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危机干预个案辅导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民政厅2025)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5264680901

合同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9标段)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526468

项目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民政厅

供应商(乙方):

丽江市益途爱心中心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社会保障

合同金额:

198627.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0

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25

代理机构: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84847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9.pdf

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9标段)合同合同编号:4530000HT2025264680901(系统编号任)(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民政厅乙方:丽江市益途爱心中心1/2甲方:云南省民政厅乙方:丽江市益途爱心中心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就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9标段)(项目编号:YNZC2025-C3-06878-YYZX-0744)的竞争性磋商结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围绕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社会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实施内容详见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一)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9标段)(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1.项目总体目标本项目旨在整合政府与社会资源,为宁蒗县的留守、流动及困境儿童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关爱服务。通过构建精准识别、分类干预、社会协同的服务体系,重点解决儿童在生活照料、教育支持、心理健康、安全保护与发展保障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儿童基本权益,提升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补齐民生保障短板。2.总体实施思路本项目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施策、家庭为本”的原则,依托“精准评估、分类干预、资源联动”的核心策略开展服务:(1)精准化服务:借鉴“网格初筛一专业诊断一动态管理”的三级评估体系,通过初步评估为服务对象建档,并依据需求的紧急与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实现从“漫灌”到“滴灌”的转变。(2)资源集约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的优势,通过联动本地志愿者、社区、企业等多元力量,以小资金撬动大资源,形成可持续的关爱服务网络。(3)家庭与社区为本:将服务视角从儿童个体延伸至其家庭与社区,通过赋能家庭、激活社区来巩固服务效果,为儿童营造更稳定的成长环境。13.具体服务内容与实施方法(1)服务对象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①精准识别:与宁蒗县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合作,依托现有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如儿童主任),对辖区内的留守、流动、困境儿童进行初步摸底和需求筛查。②建立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位纳入服务范围的儿童建立基本信息档案,记录其家庭情况、健康状况、教育状况及主要需求。③分类管理:引入“红、黄、蓝、绿”四色动态管理机制。对存在严重风险(如监护缺失、心理危机)的儿童标记为“红色”和“黄色”,提供“一人一策”的个案管理服务;对风险较低、以发展性需求为主的儿童标记为“蓝色”和“绿色”,提供主题活动及普惠性服务。(2)多元化关爱服务内容①“护童成长”安全守护服务:开展以防溺水、交通安全、防性侵等为主题的“六防”安全教育活动。以沉浸式安全课堂、情景模拟、制作发放安全手册等形式,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此项服务开展次数不少于10次,总覆盖人数不少于300人。②心理健康支持:建立心理健康筛查与响应机制。通过团体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小组(如“笑一笑”“说一说”团体辅导)等方式,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心理支持。针对高风险个案,由专业社工或心理咨询师提供“一对一”的个案介入与跟踪服务。此项服务类目下,心理团辅活动累计开展不少于10次,心灵关爱服务累计开展不少于8次,危机干预个案辅导开展不少于1次。③教育支持服务:链接大学生志愿者、退休教师等资源,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课业辅导。同时,开展诸如绘画、书法、科学实验等兴趣小组活动,丰富儿童的课外生活,激发其学习兴趣和潜能。并在寒、暑假开展特色研学营。此项服务类目下,课业辅导及兴趣活动服务累计开展不少于14次,寒、暑假研学营覆盖总人数不少于16人。2④“家庭赋能”科学养育指导:开展“家庭赋能行”专项行动,组织社工与志愿者入户走访,为儿童家庭(特别是隔代教养、亲子关系紧张的家庭)提供教育政策解读、亲子沟通技巧、科学养育示范等菜单式指导,强化家庭监护能力。此项服务总覆盖户数不少于14户。社区融合服务:针对流动儿童,组织其与本地儿童一起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彝族传统手工物品制作、参观学习等活动,帮助他们了解并融入本地社区,增强归属感。组建儿童志愿服务队,引导其参与社区公益服务,在助人中建立自信与价值感。此项服务开展次数不少于9次,总覆盖人数不少于27人。4.资源整合与协作机制(1)构建“五社联动”服务网络:积极推动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2)跨部门协作:主动与宁蒗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联系,在政策解读、资源转介、活动协同等方面形成合力。例如,协助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家庭申请教育资助、生活救助等政策。(3)撬动社会慈善资源:探索建立“微心愿”认领机制或组建“儿童保护商企联盟”,动员本地企业、爱心人士捐赠物资或资金,为项目补充必要的学习用品、温暖包、活动器材等,放大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5.项目预期成果(1)形成一套覆盖宁蒗县目标儿童群体的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档案。(2)成功构建一个由专业社工、志愿者、社区及相关部门组成的常态化关爱服务网络。(3)通过系列安全、心理、教育及家庭赋能服务,有效缓解目标儿童在安全、心理及教育方面的迫切需求,提升其综合福祉。(4)探索并总结出一套可在宁蒗县本地持续运行的、高效率的留守、流动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模式。6.项目实施进度安排3(1)第一阶段(启动与摸底期):项目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完成目标区域内儿童的初步摸底与需求评估,为筛选出的服务对象建立初步档案并完成分类。(2)第二阶段(全面实施期):第2至11个月。系统性开展各项安全守护、心理支持、教育赋能及家庭指导服务,并同步进行资源整合与社会动员。(3)第三阶段(深化与总结期):第12个月。对重点个案进行结案评估与转介,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梳理服务模式与经验,形成项目总结报告。(三)项目预算明细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9标段)资金来源项目财政拨款经费(元)198627合同价款计算明细服务/活动经费活动大类支出细目单价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服务一经费“六防”安全教育2400元/场1024000服务二经费心理团辅2400元/场1024000心灵关爱2400元/场819200危机干预个案辅导2400元/场12400服务三经费课业辅导、兴趣活动服务2700元/天1437800寒/暑假特色研学营2700元/人1643200服务四经费“家庭赋能”科学养育指导1500元/户14210004服务五经费社区融合服务(针对流动儿童)3000元/场927000预算总额198600元说明: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二、服务要求1、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接受甲方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2、项目提供服务、组织活动等过程以及提供的物品应标明“福彩公益金资助一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字样。3、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4、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需配备固定的、具有相应服务资质的工作人员,确保项目服务质量。5、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改善工作等要求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反馈并妥善解决问题。6、项目预算、活动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须留存备查。7、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并于项目执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终期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报告应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印章,报送甲方。三、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乙方进行本次服务项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协助,保证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进展、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或完善。53.乙方违约将工作任务转委托、擅自减少人员、所派人员未能按要求参与本次项目工作,未依约尽职履行工作影响进度,未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在本次项目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甲方有权扣减、拒付费用和中止委托合同,乙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组织、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工作。5.按本合同书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项目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要求完成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2.乙方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工作原则。乙方派出的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同样具有与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相匹配的资质与经验。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项目的进展情况。4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应独立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信息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5.乙方不得向被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6.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全部或部分内容转交第三方承接。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保密要求。8.培训涉及住宿、餐饮,由乙方承担培训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五、以上内容经甲方确认与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不得改变或放弃。本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等事项的约定经双方明确与乙方所提交的成交承诺相一致,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资质变更、人员调整及人员资质变动等情形的,须于相关变动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项目开展过程中,除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人员及其招募的志愿者人身损害外,工作人员及其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及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以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服务费及支付方式6一)服务费用1.根据《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价,本合同总价为¥198,627.00元,大写:人民币_壹拾玖万捌仟陆佰贰拾柒元整。以上为含税包干价款,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2.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按照合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价款,项目经费须确保专款专用。3.发票开具方式: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及合同价款开具相关金额发票给甲方。(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前,乙方以银行保函或转账汇款的形式向甲方交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壹万玖仟捌佰陆拾贰元柒角整(小写:¥19862.70元);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80%,即人民币壹拾伍万捌仟玖佰零壹元陆角整(小写:158901.60元);2026年6月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中期报告等资料,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剩余20%价款,即人民币叁万玖仟柒佰贰拾伍元肆角整(小写:39725.40元)。2026年12月,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终期总结报告等资料后,经甲方验收完成,向乙方退还10%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指定按以下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进行结算和支付:开户名称:丽江市益途爱心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大研支行账号:53001746136051009806七、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一)质量要求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根据投标文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服务人员力量、项目进度时间表、相关实施计划等提供给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2.具有相关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3.具有国家级或省级认可的相关专业力量,配置不少于3名在社会服务项目方面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4.乙方内部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本项目有相应的服务承诺及培训质量保7证。(二)验收标准1.提交项目成效清单、项目服务手册、相关过程台账资料等进行验收评估。2.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要求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3.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八、服务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云南省民政厅购买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九、违约责任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该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且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3.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项目全部或将项目分拆后部分转让、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公司或个人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5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无故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6.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100元/天的违约金,上限为500元。7.发生合同约定的需要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情形时,乙方拒绝支付相应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应付合同价款,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8.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鉴于甲方系财政拨款单位,甲方因未收到项目财政拨款经费或收到经费但因办理相关支付财政手续造成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不能认定为违约,乙方应予谅解并保证正常的合同履行,同时甲方承诺在相关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9.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破坏活动、战争、政府法律或政策变化(含烟草行业政策)等任何其它类似的偶发事件。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并采取力所能及的补救措施以尽量减少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情况,经双方协商决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3.任何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该方违约责任。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30日以上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3违约一方需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担保费等。十二、保密要求乙方对服务区域工作获知的甲方、被评估、督导检查、调研项目及相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加强对参与本次项目工作人员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履行保密义务。2.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和传递本次项目工作中获取的涉密信息。3.不以任何形式泄露调研评价工作中接触和知悉的涉密信息。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仅用于本合同目的,任何超过本合同范围的使用都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的安全与完整,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应及时将甲方所提供的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一切资料完整归还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服务对象的人员信息等任何资料和信息,均应视为保密信息,未经甲方或服务对象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前述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支付。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0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云南当民厅址:路538号地邮编:65022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头的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0日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丽江市益途爱心中心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荣和苑小区18幢301室邮编:674100李行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郭伊莉电话:13398882983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0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危机干预个案辅导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