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采购合同公告(邵阳县教育局2025)



邵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一、合同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327号
二、合同名称:邵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勘察合同
三、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327号
2、委托代理编号:HNJK-SYCG-2025064
四、项目名称:邵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勘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邵阳县教育局
地  址:邵阳县塘渡口镇芙蓉学府小区商铺C3二楼
联系方式:13874266112
供应商(乙方):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370号
联系方式:188739898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邵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勘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55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要求执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合同扫描件
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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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勘察.zip

政府采购编号:邵阳财采计【2025】000327号邵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二期)项目勘察合同委托单位(委托人):邵阳县教育局勘察单位: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5年12月22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邵阳县教育局勘察单位(全称):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相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干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促进建业持缝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草钢定道活平,白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邵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勘察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邵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二期)项目勘察2.工程地点:邵阳县内。3工程概况:位干邵阳县Y043环城线道路旁:主要内容包含:总建筑面积38490m:其中新建4000m的教学楼、4100m的学生宿舍楼、6090m科教楼、4600m的食堂、3700m的体育馆。其它配套部分:新建14000m智慧操场、1500m的地下停车场、100m的大门、400m的连廊等,此外还包括建筑周边道路及场地硬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系统、弱电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二、勘察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1.勘察服务范围:邵阳县第二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勘察服务。2.勘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N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包括详勘、基坑(高边...坡)监测、桩基超前钻勘探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含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4审查完毕)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具体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勘察服务期勘察服务期:总服务期与施工同步,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计止,不含缺陷责任期(以勘察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服务日期:年月日。1具体勘察服务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3.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建设一个星期后,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超前桩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完成所有勘察工作并提交全部勘察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五、委托人代表与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委托人代表:。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邱鹏L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5)委托人要求;(6)技术标准;(7)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勘察服务活动的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勘察单位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2签订地点:邵阳县教育局。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7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财政部门1份,邵阳县政府采购中心1份。项目委托单位:(盖章)勘察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S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阳分行账号:3684200027151时22512月22日时间:2052月22日合同备案:(公章)205.12.243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1.3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1.3.1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3.2适用标准和规范特别要求: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邵阳市地方法规、各职能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各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严格的标准为执行依据。1.4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4.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按通用合同条款1.4.1的约定履行。1.5联络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保密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在项且实施过程中,勘察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均以违法违约处理。勘察人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第2条发包人及勘察人联络方式1.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方式:42.勘察人代表姓名:胡娟娟职务:项目经理联系方式:18873989856第3条发包人及勘察人责任1.发包人责任1.1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2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1.3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另附电子版本一份)。1.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勘察所需的坐标与标高引测点资料。1.5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1.6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11.7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1(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2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1.8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1.9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1.10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加班费。2.勘察人责任2.1勘察人必须保证项目组的组成和人员到位情况、人员稳定情况,因人力、5能力不足致使勘察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应增加相应的技术人员。若勘察人更换项月组人员的,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人应委派与被更换人员具备相关勘察经验、资质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更换达无法胜任的设计人员,勘人应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确定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勘察人员并完成更换。如勘察人不按发包人要求采取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仍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勘察人按签约合同价的10%承担违约金。2.2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2.3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商定。2.4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2.5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2.6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2.7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2第4条工期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第5条成果资料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伍份。第6条后期服务后续服务覆盖整个项目的实施周期,从项目开始实施至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勘察报告审查需面对面的沟通、6施工期间遇到技术问题需现场解决、项目验收等。第7条合同价款与支付7.1合同价款。本工程的勘察按中标价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包干计取费用。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7.2支付方式工程开工建设一个星期后,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超前桩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完成所有勘察工作并提交全部勘察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第8条知识产权8.1使用规定8.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勘察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标准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勘察版权,未经勘察人书面同意,发包人对勘察人交付的勘察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勘察人如果在勘察服务完成或终止五年内出版涉及本勘察合同及履行情况的著作、期刊,应取得发包人的许可。若违反本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8.1.2关于勘察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勘察人承诺本合同项下所有勘察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不侵犯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知识3星产权,如勘察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若由此导致发包人遭受损失的,勘察人应予u以赔偿。8.1.3关于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勘察人对勘察文件享4有著作权,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发包人有永久使用权,著作权使用费已含在合同总价中,勘察人应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8.2使用费用勘察人在工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无。第9条不可抗力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7窝工等)时,工期顺延。第10条违约10.1发包人违约10.1.1除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外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则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10.1.2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t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10.2勘察人违约10.2.1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勘察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每延迟一日,处以2000元的罚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拒付勘察费,并要求勘察人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0.2.2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现场揭露的地层与勘察报告不一致,导致设计发生变更的,每处处罚2000元。10.2.3勘察人实际勘察严重偏离规范要求、设计布孔及技术要求,导致勘察工程量明显增大,发包人不予计量。10.2.4因勘察人原因,勘察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的设计变更,造成工期延长或者增加较大投资额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勘察人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报请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勘察人进行处罚。同时,勘察人应向发包人返还发包人支付的全部费用。第11条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2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经协商一致,补充约定如下:发包人提供场地平整及施工用水电。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校区建设项目勘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