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场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九年制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HTXMGL-CGZB-2025-035
二、合同名称:梅子铺九年制学校教共体袁庄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5-035
四、项目名称:梅子铺九年制学校教共体袁庄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九年制学校
地址: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安乐街
联系方式:13259398815
供应商(乙方):安康秦康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万达安康之眼2-8幢1单元17层1709室
联系方式:185091510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梅子铺九年制学校教共体袁庄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
1(项)
¥285,800.00
¥285,800.00
无
合同金额: 285,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01月30日
履约地点: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九年制学校教共体袁庄校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梅子铺九年制学校教共体袁庄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施工合同.pdf
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九年制学校
2025年12月22日
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九年制学校教共体袁庄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合同用方,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九年制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安康秦康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事宜如下: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梅子铺九年制学校教共体袁庄校区运动场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恒口镇袁庄小学校园内;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4、工程范围与内容:见建筑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第二条工期工期:0年月30日开工,206年1月20日竣工。日历工期6天,如遇雨天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工期顺延。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1、以上均按照甲方要求和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施工。2、乙方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施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合同价款第四条合同价款计整(小写¥285800元)。第五条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及监理方验收决算后,凭税后发票1CS扫描全能王结账。甲方扣3%质保金,工程完工两年内,无质量问题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3%质保金。第六条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甲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协调、执行甲方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控制与管理,行使奖罚,具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决定权与否决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否则一切经济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2、乙方职责(1)乙方派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2)施工现场内做到工完场料清。第七条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违约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2CS扫描全能王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另一方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工程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之日,此合同自动终止。第十一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发生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签字):张乙方(签字)乙方盖章甲方盖章11月27日20年11月日2025年3CS扫描全能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动场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