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 NO分析仪 动态校准仪 零气发生器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2025)
2026年东莞市厚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东莞市厚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22MB2C939692512021354
项目业主: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服务机构:
广州绿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6年东莞市厚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1900122MB2C939692512021354
合同总金额:
¥114,4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厚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及联网软件系统一套的运营技术维护服务
合同附件
2026年东莞市厚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书.pdf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2025-12-25
2026年东莞市厚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乙方:广州绿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编码:441900122MB2C939692512021354合同编号:LO-2025121801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关于【2026年东莞市厚街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码:441900122MB2C939692512021354)的中选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114,400.00元)。包括设备常规维护、维护耗材、站房维护,1年防雷检测费、1年损坏配件更换费等。二、运营维护项目信息序号监测点位监测维护项目型号规格品牌运营维护内容1厚街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SO。分析仪43i赛默飞世尔详见下方乙方职责和运营维护内容NO分析仪42i赛默飞世尔0分析仪49i赛默飞世尔PMFH62-C14赛默飞世尔气象五参数分析仪WXT530维萨拉PMs5030赛默飞世尔C0分析仪48i赛默飞世尔能见度分析仪Belfort、6000美国、Belfort动态校准仪146i赛默飞世尔零气发生器111赛默飞世尔三、甲乙双方工作职责1、甲方负责为乙方日常运营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工作。提出申请付款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57,200元整给乙方。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2、如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向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为解决纠纷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担保费及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内容认真履行服务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有效提供服务或不能按规定按质按量完成服务工作,或因乙方责任导致监测设备未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出现严重误差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提供的维护服务不符合采购项目需求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因仪器设备维护、调试等发生的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依法承担责任。5、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6担违约责任。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十二级以上台风、大雨、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如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乙方(盖章):广州绿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具体负责人: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分局分管领导:曾厂分局负责人:日期:20年12月25日日期:2025年12月24日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广州绿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车陂支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64966122259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服务 NO分析仪 动态校准仪 零气发生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