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梯维修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公安厅2025)
一、合同编号: HT-省本级-2025-06725
二、合同名称: 南新街30号院西单元电梯维修
三、项目编号: ZCBN-省本级-2025-16147
四、项目名称: 南新街30号院西单元电梯维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省公安厅机关
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
联系方式:02986166900
供应商(乙方):陕西蓝天楼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
联系方式:177927009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8249.0000元
合同金额: 0.824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扫描文件_20251223_141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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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陕西藍天楼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所用电梯维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签订此合同。以下条款为履行依据:一电梯技术规格:1、名称:客梯,数量:1台,2.维修内容:更换曳引机轴承二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甲乙双方根据“电梯修理内容”商定,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249.00元整(清单详见附件),人民币大写:捌仟贰佰肆拾玖元整2.甲方应按以下条款付款:合同签订,更换完毕投入正式运行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全款等额正式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即8249.00元。乙方收款账号:开户名:陕西蓝天楼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号:61001920900050004771三施工时间: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货(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货期自动延长),到货后10个工作日完成此次维修工作。四.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施工期间应无偿提供安装期间的水、电消耗及机房电源。2.应无偿提供具有防盗设施的电梯零件存储间。乙方责任: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2.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电梯报价项目进行施工。3与甲方协商处理施工中涉及到甲方其它设施的技术问题。4乙方施工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及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1.:1.电梯在维修更换期间未经合法验收,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如甲方因需要使用电梯,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2.在一年质保期内,乙方必须保证所更换的配件质量,同时,此次维修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所决定维修更换的项目,经甲乙双方签订该合同后,乙方必须保证将甲方与乙方协商的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如所换配件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处理直至电梯正常安全运行为止。3、乙方在维修电梯时,必须树立电梯维修警示牌,张贴维修电梯告示函。六、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乙方要终、废止合同,除向需方返还预付款外,另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甲方如要单方终、废止合同,除无权向乙方索要预付款外,另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合同生效后,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按时完工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滞纳金。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认真履行付款义务,如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推迟工期,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如乙方已施工完毕,甲方未能按约定期限付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七其他约定:1.合同文本不得随意涂改,如需修改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修改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执行。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甲方:陕西省公安厅乙方:陕西蓝天楼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盖章:装地址:西安市高新三路西高智能大厦11106室电话:沙10.21电话:029-81885322传真:传真:029-818853262025、10.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