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纤维无创诊断仪 国产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457751947202516402
二、合同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肝纤维无创诊断仪等14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YLHK-2025-600
四、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肝纤维无创诊断仪等14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方式:18909945698
供应商(乙方):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501
联系方式:1597318768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肝纤维无创诊断仪等14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第二包:肝纤维无创诊断仪 数量:1.00 单价(元):146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深圳回波规格型号:FibroScan Q-PLUS DT
2.合同金额(元):146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照合同执行,按照合同执行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YLSB2025-42_公示_0001.pdf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YLSB2025-42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03号电话:0994-2350409邮编:831100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兴联路339谊咨询大厦1051电话:0731-82907710邮编:410000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一批医疗设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肝纤维无创诊断仪等14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招标文件编号:XJYLHK-2025-600),招标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肝纤维无创诊断仪等14台(套)国产医疗设备项目(第二包)。乙方作为厂家授权的供货商已成为该项目的中标方,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设备的买卖、运输、安装、质保及人员培训等达成下列条款,共同信守。一、经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应完全符合以下要求的设备(设备配置明细等附后)。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肝纤维无创诊断仪FibroScanQ-PLUSDTI深圳回波深圳市套114680001468000合计金额:146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含税)。设备的易耗配件必须在合同附件(附件1:设备配置清单、附件2: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附件3: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中注明,如无明确配件价格的由甲方市场询价后确认乙方的配件供给价格。1二、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1、设备(货物)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免费保修5年,如乙方不具备自行维修的资质,可指定厂家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向甲方履行质保义务。保修期后仍由乙方负责终身维修,乙方可委托厂家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向甲方提供维保服务。在免费质保期内,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应免收材料和人工等一切费用,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免费保修期后仍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负责终身维修,免费保修期满以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履行保修义务只收取甲方材料费,其他费用予以免除。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自收到甲方维修要求(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传真等不限)后应当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开始进行维修。乙方在甲方提出维修要求24小时内不能维修到位的,则自24小时届满,乙方即有义务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备用机使用期限超过7日的,该备用机须为全新的,且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的机器设备。乙方逾期维修,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最后一笔款项中扣除。3.质保期内计算机系统乙方负责免费升级。其中系统中使用的厂家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软件,由乙方负责联系厂家进行终身免费升级和保修。除正常维修外,乙方应定期派工程师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4.乙方在中国国内设有维护部门和零备件库,保证对合同设备所需的零备件长期(本设备使用年限)供应。25.双方应对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保密资料予以保密。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的技术参数、生产工艺、客户名单、市场策略、财务信息等。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保密期限为永久。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资料,除非该信息已通过合法途径公开。三、安装、验收及培训:1.乙方将设备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若在验收时发现设备数量、规格、品种、参数、外观等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验收标准:如招投标文件中有约定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的约定,未予具体约定的,以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完成符合验收条件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乙双方对设备、已完成培训的人员进行验收、考核,达到验收标准的,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验收完成。必要时甲方可引入第三方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对该验收结果予以认可,验收费用由乙方负担。2.乙方派工程师至甲方的使用科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到参加培训人员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能排除使用中的一般性障碍,且培训结果至甲方书面认可为止。3.如有必要,甲方派人至乙方指定地点进行免费培训,甲方派出培训人员所产生的培训费用(交通、住宿、差旅等)均由乙方承担,培训的结果必须至甲方书面认可为止。四、设备质量技术标准及包装:31.乙方保证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管理规定;乙方及所供设备的相关资证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等作为本合同附件。2.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应符合设备生产厂制定的出厂质量技术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乙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设备能满足甲方的要求。3.设备包装应为设备生产厂原包装,包装上应标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防潮、防震等标志。乙方应保证期提供的医疗器械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供方提供的医疗器械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损失、支付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五、付款方式:甲方(医院)与乙方(中标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正规发票,甲方预付第一笔设备款,合同总金额80%:机器到现场安装验收合格,并完成人员培训,甲方收到乙方的齐全付款资料后向乙方付第二笔设备款,合同款总额的20%。为保障本项目中标商严格履行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确保医院设备购置资金安全及付款流程合规可控,中标后将签订付款协议。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乙方应对其指定的账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正确性负责,因乙方收款信息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为保障本项目中标商严格履行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确保医院设备购置资金安全及付款流程合规可控,中标后将签订付款协议。4六、设备交付: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验收和培训,并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验收及人员培训,设备运费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2.设备的配置详见附件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表是本合同的附件部分。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3.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损坏、丢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装卸过程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七、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的履行期。八、公证:如需公证的,公证费用由提出公证需求的一方承担。九、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供货或者逾期完成验收、人员培训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如乙方交付的设备在验收时发现设备数量、规格、品种等不符合规定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由甲方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后在指定期限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义务。54.如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售后维保商(或厂家)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不能及时响应按时提供质保服务的,除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的约定从乙方最后一笔款项中扣除维保费用后,每发生一次违约,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5.如乙方未按本合第二条第4款的约定,不能保证本合同项下机器设备备件长期供应的,乙方应按照合第二条第2款的约定提供备用机,该备用机必须是全新的,且功能、能耗及使用便利性不得低于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如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备用机的,本合同项下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按照当时的折旧后的价格予以回购,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主张权利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等相关费用)。6.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系统对接等服务时,应当确保不会影响甲方其他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系统、软件、设备无法运营或发生断电、断网等情形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修理、重做、更换、重新调试的相关费用,财产和权益的直接减少,财产权益应当增加而未能增加的部分,数据丢失重新补录的时间和人力损失,为维权而产生的诉讼、仲裁、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7.如因设备质量问题或乙方维护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由甲方自行选择要求乙方对该设备予以免费退货或换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的全部金额、甲方处理纠纷的费用等,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68.甲方如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总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1%封顶。l9.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10.若到货设备参数与招标文件参数响应不一致,视为虚假应标,合同立即终止。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由甲方自行选择要求乙方对该设备予以免费退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赔偿的全部金额、甲方处理纠纷的费用等,还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11.乙方在运送、安装、维保、培训等过程中需采取合理的安全保证措施。因运送、安装、培训、维保等过程中导致安全事故和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十、争议解决方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合同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2.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设备配置清单、设备备品备件耗材清单、设备零配件消耗品购买价格清单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与标书有冲突之处,以标书为准。3.本合同所列地址、联系方式是双方确定的作为本合同项下合同履行、2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所涉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送达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函件、开庭传票、开庭通知书、证据、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7双方确认:上述送达地址和电子邮箱适用于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或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任何一方发生地址、接收人变动的,应书面向对方送达并获得对方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接收人变动的效力;向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导致诉讼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需持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乙方(盖章):湖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分行文化东路支行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梅溪湖支行账号:65001620300050001465账号:8111601012800386003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刘晓日期:2025年12月16日盘健日期:25年12月6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肝纤维无创诊断仪 国产医疗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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