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系展馆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 SDGP370100000202502001391B_001
二、合同名称: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文物系展馆设计服务合同公示
三、项目编号: SDGP370100000202502001391
四、项目名称: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文物系展馆设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联系方式:76267679
供应商(乙方):城印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泰安万达广场8号商务办公楼1118室
联系方式:186608531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0000宗
主要标的单价:388800.00元
合同金额: 38.8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12-31;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5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文物系展馆设计服务合同B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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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文物系展馆设计服务合同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1391B_001计划编号:37010000030406520250060采购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城印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望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一十二月二十五日采购人(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供应商(全称):城印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文物系展馆设计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文物系展馆设计服务。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文物生物病害标本馆设计服务,详见附件。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服务期为一年。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3888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侯诚诚。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3888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注:该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需结合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付款。若因财政资金拨付未到账或不足造成无法按约定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待财政资金拨付到账或足以支付价款时付款。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服务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2月25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三份,代理机构二份。采购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盖章)供应商:城印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住所: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签字或盖章)住所:泰安市万达广场8号商务楼11层1118户电话:电话: 0538-825011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支行账 号:账号:10649639430101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10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服务期为一年。1.3服务内容:文物生物病害标本馆设计服务。具体包括:详见合同附件。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签订合同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注:该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需结合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付款。若因财政资金拨付未到账或不足造成无法按约定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待财政资金拨付到账或足以支付价款时付款。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2除非另有规定,判决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违约条款12.1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应以服务价款金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千分之一计收违约金,从服务价款余款中扣除。如迟延超过5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12.2供应商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3日内进行整改,如若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结果仍不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3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没有通过全部专家评审和采购人认可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剩余款项,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4若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与第三人的权利相冲突,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口头及书面)采取保密措施,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资料向任何人透露或用作他处,否则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供应商应当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6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业务转包或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损失。12.7供应商如在履行服务过程中造成供应商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采购人无关。12.8若因项目进行过程中有不达标等原因使采购人受到举报、信访等投诉行为,每发生一次供应商应当承担一万元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受到的所有损失、协助消除不良影响。12.9因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赔偿全部损失。采购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保险保函费、采购人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12.10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终止。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3.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服务要求一、采购标的及目标采购标的:文物生物病害标本馆设计服务项目采购目标:完成文物生物病害标本馆设计方案包括展陈大纲、基础装修工程设计、陈列布展工程设计、专业灯光系统的深化设计、多媒体系统的创意深化设计、消防和安防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图、项目论证服务等。二、采购标的的执行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文物生物病害标本馆设计方案包括展陈大纲、基础装修工程设计、陈列布展工程设计、专业灯光系统的深化设计、多媒体系统的创意深化设计、消防和安防系统、设计方案施工图、会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等。四、服务标准文物生物病害标本馆设计方案(含生物库活体展示区)要以“生物病害研究+实训教学+科普展示”为功能定位,以打造情景化、互动化的科研、教育一体化空间为设计理念,以真实的文物生物病害研究流程为底层逻辑,在利用专业设备真实展现文物生物病害防治全过程的基础上,融入VR设备、激光投影等多媒体设备,构建形成一个可感知、可互动、可观看的叙事空间,打破文物保护的“神秘感”,像一个真实、严谨又充满故事性的“文物医院”,遵循医学逻辑,从探究“入侵者”到展示文物“受伤实录”,再以现代化科技防治手段守护文物,最后加入全球共同努力的力量成果、融入公众“动手”与“解密”的互动体验,形成一条清晰的教学及参观流线。服务要求展陈文本需完成整体展陈文本策划、撰写与深化服务需专业、系统且富有教育启发性。文本需超越简单的标签说明,构建一个完整的叙事展陈文本体系,引导观众从“认知威胁”到“理解防治”,再到“参与保护”,最终树立文物保护的科学意识,最终将专业的科研和实训空间,转化为一个面向多层级观众、兼具科普性、互动性和前沿性的展示窗口。平面布局应基于功能需求和展陈叙事逻辑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合理分配每个单元的展陈面积,需兼顾展陈密度与观众舒适度,合理设置主题展区、互动区、休息区及应急通道,重点展项应布局于视觉焦点位置,避免内容混杂,使有限的空间产生最理想的展示效果。参观动线参观动线设计应采用"叙事引导+空间暗示"的双重导向策略,按递进式结构布局,形成单向前进路线,应避免死角和重复,确保无重复路径和交叉干扰。空间效果设计需完整呈现整体氛围与核心展项,效果图应准确反映主题内容的视觉节奏,通过光影层次、色彩搭配和视角选择,突出实验实训室的专业和科技感。需包含全景鸟瞰、主展线行进视角、重点展项特写等多角度表现,确保重要展示内容在效果图中得到充分展示。空间效果要既符合实验实训室的前沿专业基调,又体现现代展陈的沉浸式体验特色。所有设计须在艺术表现力的基础上,保证与实际施工方案的高度一致性。施工图设计需严格遵循方案设计意图,完整表达所有空间构造、展项细节及施工工艺要求。图纸应清晰标注平面布局、立面造型、材料做法及节点大样,重点呈现主题展墙、场景复原、多媒体设备等核心展项的安装结构和施工工艺。需统筹考虑强弱电布线、灯光控制、消防设施等隐蔽工程与展陈效果的协调统一,确保各专业图纸无冲突。施工图深度应达到可直接指导现场施工的标准,同时预留适当的工艺调整空间,保证最终落地效果与设计方案高度一致。展板平面设计需与整体展陈风格协调统一,确保视觉层次清晰、信息传达高效,采用模块化网格系统规范图文排版,主标题、副标题与正文形成明确的阅读逻辑。色彩搭配应符合展馆整体视觉体系,重点内容通过对比色或放大比例强化表现,历史图片需保留原真质感并配以展板平面设计精准图注。重要文献原件应设置独立展区并配合灯光强调。所有设计元素须兼顾教育功能与审美体验,实现专业严谨性与现代设计感的有机融合。标识标牌设计需与整体展陈风格协调统一,采用简洁现代的视觉语言,确保信息传达清晰直观。导向类标牌应分级设置,形成完整的参观指引系统;内容类标牌需突出核心信息,图文排版符合观众阅读习惯。色彩和字体选择应符合展馆视觉规范,重要标识需具备夜间可视性,所有标牌安装位置应符合人体工程学高度,兼顾美观性、功能性和无障碍设计需求。项目论证服务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联合学校组织不少于三轮的专家论证,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差旅费、住宿费、论证费、劳务费等)均由服务方全额承担。五、验收标准(一)质量(验收)要求:合格并符合行业相关标准1.所提供的设计文件(文字说明、图纸等)需尽量详尽,均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后期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通报深化设计进展情况,就设计中重要部位的方案、做法与采购人及时沟通,按照进度计划进行中期汇报。3.设计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要充分结合现有的工程建设经验,提出科学合理的、可实施性强的施工图设计,并对施工方案进行必要的指导。4.供应商要做好所提供资料的保密工作,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设计成果属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6.供应商所提供设计成果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并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设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商标权、专利权及设计权等的起诉。由于设计版权问题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全权承担处理,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7.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自身需求、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通知成交供应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已经完成的工作量经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8.全部服务期间内,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内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验收。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至少提供相关的纸质及电子版技术资料,其他验收文档由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另行提出。(二)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包括展馆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文本、说明、图纸等各类资料,纸质设计文件8套及相应电子文件1份。报价明细表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设计服务费310883.391310883.39专家论证服务费77916.61177916.61合计3888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物系展馆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