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改建汽车检测与维修生产性实训基地及无人机实训室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改建汽车检测与维修生产性实训基地及无人机实训室仪器设备(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451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鑫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改建汽车检测与维修生产性实训基地及无人机实训室仪器设备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3451号
3、项目内容:改建汽车检测与维修生产性实训基地及无人机实训室仪器设备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洁冰
6、联系电话:8557254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0072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并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人民币小写:665684.00),设备正常运行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无息付款5%(人民币小写:35036.00),供方开具全额发票。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2月09日,完成日期:2026年12月09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验收方式: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12-0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09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史明清
法定代表人:聂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84637001
电话:18973190658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元支行
帐号:810000451560000001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汽车检测与维修生产性实训基地及无人机实训室仪器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