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专项垃圾回收体系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XRD2025001
四、项目名称: 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地 址: 东西湖区城管局
联系方式:83210749
供应商(乙方):武汉必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丘地号2号)
联系方式:865804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2项
主要标的单价:2248000
合同金额: 224.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4日至2027年08月23日;履约地点:东西湖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3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合同 2025-2027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pdf
合同 2025-2027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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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合同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乙方:武汉必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文件,并经双方协调一致,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范围1.全区垃圾分类宣教工作。2.负责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现有线上积分商城日常运营,并开展积分兑换活动,引导现有积分账户(绿色账户)持续参与垃圾分类。3.专项垃圾回收体系。4.城市街道垃圾分类日常巡检。5.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技术指导与监督。对辖区18处农贸市场(含80平米以上大型果蔬市场)的垃圾分类技术指导与监督工作。二、服务内容全区垃圾分类宣教工作宣教馆的日常运营:负责宣教馆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参观接待讲解工作:设施的维护及日常卫生;每年对场馆展示内容至少更新一次。(场馆展示内容更新指对场馆可移动部分、电子屏幕展示部分进行更新,不包括已固定的硬件结构。)线上宣传:按要求运营东西湖区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每月完成推文2期,且不少于8篇;每季度不少于1次线上主题宣传活动。线下宣传:开展线下大型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参加人数50人以上)每月不少于1次。线下培训:提供专业讲师,按要求对辖区单位、物业开展专题培训积分商城负责线上垃圾分类积分商城运营工作。持续发动居民积极注册垃圾分类绿色账户,总户数不少于1.5万户。且参与分类工作的活跃用户不低于80%。专项垃圾回收体系每月定期开展“回收日”活动,专项垃圾包括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每月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50次,合同期内“回收日”覆盖小区不少于100个。协助采购人对区级专项垃圾暂存点进行日常管理。城市街道垃圾分类日常巡检长青街、吴家山、径河、常青花园、金银湖、将军路六个街道的居民小区、党政机关、餐饮门店三类主体开展日常巡检。每月巡检须街道全覆盖、点位类型全覆盖,巡检点位总数不少于300个。检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技术指导与监督重点做好6个城市街道18处农贸市场的厨余垃圾质量监督,指导市场在高峰时段开展桶边督导,非高峰期开展巡检,引导商家正确分类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2年,自20年8月24日至227年8月23日止。四、服务经费和支付方式(一)服务经费甲方提供服务经费人民币112.4万元/年,服务经费包括全区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积分商城、专项垃圾回收体系、城市街道(长青街、吴家山、径河、常青花园、金银湖、将军路六个街道的居民小区、党政机关、餐饮门店)三类主体垃圾分类日常巡检、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技术指导与监督。(二)服务经费支付方式1、在乙方完成各项指标的前提下,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季度进行支付服务经费。2、乙方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不扣承包经费,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按原分值100分计算,每扣0.1分扣当月承包经费100元,依次叠加。甲方按检查评分结果和《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进行服务经费核减,扣除乙方应扣款后,将服务经费支付给乙方;3、以年度为周期,汇总全年检查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履约。乙方的月度考核低于90分在第一年度内达到3次(包含90分)的,甲方有权中止下年合同,所有责任和因此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或者重大保障、迎检出现问题的,出现上述情况其中一项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和因此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服务方式采用全包干形式,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方式。甲方将服务业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分类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六、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最低投入7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其他成员6人,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员、巡检员、专项垃圾收集人员、车辆司机等。2、其他要求(1)乙方负责对场馆可移动部分、电子屏幕展示部分进行更新,不包括已固定的硬件结构,每年至少更新一次。7(2)乙方拟投入车辆、设备、其他生产工具等需满足服务本项目要求。七、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评分,并有权对该评分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服务质量标准中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3.甲方按检查评分结果和《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进行服务经费核减,扣除乙方应扣款后,将服务经费支付给乙方;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服务人员;5.本合同的承包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对甲方提出诉讼。6.甲方将吴中路垃圾分类服务站交乙方运营,垃圾分类服务站的主要功能有:供居民业务咨询、少量专项垃圾暂存等,使用过程产生的水电费及房屋日常维护费用由乙方自理。7.甲方将新城十三路的垃圾分类宣教馆交由乙方运营,宣教馆日常运营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领取服务经费;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4.乙方负责服务过程中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5.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6、乙方服务项目人员配置需满足最低人数要求,服务人员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公告公布后七日内配置到位,并经甲方确认,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7、乙方须保证《确保支付于所有项目组成员的工资水平不低于武汉市主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为所有项目组成员购买不低于60万元/年/人的商业意外险》;8、乙方须保证服务能24小时响应,接到项目实施任务1小时内人员可到达现场。八、合同组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合同为准。九、验收移交在合同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书面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乙方必须将全部服务工作项目(包含数据资料及设施)无条件及时移交甲方。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十一、合同终止(一)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乙方员工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2.因乙方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坏的:3.乙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4.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弄虚造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6.不按甲方要求处置问题的;7.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二)因国家建设需要或甲方管理需要,甲方需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十二、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十三、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濒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5年7月24日70年7月日附件《检查考评办法》1.本检查考评办法以《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考核办法》为依据进行评分。2.本检查考评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启用。3.考核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次月5日前对乙方上月提供的服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照《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进行检查评分,每月检查满分为100分,95分为达标,合同期内,乙方的当月检查成绩在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甲方按每扣0.1分扣乙方当月承包经费100元,依次叠加。季度结算。4.以年度为周期,汇总全年检查考核等情况,决定下年是否履约。乙方的月度考核低于90分在第一年度内达到3次(包含90分)的,甲方有权中止下年合同,所有责任和因此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或者重大保障、迎检出现问题的,出现上述情况其中一项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和因此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东西湖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考核办法》项目评价依据满分评价扣分规定垃圾分类宣教1.制定完备的宣传制度,有年度宣传方案和月度实施计划。2.宣教馆日常运营情况。按要求完成参观接待讲解工作,并做好记录;所有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日常卫生:按要求对场馆部分内容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等。3.完成东西湖区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每月推文两期,不少于8篇;每季度不少于1次线上主题宣传活动,每次活动有详细的记录。4.开展线下大型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参加人数50人以上)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有详细的记录。5.按要求开展线下培训。201.宣传方案、实施计划缺一项,扣1分,共计2分。2.未按要求开展日常运营,未在宣教馆接待讲解,未对所有设施维护、维修及日常卫生,未按要求更新场馆展示内容,每项扣2分。3.未按时完成东西湖区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宣传任务,推文每少一篇扣1分,宣传主题活动未达到要求每次扣2分。4.大型宣传活动未达到要求每次扣2分。5.未按要求开展线下培训每次扣2分。(上述各项扣分,扣满20分即止)积分商城1.维护好现有注册用户,保持注册户数不少于1.5万户,合同期内,参与垃圾分类积分活动的比例不少于80%。2.合规运营积分商场,做好月度盘点与分析。201.每少1户,扣0.1分。2.积分商城运营不合规,有群众投诉的,一经查实,一次扣2分。(上述各项扣分,扣满20分即止)检查督导1.加强巡检员队伍管理,配齐数量,着装规范,佩戴统一的工作服或袖章,定期开展内部培训。201.巡检员配置不足,每少1人扣3分。检查督导2.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制定专门的点位巡查表,按甲方的指导,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餐饮门店等主体开展日常巡检。每月巡检点位总数不少于300个。按时报送巡查表。3.对辖区18处农贸市场(含80平米以上大型果蔬市场)的垃圾分类技术指导与监督工作。202.月度巡查工作未达到要求,或未及时报送巡查表,一次扣2分。3.未按要求完成农贸市场的协助指导监督工作,一次扣2分。(上述各项扣分,扣满20分即止)分类收运(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1.分类收集居民小区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设备具有分类标识,车况完好、车容整洁,做到密闭环保,不遗洒、不泄漏。2.分类作业规范。确保分类垃圾分类收集,避免混装混运现象。3.作业过程规范。分类收集时应按照预约时间,做好收运台账,收运工作结束后确保收运场地干净卫生,垃圾不落地。4.每月定期开展“回收日”活动,专项垃圾包括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每月开展回收日活动次数不少于50次,合同期内覆盖小区不少于100个。5.按采购人要求,对区级专项垃圾暂存点进行日常管理。201.收集设备不符合规范,一处扣0.5分。2.发现混装混运现象,扣2分。3.分类收集时垃圾落地、遗洒,不密闭,垃圾暴露,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记录好收运台账和专项垃圾去向,一次扣1分。4.活动次数未达到要求,扣1分。覆盖小区个数未达要求,扣2分。5.专项垃圾暂存点管理不规范的,一次扣0.5分。(上述各项扣分,扣满20分即止)综合评价当月无领导批评,无媒体曝光,无市民投诉,省、市检查考核验收合格。有领导批评,有媒体曝光,有市民投诉,省、市检查考核验收不合格,每宗扣3分。(扣满20分即止)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专项垃圾回收体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