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码融合平台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威海市大数据中心2025)



威海市大数据中心居民码融合平台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00000202302000404A_001_002
二、合同名称:居民码融合平台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00000202302000404
四、采购项目名称:居民码融合平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威海市大数据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0631-5227017
供应商(乙方):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戚谷疃小区1号
联系方式:1381834099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34
3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威海市环翠区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居民码(鲁通码)融合平台项目合同书.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居民码融合平台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000000202302000404A_001计划编号:37100000060100520230013采购人:威海市大数据中心供应商: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采购人(甲方):威海市大数据中心供应商(乙方):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居民码融合平台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书、报价明细表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澄清的文件4、SDGP37100000020230200040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乙方的响应文件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二、标的物及数量:本合同标的物为居民码融合平台项目。具体软件的名称、数量、开发厂家等详见《报价明细表》(共2页,附后)。三、价款:本合同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玖拾玖万捌仟元整(¥998000.00元)。具体软件的分项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共2页,附后)。四、质量及专利权:1、乙方开发的系统,其技术参数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规范、安全标准、SDGP37100000020230200040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相关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高者为准。2、乙方应保证开发的软件必须是正版软件,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检测文件、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后续免费维护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在三年免费维护升级期内,乙方须免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系统版本升级。五、实施地点及双方联系方式: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联系人:李彦霖;联系电话:0631-5227017。乙方联系人:于研科;联系电话:0631-5351058。六、开发完毕时间:2023年12月5日前完成开发服务并上线运行。七、验收:1、开发前及开发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乙方开发完毕交付使用后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1〕25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3、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前产生的费用、风险及所需人员均由乙方负责。4、乙方指定联系人:于研科,电话:0631-5351058,负责与甲方进行项目工作对接及确认。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的信息确认、系统建设工作、产品验收、售后服务等,指定联系人对外代表乙方,其关于本合同项下产品的承诺、确认等行为均视为其代表乙方的行为,乙方对此承担法律后果。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系统退回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乙方系统存在漏洞、缺陷、瑕疵等质量问题的;(2)乙方提供伪造、过期证件或无法提供必要证件;(3)乙方开发的系统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民事权利;(4)乙方开发的系统未通过甲方验收或相关部门的监测;(5)乙方开发的系统不符合国家对于该产品相关的质量、技术、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八、《验收书》:1、验收后,甲方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验收书》。《验收书》作为乙方交付系统的凭证,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乙方系统通过验收并不排除乙方对系统质量应承担的责任。2、除涉密情形外,甲方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九、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方式:由甲方分二次向乙方支付。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经市财政局拨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第二次付款:开发完毕上线运行后,乙方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甲方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核对无误后将剩余合同款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经市财政局拨付款项后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十、售后服务: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负责培训甲方人员熟练使用该系统,处理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等。2、乙方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时,免费升级维护期内,提供免费的系统维护及升级服务,包括系统问题处理、因需求变更而做的修改和系统更新。3、系统出现问题时,乙方保证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采用多种形式予以处理,如需现场处理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3小时内完成修复,以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4、服务期内系统出现故障,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修复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系统发生故障不能马上修复的,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替代使用系统或设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服务期内乙方对其提供的系统经两次修复仍无法达到甲方满意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之内无条件为甲方予以更换系统或退货。7、乙方除向甲方提供协议中规定的服务外,有义务对甲方人员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指导,以提高甲方人员的应用水平。8、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对甲方的应用环境进行适配性测试,乙方开发的系统完全适用甲方目前使用的应用环境,不存在因甲方应用环境与产品不兼容、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系统功能无法实现的情况。9、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的信息及甲方提供的资料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完全违约。10、乙方为甲方定期做好服务系统程序文件和数据库文件的备份工作,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及时恢复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十一、变更、修改和转让:1、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软件开发,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就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开发完毕时间、技术规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在履约过程中确需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应当报财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2、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案中的事项,事项名称或内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十二、合同解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而应解除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将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十三、违约赔偿:1、乙方违反第四条质量及专利权第一款的约定而降低标准及违反第十一条变更、修改及转让的约定,甲方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并与其解除合同,承担合同金额20%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其他约定(规定),甲方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纳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并与其解除合同,承担合同金额20%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违反第六条开发完毕时间的约定,逾期开发完毕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而重新开发,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部分合同价款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逾期超过6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部分合同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损失金额的100%给予赔偿。6、由于乙方违约而可能出现其产品(设备)等被甲方使用的情形,其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需要负责或者承担。7、服务期内如因乙方服务不到位原因造成重大系统、服务应用故障未能在要求时间内修复并产生严重影响,或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处置好问题导致被上级通报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违约责任,于验收付款时扣除一定合同价款。(1)因乙方服务不到位原因导致服务应用发生超过24小时仍未恢复的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每出现一次,明确责任后,验收付款时需扣除合同价款的8%~15%。(2)因乙方服务不到位原因导致服务应用发生超过8小时仍未恢复的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每出现一次,明确责任后,验收付款时需扣除合同价款的4%~8%。(3)因乙方服务不到位原因导致服务应用发生超过4小时仍未恢复的较大网络安全事件,每出现一次,明确责任后,验收付款时需扣除合同价款的2%~4%。(4)因乙方服务不到位原因导致服务应用发生超过2小时仍未恢复的一般网络安全事件,每出现一次,明确责任后,验收付款时需扣除对应合同价款的1%~2%。(5)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未及时巡检导致系统功能故障,影响服务应用正常使用而被上级通报的,每出现一次,明确责任后,验收付款时需扣除合同价款的2%。(6)因乙方服务不到位原因导致服务应用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引起严重社会舆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不论事件处置时间长短,每出现一次,明确责任后,验收付款时最高扣除对应合同价款的15%。8、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擅自泄漏甲方的秘密的;(2)乙方因被行政处罚等原因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丧失履行合同的主体资格;(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4)乙方安装的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或者其他缺陷;(5)乙方开发的系统未取得相应许可证或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6)乙方存在的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9、上述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暴乱、罢工、疫情等事件。10、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导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针对乙方已投入的工作量,甲方仍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继续支付该等工作量所对应的价款。11、本合同所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罚金、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律师费、其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十四、保密条款:1、指与甲方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相关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络系统软硬件的构成;运行状况与各种数据;安全测试结果等。以及乙方产品的技术、性能、合同价格等技术、商业秘密。2、在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乙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内容。乙方承诺将上述保密信息的接触范围在乙方内部限制在指定范围内,并由严格的内控制度加以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保密信息,不得对甲方网络系统软件进行修改、改动、工程化、反汇编、改造成其他作品形式或进行分解。3、因乙方之雇员的原因导致甲方的文件资料被泄漏或不正当使用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十五、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三(3)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十六、通知送达:本合同记载的地址为各方的送达地址,若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变更方应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或司法机关因本合同相关事宜发送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文件、通知、传票、法律文书等相关文书按合同记载地址邮寄,签收日期即视送达之日。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指定收件人拒绝签收、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十七、争议解决: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十九、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甲方:威海市大数据中心乙方: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古寨东路119号地址:威海市古寨东路119号单位盖章:单位盖章:联系电话:0631-5203989联系电话:0631-5351058代表签章:代表签章:报价明细表单位:元序号名称详细说明单价数量合价备注1码服务平台码服务前置系统码组件服务智能网关数据缓存服务消息队列码用数据库19800011980002通用基础接入服务省平台业务对接服务码引擎SDK对接服务12480011248003码服务支撑平台互联互通接入管理基础配置管理用户服务子系统运维管理子系统风控管理子系统码管控子系统用码监测系统升级第三方平台接入管理29820012982004居民码系统融合升级交通码融合升级级系统升级付款码融合升级公安及旅业系统接入融合升级15600011560005居民码系统接入政务场景(取号、办事)社区门禁场景接入智慧食堂场景接入医疗健康门诊场景接入旅游景点接入酒店接入公益场馆接入商超支付服务接入志愿服务接入校园开放接入园区服务接入2200001220000合计:人民币998000元。合计:人民币998000元。合计:人民币998000元。合计:人民币998000元。合计:人民币998000元。合计:人民币998000元。合计:人民币998000元。报价供应商(盖章):威海市民卡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民码融合平台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