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加油 救护车燃油 车辆加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中心卫生院2025)



合同编号:

4530824HT20250124201

合同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加油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4530824JH202501242

项目名称:

救护车燃油采购

采购人(甲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中心卫生院

供应商(乙方):

景谷凤山乡涛洪加油站

所属地域:

普洱市

所属行业:

乡镇卫生院

合同金额:

7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1-01

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5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中心卫生院关于车辆加油服务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救护车加油采购合同(1).pdf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凤山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加油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处先加油、后结算,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甲方需保证每天24小时为乙方指定车辆记账加油,并做好所加油品、数量、经手人签字等的登记工作,结算时提供给乙方复印作为凭证。2、甲方严格按照“中石油”的《加油站管理规范》操作,凭乙方加盖公章的加油卡对车辆加油,并签名登记作为与乙方结算凭证。3、甲方保证不得允许乙方司机向乙方指定车辆油箱以外的任何容器内加油,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经乙方核实情况属实,属甲方违约,甲方需支付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4、甲方保证每日所加油品的质量和计量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如质量和计量出现问题,甲方须承担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责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记账加油车辆车牌号码,司机签名笔迹样本。三、其它1、甲方设置加油记账登记本,每次加油,需记录日期、油品、数量,并由司机和加油员签字确认。甲方如记录不真实或不完整,甲方须支付给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2.本协议的期限由205年上月上日起至2028年1月上日,则由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书。3、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4、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执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110351法定代表人:沈志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或委托人:2023年1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救护车加油 救护车燃油 车辆加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