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视频会议终端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科技学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科技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华迅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41101000026135293
五、合同编号:11N792274375202542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华为 TaiShan200 功能服务器
详见附件
台
1.00
49500
49500
2
华为 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详见附件
台
3.00
29800
89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科技学院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15199079965
传真:/
地址: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新疆华迅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138900元.pdf
新疆科技学院视频会议终端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新疆科技学院视频会议终端项目项目编号:2541101000026135293甲方:新疆科技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乙方:新疆华迅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广场路二号楼兰世嘉商场1楼A3第1页共11页新疆科技学院视频会议终端项目合同书甲方:新疆科技学院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北京路89号乙方(卖方):新疆华迅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晓鹏联系人:张立联系电话:13325503503联系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广场路二号楼兰世嘉商场1楼A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人民东路支行账号:65001700300052502653账户名:新疆华迅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6792799249第2页共11页通过线上竞价确认乙方为中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新疆科技学院2025年第17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内容予以说明,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采购内容及价格采购内容投标报价新疆科技学院视频会议终端项目小写:¥138900大写:壹拾叁方捌仟玖佰元整(明细详见附件)该合同总金额包含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含税费用,具体合同价款明细表见附件1,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二、项目内容(一)项目服务基本要求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满足施工条件,包含但不仅限于:专业施工技术人员、设备、施工器具及配件等到达校园施工现场。(二)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参与配合甲方完成1.图书馆报告厅、品正楼报告厅、思政楼报告厅等三间会议室内各新增一套高清视频会议系统。2.视频会议录播系统服务器的安装与调试。三、合同款支付1.合同总价(全套人民币计价方式)小写:¥138900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玖佰元整)。合同价款明细见附件。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交货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金额为:69450元,(大写:陆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3.所有货物到达现场,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甲方验收合格且设备第3页共11页试运行90天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的50%,金额为:69450元,(大写:陆万玖仟肆佰伍拾元整)。47方应当在申请付款前,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人民东路支行账号:65001700300052502653.账户名:新疆华迅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项目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五、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可以随时了解堂握项目工作进度,乙方应当配合。2.甲方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涉及的相关单位。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项目实施提供相应的条件。4甲方各系统及硬件出现故障时,乙方须及时排除系统故障。5.合同服务期结束后,产品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义务保证新疆科技学院视频会议终端项目后各业务子系统的正常运行且满足相关部门的使用需求。2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1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并排除故障,韭硬件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毕,硬件损坏故障48小时内处理完毕。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12小时。3、确系设备损坏等原因无法完全恢复的,应将系统故障降至最低,同第4页共11页时写出书面的维修报告,确定解决办法和最后期限。4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5.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6.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本合同要求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返还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工伤保险责任。8.乙方技术人员因人为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害及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六、保密义务(一)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收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二)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三)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四)如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甲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七、售后服务(一)本项目售后7×24小时服务热线:13325503503。(二)本项目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张立/13325503503。第5页共11页(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处理,拒不处理或逾期未处理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一)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中途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所有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作为违约金。(二)如甲方有合理理由中途解除约定,甲方按其验收合格的工作内容和相应服务质量支付乙方报酬。如甲方已付款项超过乙方按上述标准计算的报酬,由乙方于合同解除后三日内将超出的款项退回甲方。(三)乙方的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的,每出现一次,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服务期内出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四)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按照合同总额3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一切损失。(五)甲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本合同总额5%。(六)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权条件成就时,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在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合同解除,该通知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对方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解除通知后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进行积极协商,若在上述十五日异议期内不能达成一致的,收到解除通知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将视为对合同解除无异议。(七)一方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守约方因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一切维权支出均由违约方承担。(八)乙方服务人员未能按时进场的,每延误一天,支付1000元违约金,直至派遣人员进场为止。第6页共11页(九)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30%承担违约金,并返还已支付费用。乙方若违约,应当赔偿甲方相关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十)乙方未通过甲方验收的或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的,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进行整改,直至甲方通过验收或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为止:乙方未按照本合同任一约定履行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一)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类服务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材料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直至提交合格的报告、总结、计划为止。(十二)如乙方造成甲方的数据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九、其他约定(一)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二)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三)如果本合同的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四)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第7页共11页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五)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七)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八)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九)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十)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一、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由此导致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二、其他(一)本服务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第8页共11页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三)在履行合同中,乙方需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相应资料。竞价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答疑、承诺及本合同中如有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有利于甲方的条款履行。(四)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五)本合同文本不得涂改,如需修改,经双方一致同意,共同签署补充协议。(六)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买卖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除另有规定外,本合同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至对方明确的地址。(八)附件1:新疆科技学院视频会议终端项目第9页共11页甲方(盖章):新疆科技学院乙方(盖章):新疆华迅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巴州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人民东路支行账号:65050170608600000124账号:65001700300052502653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6日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6日第10页共11页附件1序号名称规格参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小计1会议终端中兴ZXV10XT702DUF-V套装1、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主设备包含1*XT702DUF主机、1*V4124K摄像头(含摄像头壁装支架)、1*标配终端机柜安装辅料(4*螺钉+2*侧耳)、1*2m交流电源线、1*遥控器、2*7号电池、1*《快速指南》、1*《声明一页纸》。2、主设备最高支持4KP30+1080P60的编解码,支持WIFI,不支持E1,不支持内置MCU3、基本功能软件4、标配物料含2.8mHDMI线缆两根:5mHDMI线缆一根:5m网线两根:2m莲花头线缆一根;凤凰头端子两个。5、包含安装与调试,原厂质保3年6、设备安装过程中涉及的HDMI线缆、终端支架,固定件、管材、网线、电源延长及其他辅材·中兴套329800894002会议录播系统中兴网络录播系统ZXV10RMS20001、高清录播服务器,采用安全可靠的通讯机制充分保障会议数据的安全性,能全面适用于行政会议、远程教学、远程会诊、远程庭审、企业培训等多种场景下的录播应用。硬盘容量2T,2M录制时长W2000h,同时支持录制6组双流。2、最高可进行6组会议的同时录制,每组会议可进行2路4K30视频信号和1路双声道音频信号的同步录制;支持直播点播业务:内置2T硬盘。3、W500客户IE浏览直播4、包含安装与调试,原厂质保3年5、设备安装过程中涉及的HDMI线缆、终端支架,固定件、管材、网线、电源延长及其他辅材中兴套14950049500合计138900甲方(盖章):新疆科技学院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6日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6日第11页共1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会议终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