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设备 食堂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汉阴县汉阴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HT-汉阴县-2025-00092

二、合同名称:汉阴县汉阴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CSP-汉阴县-2024-00999

四、项目名称:汉阴县汉阴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阴县汉阴中学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东段
联系方式:15332656515
供应商(乙方):陕西豫中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涧池镇洞河村六组
联系方式:150915547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食堂设备
1(批)
¥262,000.00
¥262,000.00
按照采购要求进行

合同金额: 26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2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合同.pdf
汉阴县汉阴中学
2025年12月25日

汉阴县汉阴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第一部分采购合同采购人(全称):汉阴县汉阴中学供应商(全称):陕西豫中原实业有限公司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八平和诚位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三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汉阴县汉阴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汉阴县汉阴中学2.项目内容:切菜机、开水器、豪华型蒸饭车、商用电磁大锅灶、揉面机、和面机、不锈钢洗菜池、学生餐桌、自动恒温电饼铛等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应商磋商文件和后附清单。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澄清、谈判补充文件(或委托书);3相关服务建议书;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大写):贰拾陆万贰仟元整(¥262000.00元)。2.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四、交货期、质保期、项目供货地点: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六、质量保证: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七、验收: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八、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九、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十、违约责任: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十一、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十二、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地: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091554705账号:2707020101201000067283开户银行:陕西汉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小7.签订日期:2020.17第三章合同条款合同资料前附表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容1采购人:汉阴县汉阴中学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东段项目名称:汉阴县汉阴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2项目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交货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5付款:1.合同总价即成交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2.付款方式和程序:2.1由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结算,发票直开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附详细清单)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验收合格后付全款。2.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保证: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为市场最新或主流产品,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齐全,应全面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供应商须按谈判产品主流标准配置或以采购人的补充要求为准。所供产品工艺质量应严格按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标准执行,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供应商应保证所有产品的完好无损包括配套包装,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提供货物。64.所选原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5.所供成品保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确保无水货、假货、翻新货及残次品,并能按期交货。6.保证所供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腐烂、遭受冲撞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7.供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供方承担。8.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存在与合同中任何一项不符,采购单位应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成交单位提出索赔。9.保修期内,损坏部件的修理费、往返运保费等均由成交单位承担。保修期外,只收取单程的运保费及已维修的元器件成本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10.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若发生侵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保留索赔权利。7包装、运输、安装、调试:1.运输:成交单位可根据交货期、运输条件自行选择运输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承担一切运输费用。2.包装:包装必须适应货物特性和交通运输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标准或企业标准或合同要求。成交单位须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应采取防摔、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成交单位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造成的责任或费用。3.安装、调试及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工作。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对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应用及维护保养方面的技能培训,使其掌握设备操作的基本内容。8验收:81.供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需方要求:2.项目实施、验收等相关流程制度标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规章、制度为准。成交供应商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起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3.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采购人日后管理和维护。4.验收依据:4.1合同文本;4.2谈判文件及澄清函、谈判响应文件;4.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4.4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9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未按合同或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或供应的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供货方的谈判响应文件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供货方应履行相应的责任。10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谈判文件中若有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设备 食堂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