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 软件开发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TY-ZC-2025023

二、合同名称: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TY-ZC-2025023

四、项目名称: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市民大厦8楼
联系方式:17691305504
供应商(乙方):陕西中融辰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圣景名苑17-2幢6楼
联系方式:186912894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软件开发
1(项)
¥1,380,000.00
¥1,380,000.00


合同金额: 1,3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榆林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数智决策第二标段正式合同.pdf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2(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乙方(供应商):陕西中融辰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上月24日甲方(采购人):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乙方(供应商):陕西中融辰知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2(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Y-ZC-2025023)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服务内容: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2(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3成交价格(含税):1380000.00(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乙方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第二条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1、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2、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软件系统能通过验收合格。质保期内,如系统出现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质量问题、性能故障或功能缺陷,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修复、更换或重做,直至完全符合要求。若乙方无法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解决,甲方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质保责任。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每天24小时及时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相关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和处理问题,则视为乙方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质保期间因产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4、如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5、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提供货物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姓名:宋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869128946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明确填写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若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失联,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三条软件服务项目1、乙方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为甲方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免费提供所买产品的服务与技术支持维护,通常软件系统故障,提供实时响应解决。2、在使用期内,如遇甲方要求的不影响软件产品界面统一性、通用性而作的必要的更改,乙方免费提供修改支持。3、乙方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提供服务期内免费质保,服务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予以免费调换。4、乙方在服务期内对系统提供技术支持。5、由乙方对甲方操作人员提供培训,并在合同签订后实施。承担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6、乙方保证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否则乙方将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及甲方为处理侵权事宜所支付的其他一切合理费用)。7、乙方需提供接口的标准规范文档以便其它业务系统对接。开放与其它应用平台的接口:开放与其它相关业务系统接口。并且承诺无偿提供与其它业务系统对接所必需的接口规范文档、必要的技术说明、测试支持及配合联调,以确保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能够顺利完成对接。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对接需求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支持。具体的对接开发、联调测试及后续维护工作,如超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范围,应由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第四条交付及培训1、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此期限为乙方完成全部开发、部署、调试并达到初步验收标准的最终截止日。乙方逾期未能完成的,应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2、服务期限:经验收合格后两年。3、交付地点: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项目培训:乙方应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免费提供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第五条价款的结算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等额发票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给乙方,即¥552000.00;第二次付款,系统上线且通过初步验收,甲方在收到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乙方,即¥414000.00。‘初步验收’标准及程序以书面确认为准。第三次付款,系统试运行整改后,通过市数据局组织的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乙方,即¥414000.00。‘竣工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相关附件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进行。第六条项目验收及免费维护期(一)项目验收乙方所完成的软件系统开发成果,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部委、行业、地方针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制定的各项规章、文件、标准、规范,同时需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软件系统开发完成并完成部署、调试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档、测试报告、用户手册等),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及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测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软件系统不符合约定标准,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若乙方整改后再次验收仍不合格,或累计整改时间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项目验收合格日期;验收不合格且乙方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软件系统,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二)免费维护期维护期限:自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提供24个月免费质保维护(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维护内容:包含系统故障修复、技术支持及现有功能优化(不含新增功能,现有功能优化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实施);乙方收到故障报告后及时响应处理。双方责任:甲方不得擅自修改系统配置或数据;若甲方擅自修改导致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且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或承担修复费用。维护期满前双方可协商后续服务。第七条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系统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付的系统不符合合同约定、存在权利瑕疵或质量缺陷)导致甲方拒绝接收的除外。因乙方履约不符合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交付物不合格、迟延交付等)导致甲方行使合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拒绝付款、解除合同等)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系统的,应当对乙方承担同第八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责任。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交付逾期、验收不合格、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违反售后服务、质量保证、保密义务、安全施工等),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系统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交付的系统经验收不合格,或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整改或承担费用外,每发生一次或整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免费修理、更换、重作直至验收合格,修理、更换、重作期间视为逾期交付,按本条第1款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若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3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知识产权、保密、安全、售后服务等义务的,每发生一次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的赔偿、行政罚款、律师费、诉讼费、商誉损失等)。4.因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导致甲方被索赔或卷入纠纷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和解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5.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各项违约责任可合并适用。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补足。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监督和管理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三条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第十四条附则1、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2(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Y-ZC-2025023)的成交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3、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4、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一《建设内容》或详细实施方案(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对任何附件中的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的增加、删减或修改,均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本页为【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陕西中融辰知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2(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的签章页)职金盘采购人(甲方):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开户银行:账号:电话:地址:时间:2025年12月2日A三品>供应商(乙方):陕西中融辰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采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兴达路支行账号:26090701040010476电话:18691289462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圣景名苑17-2幢6楼时间:2025年12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数智决策平台建设 软件开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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