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苗族乡产业园采购合同公告(筠连县联合苗族乡革新村村民委员会2025)



联合苗族乡“苗乡野免”产业园项目(二期)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
YBSXES(2025)0608
项目名称:
联合苗族乡“苗乡野免”产业园项目(二期)

合同签订时间:
2025-12-04
合同金额(元):
2298145.00

项目业主名称:
筠连县联合苗族乡革新村村民委员会
施工企业名称:
宜宾市财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附件:
苗乡野兔二期合同.pdf

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名称:联合苗族乡“苗乡野免”产业园项目(二期)发包方(甲方):筠连县联合苗族乡革新村村民委员会承包方(乙方):宜宾市财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联合苗族乡“苗乡野免”产业园项目(二期)发包人(甲方):筠连县联合苗族乡革新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人(乙方):宜宾市财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联合苗族乡“苗乡野免”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地点:筠连县联合苗族乡革新村工程方式:包工包料152工程内容:1.厂房场地硬化2800m;2.一期工程附属设施完善,包括浆砌石挡土墙建设约3334m,厂房间生产通道建设及挖填方8000m;3.对1500m附属设施厂房进行内部功能区划分及装饰等。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设计图纸和预算清单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2026年2月9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以正式进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四、质量标准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2的质量问题除外),乙方无偿保修,质保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佰贰拾玖万捌仟壹佰肆拾伍元整。(小写):2298145.00元。六、工程施工内容变更1.甲方确认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后,乙方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要求变更工程施工内容,甲方应主动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对变更后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且增加相应的工期时间;同时乙方有拒绝接受变更工程施工内容的权利。经甲方确认的变更工程按:预算财评清单计价方式和材料价格计算,新增材料甲乙双方共同询价确认;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工1011期。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责任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程款;2.向乙方提供实施的范围和场地;3.工程竣工后,乙方请求验收,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自查验收后,迅速报县级检查验收;4.甲方不得随意变更工程施工内容;5.施工范围地下的管线.光缆.天然气等相关事项应告知乙方。(二)乙方责任31.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及机械配备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2.乙方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3.乙方应保持整个施工工期的及时性,经常与甲方现场代表进行沟通,确保按时完成工程;4.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5.工程建设完工后,如出现安全及质量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施工废料需拉走至村级认可的垃圾堆放点,严禁随意堆放。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解决纠纷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九、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施工队进场,达到开工条件可申请支付30%启动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筠连县投资结算审核委托中心(若筠连县人民政府出台新政策则按照新政策执行)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且承包人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无息退还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即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十、违约责任1.若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末按期完成工程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乙方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返工,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筠连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条款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2.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项目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3.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D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口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后终止。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新)-E发包人;连县联合苗族乡承包人:宾市财宇建筑(公章)革新村村民委员会(公章)江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电话话:20年12月4日电话:2075年11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联合苗族乡产业园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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