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G2022-450001
二、合同名称: 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
三、项目编号: JSZC-G2022-450
四、项目名称: 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地 址: 南京市中央路42号
联系方式:02583620753
供应商(乙方):中电通商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10号12楼
联系方式:186558812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5868000.00
合同金额: 6586.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项目合同扫描件.pdf
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项目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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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项目编号:JSZC-G2022-450甲方:(采购人)江苏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乙方:(供应商)中电通商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1.2标的质量: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建设质量要求,具体以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内容为准(作为本合同附件)。1.3标的数量(规模):本次招标包含建设内容包括:(1)基础资源软件,包括云平台软件(包含云管理系统、云主机、云存储、云网络、云运维)、云原生支撑系统(包含微服务引擎子系统、开发运维一体化子系统、容器引擎子系统)、大数据支撑系统(包含数据管理子系统、统一调度子系统、数据集成子系统、数据开发子系统、数据服务子系统、存储计算子系统)、区块链支撑系统(包含区块链网络与服务系统、分布式数字身份系统)、人工智能支撑系统(包含标注子系统、知识子系统、开发子系统、管理子系统)、云安全系统包含主机安全、web防火墙、漏洞扫描、云安全管理平台、云租户防火墙、云数据库审计、云堡垒机、综合日志审计、云安全态势感知、云网安全分析基础版、智能密码钥匙、应用证书与密码设备证书、密码服务系统);(2)影像业务支撑软件,包括医疗健康数据采集系统、影像数据服务系统(包含患者主索引子系统、影像业务安全管理子系统、统一用户中心子系统、医疗记录存证管理子系统、智能存储子系统、院端数据管理子系统)、影像监管服务系统、影像数据资源系统(包含影像数据资源库、影像数据目录库、影像索引及专题库)、运营服务系统(包含业务运营数据分析子系统、运维服务子系统);(3)影像应用软件,包括居民数字影像服务系统、数据跨院共享系统、影像智能辅助系统(包含AI辅助质控子系统、影像智能分析子系统)、影像质量控制管理系统(包含影像质量控制管理子系统、数据质量评估子系统)、医疗资源管理系统、数字医疗开放系统(包含开发者服务子系统、应用市场子系统);(4)信息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器、交换机、安全设备。基于上述建设内容,具体建设标的规模以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内容为准(作为本合同附件)。1.4履行时间(期限):乙方根据下述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相关内容。2023年12月31日前:(1)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管理中心)全部应用软件部署上线:(2)江苏省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接入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实现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的调阅共享与检查结果互认服务以及全部患者手机端医学影像数据调阅服务。1.5履行地点:江苏省内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试点的“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1.6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含税)为(大写):陆仟伍佰捌拾陆万捌仟圆(65868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权利保证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侵权纠纷,并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赔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4.2本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8%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项目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满1年后,支付合同尾款10%时一并退还。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退还。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8.1.2所有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试运行正常,通过甲方验收,支付合同金额的60%。8.1.3项目验收满1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8.1.4甲方在支付各期款项前,乙方应先行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运维期与承诺11.1运维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软件部分乙方提供6年免费运维服务,硬件部分乙方提供6年免费原厂运维服务。11.2乙方将免费提供江苏省内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试点的“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机房,并承担相关费用。11.3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参与、配合后续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存储中心)的建设及运营工作,并承担江苏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存储中心)的存储租赁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百分之五)。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6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百分之五)。12.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及文书送达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实际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14.2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可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文书、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没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因一方拒收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江苏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乙方:中电通商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42号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10号贝岭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唐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冰联系电话:025-83620753联系电话:021-60905336签订日期:7033年6月S日签订日期:2033年6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