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工程 消防工程 智能化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那坡县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12N00801501220251003                     

二、合同名称: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SZC2025-C2-260204-GXSH                         
四、项目名称: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那坡县教育局                         
   地      址:那坡县睦边大道207号                        
   联系方式:0776-6805779                         
   供应商(乙方):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公园路1号                         
   联系方式:1308490120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311652.9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重建学生食堂一层,建筑面积170.49平方米;改造2#(学生食堂)二层,改造面积247.52平方米;改造3#(教学综合楼)三层,改造面积1004.23平方米;新建挡土墙33米,新建围墙46米,拆除重建围墙44.5米等附属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150日历天项目经理:谢基锟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51550611  

    2.合同金额(元):1311652.91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1225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合同.pdf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5-C2-260204-GXSH发包人(全称):那坡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那坡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2.工程地点: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那发改批复〔2025〕135号)那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4.资金来源:(桂财教〔2024〕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5.工程内容:重建学生食堂一层,建筑面积170.49平方米;改造2#(学生食堂)二层,改造面积247.52平方米;改造3#(教学综合楼)三层,改造面积1004.23平方米;新建挡土墙33米,新建围墙46米,拆除重建围墙44.5米等附属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扩建学生食堂一层,建筑面积170.49平方米;改造2#(学生食堂)二层,改造面积247.52平方米;改造3#(教学综合楼)三层,改造面积1004.23平方米;新建挡土墙33米,新建围墙46米,拆除重建围墙44.5米等附属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具体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6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壹万壹任陆佰伍拾贰元玖角壹分(¥1311652.91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柒万零壹佰玖拾肆元伍角叁分(¥70194.53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承包人项目经理:谢基锟。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梁廷明。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有);(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2月25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那坡县教育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发包人:那坡县教育局(公章)承包人: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4510260080150122组织机构代码:91451026200741970E地址:那坡县睦边大道207号地址:那坡县城厢镇公园路1号邮政编码:533999,邮政编码:533999电话:0776-6822113,电话:0776-6822366传真:0776-6822113,传真:0776-6822366电子信箱:napoxmb@163.com,电子信箱:/开户名称:那坡县教育局,开户名称: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开户银行:广西那坡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广西那坡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366012060000071,账号:6366012040000329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5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中通知书、及函附录、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工程清单、招文件及附件(含所有补充通知)等。1.1.2合同当事人发包人名称:那坡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6-6822113;电子信箱:napoxmb@163.com;通信地址:那坡县睦边大道207号。承包人名称: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联系电话:0776-682236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那坡县城厢镇公园路1号。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3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地方行政法规。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有);(3)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范围全部内容。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令、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其他应交的施工管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构件开始施工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贰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提交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和监理人,实行签收记录;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从收到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确认。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图纸会审或发包人审查后7天内。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那坡县教育局项目办;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马文锦,。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谢基锟,。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黄一恩,。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规划用地红线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方现场确定。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复制、使用上述文件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署名权属于承包人,此外权利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复制、使用上述文件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8.4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李荣善;身份证号:******************;职务:副局长联系电话:15978088589电子信箱:napoxmb@163.com通信地址:那坡县睦边大道207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主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监督材料、设备的定样,材料价格的确认,以及代表发包人对工程量造价的核算和工程结算、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变更、认价、工程量的增减等所有相关文件的签字确认。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这些资料的判断、推论和决策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其中,电源、水源提供至用地红线内、不提供住宿,承包人安装合格的计量表进行计量,并向总承包方缴纳水电费,否则发包人将从工程款中扣除。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配合承包人于开工7日前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围墙内,费用由承包人解决。电讯线路的接通由承包人自费解决。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自理。2.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提供,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竣工图纸、联系单、签证单、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文本及电子版。(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现场交接。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谢基锟;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151550611;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15)0001295;联系电话:0776-682236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那坡县城厢镇公园路1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2)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设计;(3)负责本工程的劳动力组织和机械设备组织;(4)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5)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6)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人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手续,及时办理本工程相关索赔;(8)负责签收发包人、监理人往来函件,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公司公章后递交发包人;(9)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现场代表发出的指示和指令;(10)负责办理本工程竣工结算。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和(或本工程项目部)名义向外融资、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从事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应在合同签订后7内进场。且每月不少于24天保证在施工现场,否则,每少一天罚款壹万元,以此类推。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3000元/日(人民币)。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30000元/人•次(人民币),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30000元/人•次(人民币),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5)的期限:开工前七天。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20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20000元/人•次(人民币)。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在接替人员到施工现场工作15天后,经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后。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10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6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签订合同金额的3%,在领取通知书前由成交人一次性交入采购单位指定帐户。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邓艳群;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01179;联系电话:15807860746;电子信箱:214633375@qq.com;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8-1号;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无,。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施工现场安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规范;(3)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进度计划要求。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施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8小时通知监理人检查。由于工期进度要求,如果出现整改的,整改完毕后监理人随时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8小时。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6.1.4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70194.53元。(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和百色市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建筑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落实到位。发包人需按规定交纳安全文明施工费。6.2环境保护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相关文件要求。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5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后二周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7.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7日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期限内批复。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3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用书面形式现场交验给承包人。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三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5级以上台风灾害;(2)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7.8提前竣工7.8.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8.材料与设备8.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8.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8.3样品8.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8.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4。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8.4.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根据规范规定或监理人指示必要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根据规范规定或监理人指示必要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另行约定。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9.3检验费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从发包人的项目建设经费中支出并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出现变化的,变更部分工程量价款按如下方式确定:①、原成交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成交综合单价进行结算。②、如无相同项目,但成交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考类似项目成交单价结算。③、无类似细目的新增项目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后乘以成交下浮系数进行结算(成交下浮系数=成交价/招标控制价),定额套用及计算如下: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3、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相关规定;4、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价》;5、201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计价相关规定;6、201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拆除工程消耗量定额》;7、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8、201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9、定额人工费及相关费率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相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号)进行调整。10、桂建标[2019]10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11、桂建标[2023]7号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12、主要材料价格按2025年《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10期及那坡县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其中那坡县没有发布信息价的材料,参照同期右江区建筑材料信息价格或市场询价。10.2变更程序10.2.1国有投资项目: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或造价咨询等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⑶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10.2.2非国有投资项目:/。10.3变更估价10.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10%,□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按施工期间的《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前综合价格。以上约定同时适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的价款确定。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8.4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10.4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二个有效工作日。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奖励。10.5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5.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5.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6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暂列金。暂列金是建设单位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价差调整部分仅计算税金,除此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价差原则上不予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确认价:按施工期间《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3)价差计算方法:①《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②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③承包人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或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第3种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1)单价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竣工图结算。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3.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②工程量偏差:按1.8.4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约定调整。③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④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⑤其它:/。(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除工程变更外,结算时不再对招标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变更:按10.3.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④其它:/。(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自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预付支付限额为总价合同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发包人支付第一期进度款时,抵扣预付款的50%;发包人支付第二期进度款时,抵扣至预付款的100%。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计量,每月25日前。12.3.2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2)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12.3.3总价合同的计量(1)总价合同计量约定: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支付分解表在招标完成后签合同之前制定,具体详见本专用合同条款12.4.6。12.3.4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协商解决。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①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建议值:75-85%)。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③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本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后,预付款支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30%,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含已支付的预付款),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预付款);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进度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进度提交。(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审完验收。(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证书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导致工程无法进行施工的,从合同约定的付款之日起,所拖延的工期顺延,且从合同约定付款之日起,每拖延一天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支付违约金。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8。(3)农民工工资支付(1)农民工工资应与其它工程进度款分帐管理。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把工人工资部分单独列明,如果未单独列明,监理单位不得签支付证书等支付工程款的手续,发包人单位不得审批和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必须把工程款分帐出来的农民工工资转入承包人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户,转入专户环节必须有银行流水凭证。(2)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按与承包人约定的农民工支付比例,将工程人工费分账支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完工时发包人向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的完工工程量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25%,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承包人的单位基本户。(3)承包人依据分包专业工程进度,按与分包人约定农民工支付比例,通过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将分包工程的人工费分账支付到分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专业分包工程完工时承包人向分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完工工程量的人工费支付比例不低于25%。其余分包工程进度款项由承包人支付到分包人的单位基本户。(4)凡未向付款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专户的,或者请款单位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未将人工费单列的,付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5)农民工工资使用要求:专款专用,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6)承包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7)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广西那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36612010153086967。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2.4.6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合同支付分分解表在招标完成后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编制,发包人审批,并作为本合同内容,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1。12.4.7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条件(1)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按相关规定执行。(2)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叁份。(3)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另行协商。13.2.3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通用条款外,应提供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县审计)出具的项目评审结论书。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9。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55000万以上每增加0.5亿(不足0.5亿不增加)增加1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竣工结算审核约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28天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7天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天内,发包人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备注:对于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约定,双方可结合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局部调整。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附件10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28天内。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付款方式的有关约定。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2。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天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假如发生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延误、监理单位的错误指挥等原因,使工程无法继续往下施工,导致承包人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的,双方现场核实后由发包人承担。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可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商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导致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的,延误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导致承包人发生的误工及机械闲置费用现场核准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同时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经项目所在地的质量检测部门最终鉴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等级,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担方式:发包人可以从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减少工程款、采取补救措施等方式中选择适当方式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条第(5)点处理。(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的总工期(不包括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分包项目工期),每拖延一天,应付违约金按合同价的0.04%给发包人,工期延误违约金的限额为合同价的4%。(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予以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承包人未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8)经项目所在地的质量检测部门最终鉴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等级,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条第(5)点处理。(9)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10)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支付工程价款10%违约金,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商议决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特殊天气如下雨、下雪、冰雹、气温低于零下5度的连续降温、6级以上大风等(2)当地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有特殊规定的。。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发包人需要办理保险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事件发生后45天内。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责任大小比例承担。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同意评审小组的决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支付担保格式附件8: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9: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10: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11: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附件12:暂估价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扩建学生食堂一层,建筑面积170.49平方米;改造2#(学生食堂)二层,改造面积247.52平方米;改造3#(教学综合楼)三层,改造面积1004.23平方米;新建挡土墙33米,新建围墙46米,拆除重建围墙44.5米等附属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框架结构11311652.912025.12.262026.5.25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人(全称):那坡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包括拆除、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改造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内的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5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挡土墙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2、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工程结算价的3%。3、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那坡县教育局(公章)承包人: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4510260080150122组织机构代码:91451026200741970E地址:那坡县睦边大道207号地址:那坡县城厢镇公园路1号邮政编码:533999,邮政编码:533999电话:0776-6822113,电话:0776-6822366传真:0776-6822113,传真:0776-6822366电子信箱:napoxmb@163.com,电子信箱:/开户名称:那坡县教育局,开户名称:那坡县建筑工程公司开户银行:广西那坡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广西那坡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366012060000071,账号:6366012040000329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5日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履带式挖掘机1m³徐工202023良好土方工程2履带式推土机HW16D山东202090KW以内良好整个工程3内燃光轮压路机XS263J1徐工20218t良好整个工程4混凝土输送泵车60型郑州202275良好整个工程5载货汽车ZL-0810南宁2022良好整个工程6自动翻斗车ZZ3257V3847B110山东2020250良好整个工程7自卸汽车HY30906东风20205t良好整个工程8平板拖车EQ5246TPBL6D11湖北2020250良好整个工程9泥浆运输车湖北202220良好整个工程10洒水车SGW5120GPSF(4000L)1山东2019250良好整个工程11抽水机CTA-808上海202416良好整个工程12硅式打夯机60B6成都20242.2良好整个工程13夯实机电动HONDA-908广东2024200良好整个工程14手持式风动凿岩机4河北2024良好整个工程15电动空气压缩机GZJB-165福州2024良好整个工程16手推车15南宁2025良好整个工程17空压机8L-804南宁2023120良好整个工程18双锥反转出料混凝土搅拌机500L湖北2021120良好整个工程19砼搅拌机JD3503南宁202230良好整个工程20砂浆搅拌机350型5泸州202292良好整个工程21钢筋弯曲机GW50山东202212良好整个工程22钢筋切断机GQ40145山东202220良好整个工程23液压调直切断机YGT414山东2023良好整个工程24全液压钢筋弯箍机W-20-T33b0207山东2023良好整个工程25钢筋滚丝机HGS-50山东2023良好整个工程26钢筋除锈机武汉20242.2良好整个工程27型钢校正机XG60*800mm湖北2022/良好整个工程28插入式震捣器泸州202418良好整个工程29平板式震捣器泸州202460良好整个工程30抛光机WX106浙江20231.5良好整个工程31直行螺纹车丝机武汉20232良好整个工程32木工电刨SD01-100上海20220.8良好整个工程33木工圆锯机WJ1208台州20241.5良好整个工程34木工压刨床MB203F台州20224良好整个工程35交流电弧焊机ZX7-200济南20221.2良好整个工程36对焊机DZH-1000江苏2023250良好整个工程37电渣焊机江苏202275良好整个工程38电焊机7南宁202222良好整个工程39电锯φ500扬州202412良好整个工程40电刨φ350贵港202415良好整个工程41潜水泵Φ75湖南2022/良好整个工程42铁镐百色2023良好整个工程43冲击钻GSB14RE南宁20221.3良好整个工程44手提电钻GBM10-12RE5南宁20230.5良好整个工程45砂轮切割机JG-400湖北20242.3良好整个工程46电动卷扬机2T武汉202310良好整个工程47吊机5南宁2022良好整个工程48施工电梯SCD200徐工2022良好整个工程49千斤顶5T6中国2024良好整个工程50管子切断机GZ-2510南昌20241.5良好整个工程51型钢剪断机XGbx-20武汉2024良好整个工程52剪板机Q10×7×2000A大连2023良好整个工程53联合角咬口机1.5~4mm南京2023良好整个工程54台式钻床EQ3025昆明2024良好整个工程55手动试压泵烟台2024良好整个工程56电动试压泵4D-SY/35上海2023良好整个工程57套丝机7S-φ100武汉2022良好整个工程58液压弯管机WG-6上海2022良好整个工程59对讲机GP550南宁2023良好整个工程60台虎钳L=200mm武汉2024良好整个工程61液压接线钳15PAC湖南2023良好整个工程62兆欧表2500V3柳州2024良好整个工程63消防调试检测设备郑州2020良好整个工程64气钉枪直422武汉20232.0良好整个工程65射钉枪DX450徐州2024良好整个工程66油漆搅拌机MT-550FC-F8大连2023良好整个工程67发电机3玉林2022160良好整个工程68电锤GBM450广西20240.6良好整个工程69轻便带锯B-2109南宁20221.8良好整个工程70切割机4500NH广东20241.2良好整个工程71磨边机9625NH广西20230.55良好整个工程72气泵B-39广西20230.6良好整个工程73喷枪ST-8南宁20221.5良好整个工程74腻子粉搅拌机PC-A型8广东2022良好整个工程75空气压缩机W-5/8上海2023良好整个工程76小型钢材切割机中国20231.45良好整个工程77直钉枪上海2024良好整个工程78钢钉枪大连2024良好整个工程79手提式石材切割机450B中国2023良好整个工程80圆盘锯南宁2024良好整个工程81摇臂钻床Z3060X16南宁20231.5良好整个工程82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MH3T-10.53河南20225.0良好整个工程83剪板机Q12A20*200广东2023良好整个工程84电动螺丝刀南宁2023良好整个工程85油锯修剪江西2023良好整个工程86切缝机H0L256南宁2024良好整个工程87振动压路机STH250中国202010t以内良好整个工程88手扶式振动碾10中国20240.6t良好整个工程89振动冲击夯HC70昆明20242.5`良好整个工程90轨道式水泥混凝土摊铺机3中国20222.5-4.5良好整个工程91空压机8L-60南宁2020良好整个工程92三滚轴摊铺机3中国2020良好整个工程93混凝土电动刻纹机苏州2022良好整个工程94三辊整平机中国2020良好整个工程95混凝土固定泵HBT60日本202090良好整个工程96石材倒角机南宁20210.1良好整个工程97角向磨光机牧田9505B中国20230.1良好整个工程98手提式石材切割机4107B苏州20241.0良好整个工程99喷漆枪7柳州2023良好整个工程100含水率检测仪德图6056广西2022良好整个工程101放射性检测仪ZDD3901广西2023良好整个工程102气钉枪直422柳州20240.0良好整个工程103空气压缩机W-9/76中国20232.0良好整个工程104电锯MJ-500日本2024良好整个工程105电刨MB-4008日本20243.0良好整个工程106砂轮切割机JG-400中国20242.0良好整个工程107路面测平仪LXPL-1中国2022良好整个工程108路面强度仪LD127中国2022良好整个工程109噪声测试仪AWA5633A上海2022良好整个工程110胶轮压路机YL-16-20江苏2022132良好整个工程111摊铺机ABG423德国2022400良好整个工程112汽车起重机8T山工2020良好整个工程113双钢轮压路机YZC13C徐工202093良好整个工程114混凝土输送泵HBT60重工202075良好整个工程115电动切割机J3G24003中国2024良好整个工程116水管钳河南2024良好整个工程117管道专用开槽机CRACO河南202354良好整个工程118管道开牙机江西202414良好整个工程119平板拖车郑州2020良好整个工程120铝合金加工机械江苏2023良好整个工程121离心式水泵F250郑州202375良好整个工程122汽车式起重机QNQY-898型东风202095KW良好整个工程123干粉灭火器MFZL515广西2025良好整个工程124消毒液10广西2025良好整个工程125洗手液13广西2025良好整个工程126医用口罩100南宁2025良好整个工程127全站仪SET21苏州2022良好整个工程128水平仪S3苏州2022良好整个工程129电脑联想北京2024良好整个工程130复印机佳能北京2024良好整个工程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1恒温干燥箱HW-750-60山东2023600试验2质量检测仪6国产2023600质量检测3经纬仪J2-JD国产2022280水平、垂直方向角测设4水准仪J2国产2022300高程测设5土工试验设备2套无锡2023150检测6台称TGT-800A8南京2023480砂浆配比计量7电子秤JYU-B中国2023600检测8电脑联想国产2023200资料管理9灌砂筒Φ180南宁2024200检测10容量筒2L—18L四川2024160检测11塞尺武汉2024180测量12靠尺标准南宁2024180测量13游标卡尺南京2024230测量14钢卷尺8M10徐州2023480测量15脱模器LQ—T250D河南2024600测量16砂石指标测定仪河北2024250检测17混凝土塌落仪5南宁2024400检测18混凝土取样器具南宁2024450取样19稠度仪5田径2024450试验20回弹仪HT—255A广西2023500检测21标准筛D40南宁2023450检测22标准砂石筛φ200-42套无锡2024250检测23粗、细集料筛2台柳州2024250检测24干湿计280-B天津2024110检测25数字温度仪南宁2024250检测26百分表707-06哈尔滨2023200检测27光泽度仪KRZ上海2024180检测28涂料比重杯DPQ-08上海2024300检测29光泽仪KPA-06天津2024160检测30涂层测厚仪广东2023210检测31钻芯机HZ—170广东2024200检测32接地电阻测试仪ZC-7北京2023170检测33指针式万用表U-201上海2023270检测34兆欧表2800v/800v上海2024160检测35250V摇表天津2024180检测36500V摇表天津2023180检测371000V摇表天津2024180检测38万能表天津2024180检测39钳形电流表天津2024150检测40孔径检测仪天津202498检测41线坠2KG+0.8KG湖北2023280检测42涂(覆)层测厚仪PU-1700上海2024480检测43腻子柔韧性测定仪QPD-28天津2024170检测44放射性检测仪苏州2025160检测45毫安表中国2025180检测46取土环刀70*52mm南宁2025180检测47液压试验机6成都2024160检测48电缆测试仪南京2024150检测49含水率检测仪德图6056天津2024220检测50声级计HS5920天津2024250检测51放射性检测仪ZDD3901南京2024200检测52套丝机4’REX-100A南京2024180检测53放线滑车H32*3D长沙2024210检测54焊缝检验尺HK郑州2024180检测55泥浆比重计NB-1东莞2023200检测56卡环武汉2024250检测57秒表武汉2024180检测58压力计1.6~6MPa中国2024200检测59水表WS-50中国2024200检测60击实仪φ150上海2024150检测61含水快速测定仪HKC-150上海2024150检测62岩芯抽取钻机XY-3P上海2025160检测63百格网4*30上海2025130检测64响鼓锤80CM上海2024120检测65消防检测仪HL-620深圳2024100检测66光纤测线器1中国2024110检测67木材测湿仪中国2024150检测68防水卷材测试仪FS-750山西2024120检测69网路装置状态检测器1中国2024120检测70混凝土抗压试150*150*150(mm)南宁2025180检测71砂浆抗压试70.7*70.7*70.7(mm)南宁2025180检测72混凝土抗折试550*150*150(mm)南宁2025180检测73体温枪6广西2025300检测附件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那坡县龙合镇定业村完小学生食堂扩建项目工程岗位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承担完工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项目经理谢基锟工程师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桂245151550611建筑工程技术负责人梁廷明工程师职称证中级GX22022025305土木工程施工员黎志助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初级452094510116395建筑电气工程质量员梁必红工程师岗位证书中级452094510606611电气工程安全员吴懿瑶助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初级452202223100008建筑工程管理材料员梁必昌工程师岗位证书中级452094511105453建筑结构预算员梁胜杰工程师岗位证书中级452194523200937建筑管理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备注: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和文本可以自拟,但是必须包含以上条款所列全部内容)附件8: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工程名称:编号:致:(发包人全称)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合同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名称备注(元)(元)(元)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4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4.1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4.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5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附:上述3、4详见附件清单。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序号实际金额申请金额复核金额其中:人工费其中:人工费其中:人工费其中:人工费复核意见:□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本周期已完成工程价款为(大写)元,(小写)元,本期间应支付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造价工程师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附件9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工程名称:编号:致:(发包人全称)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竣工结算的工程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名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4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序号复核意见:□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竣工结算支付申请经复核,竣工结算款总额为(大写)元,(小写)元,扣除前期支付以及质量保证金后应支付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造价工程师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给排水工程 消防工程 智能化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