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 | 测绘服务

_、合同编号:11NMB168726220257801
二、合同名称: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CGZF[2025]016号
四、项目名称: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联系方式:0571-64819855
供应商(乙方):淳安县土地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557、559号
联系方式:13357176070,0512-676111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 权权属调查、登记工 作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20000.00
单价(元):32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淳安县范围内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全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权籍调查、测绘工作,测绘对象为自愿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宅基地及住房的登记申请人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测绘的农户服务时间:二年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及业主要求

2.合同金额(元):64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HT2025367)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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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HT2025367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甲方: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1:淳安县土地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乙方2: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淳安县签订日期:2025年12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合同”即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同将由采购人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淳安县土地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3.“技术服务”系指乙方按投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性质特点,对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运行管理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4.“验收”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范围为淳安县范围内,农房权利人申请登记的,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测量的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单元,由各乡镇审核确认统一汇总上报。第三条委托事项此次测绘范围为全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权籍调查、测绘工作,测绘对象为自愿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宅基地及房屋登记的申请人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测绘的农户,具体如下:1、在乡镇自然资源所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源资料进行初审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乡镇政府公章后,将《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扫描件上报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扫描件报给调查单位。调查单位接到《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后在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中下载基础1数据,制作调查底图,《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原件由乡镇保存备查。2、不动产权籍调查:对照调查底图与实地状况,按照权籍调查要求,调查新设不动产单元(或变更后不动产单元)的界址和权利等信息。完成宗地草图、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制作和界址确认,并开展关联的地类、地形调查。开展房屋调查,对权属单位的位置、权界、权属、数量和利用状况等基本情况,利用已有的地形图、地籍图以及有关产籍资料按《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房屋调查表》逐项实地进行调查。3、不动产测量:调查单位以下载的控制基准,实地测量已发生变化的地形、建筑、权属、地类和区划等要素。对不动产单元内部或周边未发生变化的各类要素进行复核或检测。4、调查成果制作:按照不动产登记要求,整理各农户的房屋现状照片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调查单位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的纸质和电子数据成果,进行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成果满足汉日常不动产登记要求,同时输出调查成果纸质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成果数据建库: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下载调查范围内已有的不动产数据成果为建库基础。利用不动产权籍建库软件将权籍调查成果中的宗地图、分层分户图、权属信息、地形地貌等成果构建成不动产调查成果数据库。以宗地图和房屋面为基础构建自然幢,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建立自然幢与宗地图的关联关系,从而实现房屋幢落宗处理,实现房产数据和宗地数据的挂接,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确保满足入库要求,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第四条服务期限及数量服务期限二年,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日—2027年12月日。预估数量为20000宗,按单价结算,若服务期内提前完成预估工作量则合同终止。第五条:费用结算方式1、价款: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宗)预估数量(宗)预算总金额(元)服务年限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宗323.00200006460000.002年2本合同单价为323.00元/宗(人民币叁佰贰拾叁元整每宗),二年预算总金额为¥64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陆万元整)。2、结算方式:(1)、乙方1作为本次采购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与甲方进行结算。预估数量20000宗,按323.00元/宗单价进行结算。乙方1每两个月向甲方上报一次农房权属调查工作量清单,甲方每半年对工作量进行审核,无误后将费用支付给乙方1。(2)、乙方2根据自己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1据实结算费用。3、项目服务结算标准明细序号项目实际测绘情况类别结算方式工作内容备注1新建农房项目按中标价100%结算(单宗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按中标价60%结算)按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的入库标准完成登记工作所需的房产、宗地图形测绘,宗地图、分层分户图附件数据,地形地貌矢量数据,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含电子报告),成果数据建库等内容。经乡镇政府确认,属原测绘单位合同期满后新建且未测绘的农房。2遗留项目(漏测需补测)按中标价100%结算(单宗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按中标价60%结算)同上经乡镇政府确认,原测绘单位未测,或未移交相关测绘资料需重新测绘的。原测绘单位费用,乡镇政府在确认工作量时应相应扣除。3遗留项目(错测需重测)按中标价100%结算(单宗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按中标价60%结算)同上经乡镇政府确认,因原测绘单位测绘数据有重大错误,必须重新测绘的。原测绘单位费用,乡镇政府在确认工作量时应相应扣除。4遗留项目(原测绘数据修改)按中标价40%结算依照对户主姓名、房屋坐落等相应字段的成果数据进行修改,并重新制作相应的宗地图、分层分户图等成果数据。未登记发证,经乡镇确认原成果数据可用且有相应电子数据,原测绘成果图纸等相关资料仍标注原测绘单位,中标方对图纸精度不承担责任。5遗留项目(已进行测绘,宗地图或分户图其中缺一项的)按中标价的70%结算中标方按要求进行房产或宗地测绘并出具后续成果及建库工作经乡镇确认,属原测绘单位漏项,或未移交成果资料原因需补测的,中标方仅对补测图承担责任。原测绘单位费用,乡镇政府在确认工作量时应相应扣除。实际结算费用=中标单价*项目实际测绘情况类别结算方式百分比*实际项目数量g所有结算的工作数量及类别,必须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的《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具体结算宗数和实抟际测量面积按乙方提供的结算明细表为准。对于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报已审核或已测绘暂不能办证的成果,按以上594(标准结算费用,乙方负责后续的成果提交及建库工作。第六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1、乙方必须详细说明实施本项目拟采用的团队组织和具体项目组织机构,保证在此工作过程中有足够的人力投入和人员的质量。2、乙方负责响应项目部的组建,包括人员、场地、仪器设备、软件等各项准备工作与业务技术培训的落实。并指定实施情况通报、工作例会、目标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明确作业职责。3、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投入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5人(需提供缴纳社保证D330明),其中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配置不少于15人(技术人员需具有测绘类相关职称证书)以及项目外业测绘调查人员不少于10人,甲方将每月不定期对实际在岗人员进行检查(实际在岗人员必须与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并列入合同),如2次不满足人员要求,甲方将中止合同,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4约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下附投标文件中人员表格名单(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分组姓名职务职称职称专业分工小组一(项目技术组)方拥忠总经理中级工程师测绘与地理信息负责全局工作范占永项目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工程测量项目管理、对接工作叶剑凤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技术方案、开发工作小组二(质量检查组)邹荣质检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国土资源工程质量检查监控宋来省质检专员助理工程师工程测量检查、验收小组三(外业测绘调查组)陈翔外业负责人//统管外业测绘、派遣胡南山外业负责人11统管外业测绘、派遣罗秋华外业组长中级工程师工程测量外业测绘、调查洪成外业组长助理工程师测绘工程外业测绘、调查童夏峰外业组长助理工程师工程测量外业测绘、调查王祥玉外业组长11外业测绘、调查洪宪民外业组长1/外业测绘、调查项虎外业组长11外业测绘、调查章肖华外业组长/1外业测绘、调查章毅外业组长/1外业测绘、调查方彬外业组长助理工程师地理信息外业测绘、调查翁灵超外业组长助理工程师工程设计外业测绘、调查小组四(内业数据组)章光来内业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测绘内业协调管理、对接李康旺内业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内业数据技术管理5甄宗坤内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地理信息权籍调查成果管理葛坤龙内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权籍调查成果整理杨小东内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内业数据采集核查李萍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内业数据采集核查高鑫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数据整合张春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数据整合皱鹏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内业成图绘制张言锁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内业成图绘制岳顺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成果数据处理陈浩内业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地理信息成果数据处理江樟平内业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土地规划成果扫描、归档叶久龄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成果数据建库栗宣艳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成果数据建库吴栋内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成果数据建库金樱艳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成果数据建库小组五(成果保密组)孙鸣涉密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涉密安全、保密工作洪凯冬涉密专员助理工程师测绘工程保密服务小组六吕芸后勤主管中级工程师测绘后勤服务保障(后勤保障组)洪瑾后勤保障员技术员测绘后勤服务小组七(安全生产组)董刚安全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测绘与地理信息测绘安全保障林芷民安全专员助理工程师地理信息安全服务4、乙方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第七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1、提供项目经费,及时支付工程款。2、做好与乡镇对接协调工作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第八条服务要求1、本项目成果质量除第4项遗留项目(原测绘数据修改)外,如因质量缺陷而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免费维护,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2、本项目通过验收后须提供合同要求的售后维护服务。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4、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服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当出现问题时,乙方应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5小时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响应防范措施。第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2)提供数据资料,并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对乙方必要的配合。2.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文件有关要求实施项目。(2)接到甲方委托任务后,对任务进行合理组织,及时展开实施,按承诺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接受检查验收。(3)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并按甲方项目管理规定,按期如实汇报项目进展等情况,接受甲方或甲方授权的机构或人员的监督和检查。7(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经济、法律责任。(5)及时提交项目成果。第十一条乙方的人员配置(具体提供人员配置名单)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十二条争议处理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第十三条其他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3.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4.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JI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6.投标文件(编号:ZJCGZF[20251016号)、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8.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甲方: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乙方1(联合体):淳安县主地勘察测2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127MB1687262Q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7595212907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1号楼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557、559号地址: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丰玲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姜航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淳安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淳安县土地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736000802018010011859日期:20年12月日日期:2025年12月日乙方2(联合体):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134846036X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定代人成代表(,1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日期:202年12月日9合同编号:HT2025367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甲方: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1:淳安县土地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乙方2: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淳安县签订日期:2025年12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合同”即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同将由采购人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淳安县土地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3.“技术服务”系指乙方按投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性质特点,对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运行管理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4.“验收”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范围为淳安县范围内,农房权利人申请登记的,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测量的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单元,由各乡镇审核确认统一汇总上报。第三条委托事项此次测绘范围为全县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权籍调查、测绘工作,测绘对象为自愿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宅基地及房屋登记的申请人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测绘的农户,具体如下:1、在乡镇自然资源所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源资料进行初审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乡镇政府公章后,将《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扫描件上报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扫描件报给调查单位。调查单位接到《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后在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中下载基础1数据,制作调查底图,《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原件由乡镇保存备查。2、不动产权籍调查:对照调查底图与实地状况,按照权籍调查要求,调查新设不动产单元(或变更后不动产单元)的界址和权利等信息。完成宗地草图、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制作和界址确认,并开展关联的地类、地形调查。开展房屋调查,对权属单位的位置、权界、权属、数量和利用状况等基本情况,利用已有的地形图、地籍图以及有关产籍资料按《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房屋调查表》逐项实地进行调查。3、不动产测量:调查单位以下载的控制基准,实地测量已发生变化的地形、建筑、权属、地类和区划等要素。对不动产单元内部或周边未发生变化的各类要素进行复核或检测。4、调查成果制作:按照不动产登记要求,整理各农户的房屋现状照片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调查单位对不动产权籍调查的纸质和电子数据成果,进行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成果满足汉日常不动产登记要求,同时输出调查成果纸质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成果数据建库: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下载调查范围内已有的不动产数据成果为建库基础。利用不动产权籍建库软件将权籍调查成果中的宗地图、分层分户图、权属信息、地形地貌等成果构建成不动产调查成果数据库。以宗地图和房屋面为基础构建自然幢,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建立自然幢与宗地图的关联关系,从而实现房屋幢落宗处理,实现房产数据和宗地数据的挂接,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确保满足入库要求,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第四条服务期限及数量服务期限二年,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日—2027年12月日。预估数量为20000宗,按单价结算,若服务期内提前完成预估工作量则合同终止。第五条:费用结算方式1、价款: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宗)预估数量(宗)预算总金额(元)服务年限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宗323.00200006460000.002年2本合同单价为323.00元/宗(人民币叁佰贰拾叁元整每宗),二年预算总金额为¥64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陆万元整)。2、结算方式:(1)、乙方1作为本次采购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与甲方进行结算。预估数量20000宗,按323.00元/宗单价进行结算。乙方1每两个月向甲方上报一次农房权属调查工作量清单,甲方每半年对工作量进行审核,无误后将费用支付给乙方1。(2)、乙方2根据自己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1据实结算费用。3、项目服务结算标准明细序号项目实际测绘情况类别结算方式工作内容备注1新建农房项目按中标价100%结算(单宗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按中标价60%结算)按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的入库标准完成登记工作所需的房产、宗地图形测绘,宗地图、分层分户图附件数据,地形地貌矢量数据,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含电子报告),成果数据建库等内容。经乡镇政府确认,属原测绘单位合同期满后新建且未测绘的农房。2遗留项目(漏测需补测)按中标价100%结算(单宗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按中标价60%结算)同上经乡镇政府确认,原测绘单位未测,或未移交相关测绘资料需重新测绘的。原测绘单位费用,乡镇政府在确认工作量时应相应扣除。3遗留项目(错测需重测)按中标价100%结算(单宗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按中标价60%结算)同上经乡镇政府确认,因原测绘单位测绘数据有重大错误,必须重新测绘的。原测绘单位费用,乡镇政府在确认工作量时应相应扣除。4遗留项目(原测绘数据修改)按中标价40%结算依照对户主姓名、房屋坐落等相应字段的成果数据进行修改,并重新制作相应的宗地图、分层分户图等成果数据。未登记发证,经乡镇确认原成果数据可用且有相应电子数据,原测绘成果图纸等相关资料仍标注原测绘单位,中标方对图纸精度不承担责任。5遗留项目(已进行测绘,宗地图或分户图其中缺一项的)按中标价的70%结算中标方按要求进行房产或宗地测绘并出具后续成果及建库工作经乡镇确认,属原测绘单位漏项,或未移交成果资料原因需补测的,中标方仅对补测图承担责任。原测绘单位费用,乡镇政府在确认工作量时应相应扣除。实际结算费用=中标单价*项目实际测绘情况类别结算方式百分比*实际项目数量g所有结算的工作数量及类别,必须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确认的《淳安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确认表》,具体结算宗数和实抟际测量面积按乙方提供的结算明细表为准。对于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报已审核或已测绘暂不能办证的成果,按以上594(标准结算费用,乙方负责后续的成果提交及建库工作。第六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1、乙方必须详细说明实施本项目拟采用的团队组织和具体项目组织机构,保证在此工作过程中有足够的人力投入和人员的质量。2、乙方负责响应项目部的组建,包括人员、场地、仪器设备、软件等各项准备工作与业务技术培训的落实。并指定实施情况通报、工作例会、目标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明确作业职责。3、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投入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5人(需提供缴纳社保证D330明),其中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配置不少于15人(技术人员需具有测绘类相关职称证书)以及项目外业测绘调查人员不少于10人,甲方将每月不定期对实际在岗人员进行检查(实际在岗人员必须与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并列入合同),如2次不满足人员要求,甲方将中止合同,由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4约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下附投标文件中人员表格名单(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分组姓名职务职称职称专业分工小组一(项目技术组)方拥忠总经理中级工程师测绘与地理信息负责全局工作范占永项目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工程测量项目管理、对接工作叶剑凤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技术方案、开发工作小组二(质量检查组)邹荣质检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国土资源工程质量检查监控宋来省质检专员助理工程师工程测量检查、验收小组三(外业测绘调查组)陈翔外业负责人//统管外业测绘、派遣胡南山外业负责人11统管外业测绘、派遣罗秋华外业组长中级工程师工程测量外业测绘、调查洪成外业组长助理工程师测绘工程外业测绘、调查童夏峰外业组长助理工程师工程测量外业测绘、调查王祥玉外业组长11外业测绘、调查洪宪民外业组长1/外业测绘、调查项虎外业组长11外业测绘、调查章肖华外业组长/1外业测绘、调查章毅外业组长/1外业测绘、调查方彬外业组长助理工程师地理信息外业测绘、调查翁灵超外业组长助理工程师工程设计外业测绘、调查小组四(内业数据组)章光来内业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测绘内业协调管理、对接李康旺内业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内业数据技术管理5甄宗坤内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地理信息权籍调查成果管理葛坤龙内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权籍调查成果整理杨小东内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测绘内业数据采集核查李萍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内业数据采集核查高鑫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数据整合张春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数据整合皱鹏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内业成图绘制张言锁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内业成图绘制岳顺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测绘成果数据处理陈浩内业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地理信息成果数据处理江樟平内业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土地规划成果扫描、归档叶久龄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成果数据建库栗宣艳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成果数据建库吴栋内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成果数据建库金樱艳内业技术人员中级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成果数据建库小组五(成果保密组)孙鸣涉密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涉密安全、保密工作洪凯冬涉密专员助理工程师测绘工程保密服务小组六吕芸后勤主管中级工程师测绘后勤服务保障(后勤保障组)洪瑾后勤保障员技术员测绘后勤服务小组七(安全生产组)董刚安全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测绘与地理信息测绘安全保障林芷民安全专员助理工程师地理信息安全服务4、乙方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第七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1、提供项目经费,及时支付工程款。2、做好与乡镇对接协调工作及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第八条服务要求1、本项目成果质量除第4项遗留项目(原测绘数据修改)外,如因质量缺陷而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免费维护,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2、本项目通过验收后须提供合同要求的售后维护服务。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4、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服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当出现问题时,乙方应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5小时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响应防范措施。第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2)提供数据资料,并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对乙方必要的配合。2.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文件有关要求实施项目。(2)接到甲方委托任务后,对任务进行合理组织,及时展开实施,按承诺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接受检查验收。(3)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并按甲方项目管理规定,按期如实汇报项目进展等情况,接受甲方或甲方授权的机构或人员的监督和检查。7(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安全,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经济、法律责任。(5)及时提交项目成果。第十一条乙方的人员配置(具体提供人员配置名单)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十二条争议处理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向淳安县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第十三条其他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3.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4.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JI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6.投标文件(编号:ZJCGZF[20251016号)、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8.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甲方: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乙方1(联合体):淳安县主地勘察测2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127MB1687262Q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7595212907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1号楼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557、559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丰玲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姜航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淳安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淳安县土地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户账号:开户账号:736000802018010011859日期:20年12月日日期:2025年12月日乙方2(联合体):园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134846036X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定代人成代表(,1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日期:202年12月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权属调查、登记工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