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动态轮换粳米采购合同公告(杭州临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5)
临平区政企区 |
_、合同编号:11NMAC79DKR820251203
二、合同名称:临平区区级储备动态轮换粳米委托代储合同
三、项目编号:Lpsc[2025]02
四、项目名称:临平区区级储备动态轮换粳米委托代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临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1幢A座1705室
联系方式:15088639452
供应商(乙方):浙江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拱康路889号
联系方式:1750522212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平区区级储备动态轮换粳米委托代储 数量:7210.00 单价(元):2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874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益海嘉里7210吨粳米代储合同2025.12-2026.12.pdf
益海嘉里7210吨粳米代储合同2025.12-2026.12.pdf
临平区区级储备粳米委托代储动态轮换合同编号:临粮收储一储(2025)07号甲方:杭州临平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临平区乙方:浙江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为全面落实粮油安全区长责任制,管好管活区级储备粮,积极助推产业经济发展,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动态轮换区级储备粳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宜品种:粳米:数量:7210吨;产地:不限;首次入库粮食生产年份:2025年:质量:成品粮符合国标二级及以上和食品安全标准,且储藏品质为宜存;储存形式:散装/包装:粮权归属:临平区人民政府:储存仓点:成品库NO10、TK101-TK108/TK201-TK208/TK301-TK308/TK401-TK408/TK501-TK508/TK601-TK608/TK701-TK708/TK801-TK808。(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拱康路889号)。二、委托期限委托动态轮换代储期限原则上至2028年12月24日结束(一年一签)。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5年12月25日开始至2026年12月24日止,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按《杭州临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动态储备代储粮(油)监管考核表》的条款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登记达到合格及以上的,续签代储期限合同;否则取消代储资格,甲方将重新组织招标。甲方根据储备粮轮换的需要,有权提前中止代储合同,代储费按(年度代储费用竞得价/365)*实际代储的自然日天数计。三、费用的支付根据招标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委托代储费用(代储利息补贴及保管费)为:每年260元/吨(含税)。粮食轮换实行盈亏自负,出入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由中标人开具税务发票,每6个月支付一次,如中标人存在违约的,采购人可在支付时直接扣减。四、粮食轮换乙方按委托代储动态轮换的粮食品种和质量要求自行轮换,轮换为不定期、不定量,但任何时点乙方的粮食库存数量(不包括其他性质的代储粮食)不得低于委托代储数量。如特殊情况,甲方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同时根据需要承诺优先提供相应数量的粳米,粳米调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参照区域内当期同等级粳米粮食市场成交均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粮数量以地磅称重为准,甲方未安排人监磅的,以乙方计量为准。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参照《浙江省省级储备粮委托代储动态轮换试点办法(试行)》(浙粮(2017)31号)、按照《临平区区级储备粮轮换实施细则》(临平粮食(2025)21号)执行。2.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并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对委托代储区级储备粮的业务指导和日常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对乙方代储库存粮油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若涉及重大问题的,及时上报临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甲方确定代储仓库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因特殊原因,乙方需变更储备粮储存仓库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经甲方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实施,移库作业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4.甲方负责乙方代储的动态储备粮的轮换业务的具体实施、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办公场所,并且配合甲方专员的工作,每天提供收支存日报。5.甲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中约定的委托代储费用标准,由乙方开具税务发票,每6个月支付一次,如乙方存在违约的,甲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减。6.乙方负责筹措货款、采购粮源、日常管理和动态轮换,并对委托代储区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负全责。储存期间,粮食品质应为宜存。7.乙方应严格执行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每月向甲方报送库存实物台账月报表、库存粮油收支存月报、在库明细等相关资料。8.乙方应在仓房指定区域悬挂杭州市临平区区级储备粮仓牌,并按照《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政策性粮食信息化应用建设的通知》相关规定,在仓库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省级监控级联平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监控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行。9.乙方的粮食库存数量(不包括其他性质的代储粮食)在任何时点都不得低于委托代储数量,乙方每天提供代储仓点库存数量收支存日报,当甲方发现乙方的粮食库存数量接近委托代储临界数量((本合同临界数量为7360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对外发货。六、违约责任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相应扣减委托代储费用,代储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另行支付:1.区级储备粮未在规定库点储存的,按该批粮食数量和本合同确定的委托代储费用标准的2倍相应扣减委托代储费用。2.在规定的时间内,区级储备粮未及时调入规定储存库点的,按未调入部分的数量和本合同确定的委托代储费用标准的2倍相应扣减委托代储费用。3.经鉴定,库存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储存品质不宜存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按该批粮食数量和本合同确定的委托代储费用标准的2倍相应扣减委托代储费用。4.发现危及区级储备粮储存安全的重大问题,不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和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视情扣减委托代储费用,并依法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七、合同的终止若甲方存在下列情形的,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且乙方可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2.未按期支付本协议约定费用。3.其他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违约责任。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终止代储合同,取消代储业务,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因管理不善,造成区级储备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储存品质不宜存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或发生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2.代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宜继续承担区级储备粮委托代储动态轮换业务的;3.擅自将代储区级储备粮对外担保或清偿债务的;4.企业出现连续亏损,不能正常生产经营,严重影响代储区级储备粮安全的5.弄虚作假,虚报库存,骗取代储费用补贴的;6.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且提前通知的前提下,乙方无故阻挠或拒不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监管检查的;7.应急保供时不服从临平区政府统一调度或未按指令调度的;八、其他约定1.该批粮食为区级储备粮,粮食储存期间,若临平区政府需紧急动用或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按约定支付已产生的委托代储费用。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参照《浙江省省级储备粮委托代储动态轮换试点办法(试行)》(浙粮(2017)31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败诉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诉讼而实际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杭州临平区粮食收储乙方:(盖章):浙江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代表(签字):物物代表(签字):T银行机州镇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限中国农塘栖账号:账号:203011001090032973119950401040032319临平区区级储备粳米委托代储动态轮换合同编号:临粮收储一储(2025)07号甲方:杭州临平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临平区乙方:浙江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为全面落实粮油安全区长责任制,管好管活区级储备粮,积极助推产业经济发展,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动态轮换区级储备粳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宜品种:粳米:数量:7210吨;产地:不限;首次入库粮食生产年份:2025年:质量:成品粮符合国标二级及以上和食品安全标准,且储藏品质为宜存;储存形式:散装/包装:粮权归属:临平区人民政府:储存仓点:成品库NO10、TK101-TK108/TK201-TK208/TK301-TK308/TK401-TK408/TK501-TK508/TK601-TK608/TK701-TK708/TK801-TK808。(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拱康路889号)。二、委托期限委托动态轮换代储期限原则上至2028年12月24日结束(一年一签)。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5年12月25日开始至2026年12月24日止,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按《杭州临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动态储备代储粮(油)监管考核表》的条款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登记达到合格及以上的,续签代储期限合同;否则取消代储资格,甲方将重新组织招标。甲方根据储备粮轮换的需要,有权提前中止代储合同,代储费按(年度代储费用竞得价/365)*实际代储的自然日天数计。三、费用的支付根据招标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委托代储费用(代储利息补贴及保管费)为:每年260元/吨(含税)。粮食轮换实行盈亏自负,出入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由中标人开具税务发票,每6个月支付一次,如中标人存在违约的,采购人可在支付时直接扣减。四、粮食轮换乙方按委托代储动态轮换的粮食品种和质量要求自行轮换,轮换为不定期、不定量,但任何时点乙方的粮食库存数量(不包括其他性质的代储粮食)不得低于委托代储数量。如特殊情况,甲方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同时根据需要承诺优先提供相应数量的粳米,粳米调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参照区域内当期同等级粳米粮食市场成交均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粮数量以地磅称重为准,甲方未安排人监磅的,以乙方计量为准。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参照《浙江省省级储备粮委托代储动态轮换试点办法(试行)》(浙粮(2017)31号)、按照《临平区区级储备粮轮换实施细则》(临平粮食(2025)21号)执行。2.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并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对委托代储区级储备粮的业务指导和日常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对乙方代储库存粮油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若涉及重大问题的,及时上报临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甲方确定代储仓库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因特殊原因,乙方需变更储备粮储存仓库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经甲方书面答复同意后方可实施,移库作业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4.甲方负责乙方代储的动态储备粮的轮换业务的具体实施、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办公场所,并且配合甲方专员的工作,每天提供收支存日报。5.甲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中约定的委托代储费用标准,由乙方开具税务发票,每6个月支付一次,如乙方存在违约的,甲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减。6.乙方负责筹措货款、采购粮源、日常管理和动态轮换,并对委托代储区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负全责。储存期间,粮食品质应为宜存。7.乙方应严格执行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每月向甲方报送库存实物台账月报表、库存粮油收支存月报、在库明细等相关资料。8.乙方应在仓房指定区域悬挂杭州市临平区区级储备粮仓牌,并按照《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深化政策性粮食信息化应用建设的通知》相关规定,在仓库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省级监控级联平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监控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行。9.乙方的粮食库存数量(不包括其他性质的代储粮食)在任何时点都不得低于委托代储数量,乙方每天提供代储仓点库存数量收支存日报,当甲方发现乙方的粮食库存数量接近委托代储临界数量((本合同临界数量为7360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对外发货。六、违约责任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相应扣减委托代储费用,代储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另行支付:1.区级储备粮未在规定库点储存的,按该批粮食数量和本合同确定的委托代储费用标准的2倍相应扣减委托代储费用。2.在规定的时间内,区级储备粮未及时调入规定储存库点的,按未调入部分的数量和本合同确定的委托代储费用标准的2倍相应扣减委托代储费用。3.经鉴定,库存粮食质量不符合要求、储存品质不宜存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按该批粮食数量和本合同确定的委托代储费用标准的2倍相应扣减委托代储费用。4.发现危及区级储备粮储存安全的重大问题,不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和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视情扣减委托代储费用,并依法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七、合同的终止若甲方存在下列情形的,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且乙方可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2.未按期支付本协议约定费用。3.其他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违约责任。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终止代储合同,取消代储业务,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因管理不善,造成区级储备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储存品质不宜存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或发生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2.代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宜继续承担区级储备粮委托代储动态轮换业务的;3.擅自将代储区级储备粮对外担保或清偿债务的;4.企业出现连续亏损,不能正常生产经营,严重影响代储区级储备粮安全的5.弄虚作假,虚报库存,骗取代储费用补贴的;6.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且提前通知的前提下,乙方无故阻挠或拒不服从有关部门(单位)监管检查的;7.应急保供时不服从临平区政府统一调度或未按指令调度的;八、其他约定1.该批粮食为区级储备粮,粮食储存期间,若临平区政府需紧急动用或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按约定支付已产生的委托代储费用。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参照《浙江省省级储备粮委托代储动态轮换试点办法(试行)》(浙粮(2017)31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败诉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诉讼而实际支出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杭州临平区粮食收储乙方:(盖章):浙江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代表(签字):物物代表(签字)T银行机州饰行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限中国农塘栖账号:账号:2030110010000329731199504010400323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储备动态轮换粳米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