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WLQ25B00015-01
二、合同名称:
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WLQ25B00015
四、项目名称:
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
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8225237888
供应商(乙方):
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白杨路2号
联系方式:
13908257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
1.00 项
主要标的单价:
¥3972300.0000
合同金额:
¥39723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5 11:27:4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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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双堡至扯情岩公路施工合同扫描件.pdf
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承包方: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8日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二)工程地点:长坝镇(三)承包范围:本合同涉及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中包括项目起于长坝镇双堡,途经前进村烟草点拐子、竹林坪、学堂、汪国友路口,止于村民熊长兵家路口,路线全长9.722km,其中汪国友路口至熊长兵路口路线长1.75公里为养护项目,具体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建设清单为准。(四)工程内容:本合同涉及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中包括项目起于长坝镇双堡,途经前进村烟草点拐子、竹林坪、学堂、汪国友路口,止于村民熊长兵家路口,路线全长9.722km,其中汪国友路口至熊长兵路口路线长1.75公里为养护项目,具体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建设清单为准。1(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六)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60天。计划于2025年11月28日开工,2026年1月28日前完成所有合同工程内容。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工期顺延,工期顺延天数为该影响因素的相同天数。二、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要求(一)甲方提供施工图一套给乙方,作为施工标准,乙方必须按设计施工图纸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项目设计技术规范标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二)乙方按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三)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三、工程价款1.签约合同价(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3919587.00元(大写:叁佰玖拾壹万玖仟伍佰捌拾柒元整)2.合同价格形式:大包干合同。四、工程价款的支付(一)项目开工后按整体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计量支付,由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进度款,进度款到位后再向乙方2支付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30%时开始支付,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价款的95%时,暂停支付,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后方能支付全额工程款。(二)工程款结算支付原则,工程结算总价=验收合格工程量×结算单价+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价款结算金额+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具体结算办式如下:1.验收合格工程量:经监理单位签字甲方审核丙方认定的三方签证资料及竣工审核的审定结果为准。2.经甲方认可丙方认定的工程设计变更结算办法: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合同范围外的新增部分等均属工程变更。变更涉及价格调整方法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2018年计价定额及相配套的文件(配套文件只执行合同签定之日前重庆市交通运输委颁发的文件)执行。3.如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内属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乙方维修整治,如承包单位在5天内不进场维修,由甲方处理,所产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待工程3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质量缺陷问题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五.安全文明施工(一)乙方应按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甲方丙方统一项目施工管理制度要求,精心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运输材料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甲方或丙方对乙方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乙方按要求整改。(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一切后续的经济纠纷和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六、工程竣工验收(一)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提前3天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向丙方申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维修整改费用。(二)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甲方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并提交二套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一式二份,且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三)工程缺陷期,在缺陷责任期内应补充交(竣)工资料,应在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合同期之前提交。4七、保证金(一)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乙方按照中标价的5%,金额人民币:19.6万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或保函的形式,由乙方基本账户转账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履约担保保证在工程完工前一直有效,否则按违约处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按照中标价的2%,金额人民币:78000元(大写:柒万捌仟元整)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乙方支付完农民工工资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三)质量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完工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八、项目材料的供给(一)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运输、保管,材料等工程所需材料,所需材料均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报告书。(二)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均要有合格证、运输车辆必须已进行年检,机具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三)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要求及区住建委质检机构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5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规定和行业部门质检机构制定的质量标准,所产生的整改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等情况,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九、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及所属社区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下一工序阶段的施工。(二)项目所属社区负责施工过程期间周边环境发生的纠纷协调和处理。(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四)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项目建设期间至未完工验收前,乙方不得在项目资金未到账前向甲、丙方索要工程款。(五)施工期间安全责任一切由乙方负责,包括乙方工人操作不当、设备设施使用不规范等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六)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6(七)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规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500元/天。十、保险(一)乙方应以承包方名义为本合同项目工程投保,投保工程工伤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上述保险费均由承包单位乙方支付。(二)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承包单位应办理好有关保险后,在开工令之前向甲方提供按合同要求所投各种保险的生效证明,且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保险单。十一、争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二)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及自检报告,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由甲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结算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共陆份,双方各执叁份。7本合同共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用方,重庆市武降区长坝镇人民政府(公早)组织机构代码:11500232774862237F地址: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正谊街146号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年11月18日7方: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年月日8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廉政合同发包方: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筒称乙方)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发包人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9(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参与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10贿或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上报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11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叁份。发包人: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料月年1月18日承包人: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205年月16日12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安全生产合同发包方: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在武隆区长坝镇双堡至扯情岩段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13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14(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15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起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年11月19日承包人:重庆屹荣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2075年1月18日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面及安防提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