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一体化核心应用系统技术服务 预算一体化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HT-印台区-2025-00109
二、合同名称: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核心应用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印台区-2025-00184
四、项目名称: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经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
地址:铜川市印台区顺金南路53号
联系方式:13509191385
供应商(乙方):西安泰浩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106号紫竹大厦1栋20204
联系方式:186910066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预算一体化运维服务
1(项)
¥126,000.00
¥126,000.00
预算一体化运维服务
合同金额: 12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1日至2026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运维合同.pdf
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合同编号: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核心应用系统技术服务合同甲方: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乙方:西安泰浩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铜川市印台区签订日期:2025年1月28日技术服务合同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核心应用系统技术服务合同甲方: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西安泰浩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如下合同内容。第一条、合同名称《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核心应用系统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技术服务”。第二条、服务内容、资费标准及方式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系统提供(提供/不提供)常驻维护服务。2.1.1派遣胜任的技术人员1名(人数)常驻甲方提供维护服务。该等技术人员应具备维护工作所必备的专业技术能力,达到甲方要求。2.1.2在维护服务期限内,甲方为乙方常驻人员提供工作所需条件,包括:许可乙方人员按照甲方规定出入维护地点:提供必要的维护服务工作设备环境和工作环境等。乙方维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纪律,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维护服务终止时,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做好维护工作交接,乙方同时应归还因提供维护服务而占有的甲方设备、部件、软件等其他财产。2.2、服务内容:2.2.1乙方为甲方提供预算管理一体化核心业务系统中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总账及会计核算等全部业务模块,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系统前台及业务类技术服务、相关业务培训。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3.1.1负责服务有关方面的协调和沟通,负责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档确认和审批,负责服务过程的检查和监督。第2页共6页技术服务合同3.1.2组织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互相交流的氛围,向乙方支付约定的服务产品费用。3.1.3如果乙方所派技术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不能胜任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内容,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更换,乙方必须在5日内给予更换:如多项工作内容无法胜任,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乙方撤换技术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3.2乙方权利和义务3.2.1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履行服务,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3.2.2组织合适的人员参与服务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服务按要求完成。3.2.3甲方如果要求乙方超出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范围提供支持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签署相关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第四条、费用和支付方式4.1费用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服务模块预算管理一体化核心应用系统技术服务年0.5¥126,000.00¥126,000.00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总账及会计核算等业务模块费用合计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126,000.004.1.1本合同履行期间:20年12月日至2025年5月3日。4.2支付方式4.2.1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用金额即人民币:¥126,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整。4.2.2本项支付以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在支付期向甲方开列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等额发票,甲方支付同等金额的款项给乙方。第五条、保密条款5.1保密范围第3页共6页技术服务合同5.1.1双方都有责任保守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数据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5.1.2未经对方同意,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的内容。5.1.3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资料及数据。5.1.4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不得为其它任何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包括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以及对方的业务数据等)。5.1.5双方应对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严格要求,遵守保密协议。5.1.6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实际损失,赔偿额以合同金额为限。5.1.7本条款不因合同变更、修改、解除或终止而失效。5.2保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期满后两年内,双方应对以上所规定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的违约责任6.1.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内容完成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其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6.1.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提交书面解释给甲方,经甲方认可,可做适当调整。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并自通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以免除责任。具体执行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且签署书面备忘文件。第八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第4页共6页技术服务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第九条、合同的终止9.1如果乙方存在下列情况,则本合同自动终止:1)乙方提出破产申请;2)或被判破产:3)或被提起破产申请:4)或停止经营;5)不能满足甲方服务需求。9.2如果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使得守约方丧失应得利益,或者给守约方造成严重损失时,守约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若有依据证实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可提出解除合同。9.3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善后事宜由双方本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第十条、其他10.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之日起正式生效。10.2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0.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若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说明、补充、修改或变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与本合同有冲突的部分则以补充协议为准。10.4本合同期满前30天,如不续签本合同,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未收到此类通知,则本合同将自动续签。自动续签时,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服务内容、违约责任等)将保持不变,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I(以下无正文,接合同签章页)第5页共6页技术服务合同(本页合同签章页无正文)甲方甲方名称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12025年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联系人(签学)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乙方乙方名称西安泰浩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章)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5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营步宁(签章)联系人曹步宇(签字)住所(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106号紫竹大厦1栋20204邮政编码710068电话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账号103201769148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管理一体化核心应用系统技术服务 预算一体化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