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公告(略阳县木材检查站2025)
一、合同编号:ZCLH--2025126
二、合同名称:2025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生态补偿方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
三、项目编号:ZCLH--2025126
四、项目名称:2025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生态补偿方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略阳县木材检查站
地址:略阳县林业局七楼
联系方式:0916-4820115
供应商(乙方):略阳县华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略阳县狮凤路
联系方式:152296613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一标段
1(项)
¥2,112,020.00
¥2,112,020.00
无
合同金额: 2,112,0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壹万贰仟零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略阳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一标段.pdf
略阳县木材检查站
2025年12月25日
泰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合同2025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略阳县木材检查站(略阳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施工单位:略阳县华雲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泰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合同2025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生态补偿方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甲方(建设方):略阳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乙方(施工方):略阳县华雲科技有限公司为确保2025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生态补偿方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按程序县湿地中心在县采购办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由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标实施(中标通知书编号:ZCLH-20251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施工建设相关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一、项目名称2025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生态补偿方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二、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1、服务内容:(1)前端AI识别监控资源与科研监测系统建设科研监测系统主要涉及动物、植物等监测。监测收集野生动物在不同时间、空间范围内状态变化信息的过程,了解野生动物种群的动态变化,为提供有效的管理和保护策略提供依据。新建具备AI识别能力的野生动物(重点包含鸟类)监控点位21处、声纹识别鸟类5处、可视化语音宣教警示-2-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合同18处、新增部署自组网基站2套、支持自组网的红外自动触发相机20台、采购无人机库1套、巡护专用平板等必要装备(2)机房运行保障设备建设包含展示大屏和平台部署设备,平台部署设备指在网络环境中用于支持和维护系统运作的各种设备,这些设备不仅满足视频监控和系统运行的需要还是保障数据完整性与保密性、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和安全性、提升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响应速度为我们提供可靠的数字环境,建设内容包括:服务器、超脑、磁盘阵列、防火墙、交换机等2、服务清单详见经批复后的《2025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生态补偿方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与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壹拾壹万贰仟零贰拾元整(¥2112020.00元)。合同金额包括:该项目采取一次性采购,包括项目建设方案全部费用,同时包含安全施工措施费、附属设施费、项目间接费用及税费等。本次建设方案已报县级主管部门批复,不再对方案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合同金额不受市场变化的影响,不做决算调整。三、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四、安全管理与责任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为工人购买必要的劳保设备和人身安全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3-泰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合同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抓好安全生产,要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宣传教育,派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出现人身伤害、伤亡的事故发生。如出现施工人员伤亡,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五、项目费用结算项目费用结算严格按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报账制,乙方应提供验收报告(单)、并开具正式发票结算,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项。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入现场开始施工,甲方按合同金额30%支付工程款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叁仟陆佰零陆元(¥633606.00元)。2、阶段性支付,甲方按照工程项目进度,按合同金额40%支付工程款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肆仟捌佰零捌元整(¥844808.00元)。3、待乙方完成项目建设方案设计的全部内容并提交阶段性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施工资料、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报告,并经县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金额25%支付工程款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捌仟零伍元整(¥528005.00元)。按合同金额5%预留(或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即大写人民币壹拾万伍仟陆佰零壹元整(¥105601.00元),无工程质量问题一年后退还。六、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资料。-4-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合同(2)委派相关股室人员和监管单位代表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委托监理单位指派跟班作业,监理人员抓好质量监督,一旦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或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3)负责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组织人员对本工程进行检查验收。(4)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结算支付工程款。2、乙方责任(1)按照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派驻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等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绝对服从甲方监管代表的技术指导及质量检查、监督。(2)按照《2025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生态补偿方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案》、甲方代表、监理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项目施工。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到位。(3)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对项目质量情况进行自查,按建设方案内容全面完成。如确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报批变更设计,按调整后方案施工。(4)配合甲方及上级业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验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按期缴纳税费,完成项目竣工资料。(5)若乙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5-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合同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按时提交货物及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减合同金额的0.1%。2、乙方应处理好施工区域村组及周边农户关系,严禁发生矛盾冲突,每出现一起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件,甲方扣减合同金额的2%。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非不可抗力因素延期30天仍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或擅自变更设计的;(2)乙方提交成果无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在甲方限期内经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的;(3)因管理不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4)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在甲方限期内不予纠正的。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非不可抗力因素逾期支付相应款项超过30天的;(2)甲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因甲方责任造成工程咨询工作的重大返工,根据实际发生的量双方协商解决。八、争议解决-6-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合同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友好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或申请仲裁。九、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7-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路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智能监测管理系统项目(一标段)合同委托人审方单位名称略阳县木材检查站(略阳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5年33品12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力示经住所(通讯地址)略阳县林业局邮政编码724300电话0916-4831223传真0916-4831223受托创单位名称略阳县华雲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5年12月12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陈多工(4三住所(通讯地址)略阳县邮政编码724300电话15029772620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略阳县象山路支行帐号2664040104000181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略阳县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管理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