1.00
40000
4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布尔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玛丽亚·马合苏提别克
联系电话:15299700417
传真:/
地址:布尔津县友谊峰路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HYS-2024-006水之澈—供水二期环保验收合同.pdf

L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布尔津县供水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方(甲方):布尔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托方(乙方):新疆水之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2年12月18日签订地点:布尔津县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止技术服务合同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布尔津县供水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2.服务内容及方式2.1服务内容:甲方委托方就布尔津县供水二期工程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报酬。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对布尔津县供水二期工程提供环保验收服务。2.2服务方式:乙方通过现场调查,编制验收方案,依据验收方案,通过现场测试、实验室样品分析、科学计算,最终向甲方提交验收调查报告纸质版报告2份,电子载体报告1份,作为企业自主验收的技术依据。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乙方提交的《布尔津县供水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调查技术规范。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3.1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起至项目结算完为止。3.2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4.资料的提供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项目的环评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及编写验收调查报告所需的装置运行、环保设施、环保管理等相关资料。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符合验收技术规范要求的《布尔津县供水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1收调查报告》纸质版2份,电子报告1份。5.提交报告时间、地点和方式5.1项目环评取得批复且项目全部建成后,乙方完成现场验收调查/监测、甲方提供编制报告所需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能够作为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的竣工验收调查报告。5.2因乙方原因需对报告修订的,由乙方负责完成。6.费用及支付6.1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40000元(币种: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6.2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6.2.1款规定执行:6.2.1一次付:在获得乙方提交的《布尔津县供水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通过意见时,甲方支付合同额100%费用,即: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6.2.2收款账户:单位名称:新疆水之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帐号:600600788017000004477.权利和义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7.1甲方权利7.1.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7.2甲方义务7.2.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环保机构和环境管理等有关技术资料,配合乙方进行现场检测/现场调查;7.2.2甲方在与乙方共同商定的现场监测时间内,安排乙方进行现场监测,并协助乙方完成现场监测工作;723甲方在方进行现场监测期间试生产负荷工况符合国家对建设项目治工环培保护验收监测时的工况要求,确保验收监测数据的2-有效性;7.2.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7.2.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7.3乙方权利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并按合同要求获得报酬;7.3.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通知甲方改进。7.4乙方的义务7.4.1乙方应按约定完成技术服务工作;7.4.2对甲方交予的技术资料妥善保管;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7.4.3乙方需对其出具的报告负责,若因乙方提供的报告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对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7.4.4乙方通过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甲方的事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告知第三人,否则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未获得的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乙方的各项义务,转由第三方履行。8.技术成果归属及保密8.1验收调查报告归当地生态环境局、甲乙方所有。8.2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涉及该项目的资料提供给第三方。9.违约责任9.1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需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9.2甲方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应支付违约金和延付费,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延付费为合同金额的3‰日计。10.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3用书面形式。102有下列形之一的,本合同绘上:1031A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平;103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LLLNlresf汉APUH1HO1-.-.r元名证切金7日D1o11.争议的解决--.0EAEHaXXAAXH1191*1591h商T龙可洗择下列第二种力式用牛伏:5瓦找禾员A电中垃片11衣1m规则,仲裁地点在当地;-田云龙有管权的人氏法院位。12.其它约定为高行立社充动议,双万共同。人司大8份中方执6物C21o(盖章)田方,布尔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130297(签名/签章)年月日(盖章)7云,新水之激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a(签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