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监理 幸福河湖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铜川市印台区河库管理站2025)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公开]陕西省温泉河印台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监理合同

项目名称

陕西省温泉河印台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E6102013521250284

标段名称

陕西省温泉河印台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监理标项

标段编号

E6102013521250284001004

合同甲方

铜川市印台区河库管理站

合同乙方

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合同签署日期

合同价款

合同期限



其他信息

附件:
监理合同.pdf

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铜川市印台区河库管理站监理人(全称):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陕西省温泉河印台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铜川市印台区;3工程规模:印台区段岸线生态化改造2.58km;4建筑安装工程费:1289.00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李浩虎,身份证号码:******************,注册号:2410001375。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建安费的2.28%(按实际完成建安投资情况乘以系数为总额度);六、期限11.监理期限:365日历天(具体同施工工期)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铜川市印台区。3.本合同一式四份,发、承包双方各持贰份。委托人:铜川市印台区河库管理站(盖章)监理人: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铜川市印台区重兴北路122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邮政编码: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2102Y17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工行印台区支行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八路支行账号:2602010329200064149账号:61001717800052504058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监理 幸福河湖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